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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那個男生,還好是一輩子的朋友

引子:如果你的人生裡也有這樣一個人出現過,是捨不得也罷,是愛不得也罷,是有緣無份也罷,請把這段回憶四四方方地疊好,揣在心裡最熱乎的地方,它老老實實地蹲坐在那,

不吵不鬧,挺好。

“媽媽,你說假如我大學是在他的那個城市讀的,我們會不會在一起?”我在電話的一端低著頭踢著腳下的石子。

電話那端突然停頓了下,傳來一聲歎息:“哎,這種事情,沒辦法講清,你們性格究竟合不合,我也不清楚……”

掛掉電話,我抱著膝蓋蹲在路邊,看著寢室旁梧桐樹下正在熱吻的情侶,回憶一幕幕如潮水般湧來。突然,就釋然了。

我在大學生病以為自己要死了的那次,冷冰冰一個人的賓館,孤獨和恐懼像洪水猛獸般襲來,你在電話裡陪了我好久,掛掉電話,時鐘顯示,午夜兩點多。那時,我知道,這個人我一輩子都不會丟。

我們相識七年,你曾把我的生活攪亂成一鍋粥,而後又平靜如水。

時間的指針撥回到高中,

那個連說謊話都會臉紅的純情歲月。你一點一滴地闖入我的生活,關心我、關注我、鼓勵我,你是很有計劃地慢慢滲入,我卻很“傻白甜”地以為所有的都是偶然的不期而遇,直到全班同學向我拋來意味不明、心領神會的目光,我才遲鈍地後知後覺。

喔,原來,你是喜歡我呀。

持續性的曖昧不清加之班級同學的起哄,讓我這個類似“學霸”的文靜姑娘很是惱火,雄赳赳氣昂昂、兩眼冒火星、扛著個長槍就下山了,說是女土匪山寨搶親的氣場一點也不為過。“蹭蹭蹭”的幾個字就麻利地寫好,點擊發送。

“你是不是喜歡我?”

蹲在牆角,內心忐忑地等待回復,等回來的就一個字,乾淨俐落。

“是。”

在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很尷尬,曾經那麼熟悉的人,

現在連打個招呼都覺著要使出吃奶的力氣。沒錯,我拒絕了,因為不喜歡,不合適,家長老師教導高中要好好學習,不能談戀愛。剛好,我是個聽話的好孩子。

其實,高中畢業後,我想過,倘若你當年再主動死纏爛打一些,可能我就同意了。因為有那麼半年我不知道是喜歡你還是不喜歡你,你知道嗎?

大四的寒假,我們好友四人約好的見面聚聚,我自己都忘了那天是自己的陽曆生日,可你幫我記著呢,買了蛋糕,在KTV,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過生日吃蛋糕,第一次有朋友幫我過,第一次吹蠟燭許願,第一次聽別人給我唱生日歌。我這個人不擅長在人前表達情感,可我心裡感動的一塌糊塗。你拿起了話筒,一本正經地當起了生日派對的主持人,唱了一首很好聽的歌。

喔,人生中第一個生日禮物也是你送的,你肯定不知道。在高二的考場外,你說提前祝我生日快樂,那是一個音樂盒,唱著一首不會被歲月腐蝕的天空之城,夾雜著許許多多不會被歲月腐蝕的感動。還有一封祝福的信,被我偷偷地藏在收納盒的最底層。

我曾問過你,我在你的心裡處於什麼樣的位置?你說,朋友之上,戀人之下。我在心裡說,這樣也好。

我曾和你說,萬幸,我當年沒有那麼乾脆果決,一刀斬徹底,萬幸,沒把你弄丟。你說,差一點就真弄丟了。

這個世界上,關於藍顏和紅顏的話題永遠存在爭辯,我也保留聲音不去討論。我和他,性格不同,三觀不同,可是仍舊一起跌跌撞撞走過了七年。

我喊他,哥。

他回,誒。

後來,漸漸看清兩個人之間的情感,我不知道他一直以來是不是還喜歡我,但我可以確定自己不喜歡他,對他,感覺更像親人,很踏實、很舒服、不用偽裝。我們分隔在南北方,都有自己的生活,從不互相打擾,但一方有困難,另一方肯定會及時出現,這是我對好朋友的定義,也覺著是好朋友間最好的狀態。是太瞭解對方,是太重要,是這輩子都捨不得扔的一個朋友。

每每有異性約我晚上出去看電影等活動,母親就會在電話另一端神經兮兮地吼上一句:“看電影不會選在白天麼?”

