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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決Swatch,蘋果贏關鍵一役,iwatch商標或失而復得

寫在前面:

做手機的和做手錶的打起來了。

究其根源在於:做手機的做手錶了,而手錶的也想手錶能上網。

而這就是蘋果公司和Swatch公司糾葛現狀的最佳寫照。

顯然,在智慧手錶市場的競爭中,

蘋果和Swatch可謂勢不兩立。

Swatch壞了蘋果的iwatch商標申請,蘋果就不斷給Swatch的商標申請添堵。

如今,Swatch在英國阻撓蘋果iwatch商標的案件,迎來了重大轉機。

文/李俊慧

一個做手機的和一個做手錶的,到底會有多大仇?多大怨?

不久前,做手機的蘋果向把做手錶的斯沃琪(Swatch)訴至瑞士聯邦行政法院,

理由是:Swatch公司在它的某些款型的手錶上印上了“Tick different”廣告標語。而蘋果聲稱,Swatch公司的做法是在模仿蘋果在上世紀90年代宣傳Mac電腦時使用的廣告標語“Think Different”。

而回溯兩家歷時3年多次交手的商標糾葛,歸根到底是因為Swatch公司阻礙了蘋果公司“iwatch”商標申請核准。

如今,圍繞“iwatch”商標歸屬引發的糾紛有了變化。

日前,蘋果公司因提交“iwatch”商標申請被駁回的上訴案件,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作出判決支持了蘋果公司的上訴請求。

而這意味著蘋果公司有可能在英國獲得“iwatch”商標註冊核准。

“iwatch”商標英國申請遇阻,蘋果對Swatch公司心生不滿

2014年3月18日,一家名為Brightflash USA LLC 公司在英國提交“iwatch”商標申請,申請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為9類和14類,

2015年10月15日,該申請轉移至蘋果公司。

隨後,蘋果公司在14類上的所有申請被駁回,而其在9類有關“電腦、電腦軟體”等商品上的申請被初審通過。

2014年9月12日,Arcadia Trading Ltd公司對蘋果公司在9類上的“iwatch”商標申請提出異議,2014年9月15日,Swatch公司以其持有的35類“iswatch”注冊商標、9類和14類“SWATCH”注冊商標提出異議。

2016年8月30日,英國智慧財產權局進一步駁回了蘋果在9類上的一些商標申請,僅保留了其在“安全裝置、電腦軟體”等商品或服務上的申請。

雖然蘋果在一些國家獲得了“iwatch”商標核准,但是,由於在英國未能順利拿到“iwatch”商標註冊,因此,2015年蘋果公司發佈watch產品時,未敢使用“iwatch”而是使用了“Apple Watch”品牌。

不過,自此Swatch公司與蘋果的“梁子”就此結下了。

蘋果糾纏Swatch公司,多次出手阻撓後者的商標申請

2015年,Swatch公司在與蘋果的官司中贏得了“one more thing”廣告標語的商標權。

蘋果表示,“one more thing”是約伯斯在主題演講活動中宣佈重大產品之前經常使用的一句口頭禪。但是,Swatch公司聲稱它是受到電視劇《神探可倫坡》(Columbo)的啟發才開始使用這個廣告標語的。

2017年4月,針對Swatch公司使用的“Tick different”廣告用語或標識,蘋果公司聲稱此舉模仿了蘋果在上世紀90年代宣傳Mac電腦時使用的廣告標語“Think Different”。

從字面含義看,“Tick different”與“Think Different”完全不相同,讓人感覺蘋果略顯“胡攪蠻纏”。

而從標識角度看,“Tick”共計4個字母,“Think”共計5個字母,兩者字母相同數為3個且外形相似,“Tick different”與“Think Different”確實有一定相似之處。

不過,對於蘋果的侵權主張,瑞士聯邦智慧財產權局並不認同,駁回了蘋果請求,隨後,蘋果向瑞士聯邦行政法院提起了訴訟。

“iwatch”商標英國申請迎轉機,蘋果的上訴請求獲英高等法院支持

針對英國智慧財產權局採納Swatch公司的異議理由,部分駁回蘋果公司9類“iwatch”商標申請,蘋果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17年4月10日,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作出判決支持了蘋果公司的上訴請求。

法院認為,智慧手錶雖然也能報時,但是,智慧手錶與傳統手錶還有很多的區別,不宜將智慧手錶簡單歸為傳統手錶。

簡單說,由於蘋果的智慧手錶在功能上與傳統手錶有很多的不同,因此,Swatch公司憑藉其持有的35類“iswatch”注冊商標、9類和14類“SWATCH”注冊商標,對蘋果公司在9類上的“iwatch”商標申請異議存在不合理性。

而這意味著蘋果公司在英國被拒絕“iwatch”的商標註冊申請,有可能重新獲得核准註冊。

但是,蘋果與Swatch公司之間的糾葛恐怕暫時不會就此消解。

因為Swatch公司也推出了智慧手錶產品,其推出的Bellamy智慧手錶內置有Visa NFC支付功能,與Apple Watch以及Apple Pay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關係。

而從標識角度看,“Tick”共計4個字母,“Think”共計5個字母,兩者字母相同數為3個且外形相似,“Tick different”與“Think Different”確實有一定相似之處。

不過,對於蘋果的侵權主張,瑞士聯邦智慧財產權局並不認同,駁回了蘋果請求,隨後,蘋果向瑞士聯邦行政法院提起了訴訟。

“iwatch”商標英國申請迎轉機,蘋果的上訴請求獲英高等法院支持

針對英國智慧財產權局採納Swatch公司的異議理由,部分駁回蘋果公司9類“iwatch”商標申請,蘋果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17年4月10日,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作出判決支持了蘋果公司的上訴請求。

法院認為,智慧手錶雖然也能報時,但是,智慧手錶與傳統手錶還有很多的區別,不宜將智慧手錶簡單歸為傳統手錶。

簡單說,由於蘋果的智慧手錶在功能上與傳統手錶有很多的不同,因此,Swatch公司憑藉其持有的35類“iswatch”注冊商標、9類和14類“SWATCH”注冊商標,對蘋果公司在9類上的“iwatch”商標申請異議存在不合理性。

而這意味著蘋果公司在英國被拒絕“iwatch”的商標註冊申請,有可能重新獲得核准註冊。

但是,蘋果與Swatch公司之間的糾葛恐怕暫時不會就此消解。

因為Swatch公司也推出了智慧手錶產品,其推出的Bellamy智慧手錶內置有Visa NFC支付功能,與Apple Watch以及Apple Pay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