我默默的在電話另一端直翻白眼:“假如我和我哥出去玩呢?”

母親回道:“那什麼事都沒有。”

你看,連我母親都那麼放心他。

我曾和另一個妹子做過一個課堂演講,關於男女之間有沒有純粹的友誼。有沒有呢?以前我不確定,現在我不知道,不過答案本身無所謂。

就像我當時說的:“我從不覺著當初傻傻的自己有多麼的丟人,也從不覺著年輕時的衝動與瘋狂有多麼的不可見人。屬於你回憶的一部分,見證著匆匆那年。執著著的、不安分的,回頭瞧瞧都忍不住罵自己蠢貨呆子的那年,有誰不是把它方方正正地疊起來,然後如數家珍般揣在回憶的布袋裡。”

這個男生,是高中畢業的那個夏天,陪我在影院裡看《致青春》的他,是那個“旁邊坐著的不知道喜歡還是不喜歡”的男同學。

他肯定不是我的“右先生”,確是一個可以陪我瘋陪我鬧的人。還好,沒把你弄丟;還好,是一輩子的朋友。

唱了一首很好聽的歌。

喔,人生中第一個生日禮物也是你送的,你肯定不知道。在高二的考場外,你說提前祝我生日快樂,那是一個音樂盒,唱著一首不會被歲月腐蝕的天空之城,夾雜著許許多多不會被歲月腐蝕的感動。還有一封祝福的信,被我偷偷地藏在收納盒的最底層。

我曾問過你,我在你的心裡處於什麼樣的位置?你說,朋友之上,戀人之下。我在心裡說,這樣也好。

我曾和你說,萬幸,我當年沒有那麼乾脆果決,一刀斬徹底,萬幸,沒把你弄丟。你說,差一點就真弄丟了。

這個世界上,關於藍顏和紅顏的話題永遠存在爭辯,我也保留聲音不去討論。我和他,性格不同,三觀不同,可是仍舊一起跌跌撞撞走過了七年。

我喊他,哥。

他回,誒。

後來,漸漸看清兩個人之間的情感,我不知道他一直以來是不是還喜歡我,但我可以確定自己不喜歡他,對他,感覺更像親人,很踏實、很舒服、不用偽裝。我們分隔在南北方,都有自己的生活,從不互相打擾,但一方有困難,另一方肯定會及時出現,這是我對好朋友的定義,也覺著是好朋友間最好的狀態。是太瞭解對方,是太重要,是這輩子都捨不得扔的一個朋友。

每每有異性約我晚上出去看電影等活動,母親就會在電話另一端神經兮兮地吼上一句:“看電影不會選在白天麼?”

我默默的在電話另一端直翻白眼:“假如我和我哥出去玩呢?”

母親回道:“那什麼事都沒有。”

你看,連我母親都那麼放心他。

我曾和另一個妹子做過一個課堂演講,關於男女之間有沒有純粹的友誼。有沒有呢?以前我不確定,現在我不知道,不過答案本身無所謂。

就像我當時說的:“我從不覺著當初傻傻的自己有多麼的丟人,也從不覺著年輕時的衝動與瘋狂有多麼的不可見人。屬於你回憶的一部分,見證著匆匆那年。執著著的、不安分的,回頭瞧瞧都忍不住罵自己蠢貨呆子的那年,有誰不是把它方方正正地疊起來,然後如數家珍般揣在回憶的布袋裡。”

這個男生,是高中畢業的那個夏天,陪我在影院裡看《致青春》的他,是那個“旁邊坐著的不知道喜歡還是不喜歡”的男同學。

他肯定不是我的“右先生”,確是一個可以陪我瘋陪我鬧的人。還好,沒把你弄丟;還好,是一輩子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