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聖李時珍來自此縣,吳承恩在此縣寫成《西遊記》,被稱為教授縣
蘄春縣行政區劃圖
明朝醫聖李時珍來自此縣,同一時期吳承恩在此縣任職采風,
蘄春縣位於湖北省東南部,長江中游以北,隸屬黃岡市,著名“教授縣”,以人才輩出著稱。面積2397.6平方公里。總人口103.4萬人。北倚大別山,南臨長江,風光秀麗,景色宜人,氣候溫和,四季分明。地處中國“中三角”中心地帶,與武漢、南昌、合肥等大中城市同屬“1小時城市圈”,京九鐵路、滬蓉高速公路、長江黃金水道、大別山腹地公路橫貫全境,
歷史沿革
蘄春,據晉代劉伯莊《地名記》記載:“蘄春以水隈多蘄菜(水芹菜)”,因之得名,北宋樂史《太平寰宇記》承其說。蘄,一名水芹,蘄春意為蘄菜之春。歷史上另稱蘄陽、齊昌、蘄州。
夏代,蘄地在九州中的揚州之域。
商及西周,承襲夏代,仍屬揚州。
春秋時屬楚,戰國時屬楚之九江郡。
秦統一六國後實行郡縣制,蘄地仍屬九江郡。
秦末,歸衡山郡。
李時珍雕像
西漢高祖六年,西元前201年建縣,而其遠古文明則上溯到新石器時代,是鄂東最古老的縣之一,
東漢建武二十三年,西元47年,,漢在蘄置侯國,封陳浮為蘄春侯,傳三世,國除,複蘄春縣。
西元208年(東漢獻帝建康十三年),赤壁之戰後,蘄春屬吳,孫權置蘄春郡,治蘄春,轄蘄春、邾縣、尋陽,上隸揚州。
西晉永興時期,尋陽縣治徙江南(改名潯陽縣),其江北地(即今黃梅縣、武穴市東部)併入蘄春,蘄春隸屬豫州之西陽國。
東晉太元三年,西元378年,,孝武帝司馬曜因避其母阿春諱,
南北朝文帝元嘉二十五年西元448年,,析蘄陽縣西部希河之西置希水縣,蘄河西至希河東置蘄水縣,蘄陽縣仍屬南新蔡郡。後重歸豫州。南北朝朝代,政局極亂,蘄春縣歸隸變化頻繁。
西元486年(南齊武帝永明四年),改蘄陽縣為齊昌縣,沿用至隋初,共112年,故後人或稱蘄春為齊昌。置齊昌郡,轄陽塘、保城、齊昌、永興四縣,
隋統一中國後,撤原州、郡、實行州、縣兩級制,置蘄州總管府,轄齊昌、蘄水等縣。
西元589年(隋文帝開皇九年),改蘄州總管府為蘄州。
西元598年(隋文帝開皇十八年),複“蘄春”縣名。
西元607年(隋煬帝大業三年),改蘄州為“蘄春郡”,領蘄春、蘄水、浠水、黃梅、羅田五縣。
唐高祖武德四年,西元621年,,改“蘄春郡”為蘄州,治蘄春,仍領5縣。同年,並蘄水於蘄春,同時析蘄春縣東分置永寧縣。
西元742年(唐玄宗天寶元年),改蘄州為“蘄春郡”,改永寧縣為廣濟縣,蘄春郡領蘄春,蘄水、廣濟、黃梅4縣。
西元758年(唐肅宗乾元元年),複“蘄州”名,上隸淮南道。
宋代,曾在府、州之上置“路”,蘄州屬淮南路,仍治蘄春,領4縣。
西元1072年(宋神宗熙寧五年),淮南路分為東、西南路,蘄州隸屬淮南西路,領縣增加了羅田,為5縣,因地界金國,蘄州建為防禦州。
元初,改“蘄州”為“蘄州路”,治所及領屬縣同宗。
西元1275年(元世祖至元十二年),置淮西宣撫司于蘄州路。
西元1277年(元世祖至元十四年),改“蘄州路”為“蘄州總管府”,置錄事司。
西元1286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直隸湖廣行省,逾六年,複隸淮西道。
元末,蘄州路先後為農民起義軍“天完”和“漢”政權所據。
明初,西元1364年,朱元璋滅漢,改“蘄州路”為“蘄州府”,治蘄春,上隸湖廣行省,領蘄春、蘄水、廣濟、黃梅、羅田5縣。
西元1376年(明太祖洪武九年),降蘄州府為州,隸湖廣布政司。不久,改屬河南布政司,撤蘄春縣,以州領縣事,外領5縣。
西元1378年(洪武十一年),蘄州轄縣蘄水、羅田兩縣劃出蘄州,屬黃州府管轄,蘄州僅代轄廣濟、黃梅兩縣。
西元1445年(明英宗正統十年),荊王朱瞻綱自江西建昌遷蘄,建荊王府於蘄州城。
蘄州古城
清初,蘄州領縣如歸末,屬黃州府,上隸湖廣布政司漢黃德道。
1664年(清聖祖康熙三年),蘄州不再領縣,仍屬黃州府,因當年改湖廣為湖北、湖南兩省,蘄州上隸湖北省。
中華民國西元1912年成立後,裁州,複“蘄春縣”,屬湖北省江漢道,後江漢道撤直隸湖北省。
西元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10月,省、縣中國置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羅田、英山、廣濟、黃梅、浠水和蘄春均屬第二行政區,督察專員署治蘄州城,以督察專員兼理蘄春縣事,後於1936年專員公署遷黃州,至建國前,蘄春一直屬黃岡行政區專員公署。
新中國成立後,西元1949年10月,蘄春縣隸湖北黃岡行政區,或隸黃岡專區、黃岡地區。
西元1996年5月,黃岡區改建“黃岡市”,蘄春縣隸屬之。
2012年末蘄春縣轄15個鄉鎮辦和2個省管開發區(蘄春經濟開發區、李時珍醫藥工業園區)。2010年7月1日蘄春縣全縣戶籍總人口991734人,有578個村委會(居委會、大隊及農林漁場),共5105個村民小組(小隊)。
,改“蘄春郡”為蘄州,治蘄春,仍領5縣。同年,並蘄水於蘄春,同時析蘄春縣東分置永寧縣。西元742年(唐玄宗天寶元年),改蘄州為“蘄春郡”,改永寧縣為廣濟縣,蘄春郡領蘄春,蘄水、廣濟、黃梅4縣。
西元758年(唐肅宗乾元元年),複“蘄州”名,上隸淮南道。
宋代,曾在府、州之上置“路”,蘄州屬淮南路,仍治蘄春,領4縣。
西元1072年(宋神宗熙寧五年),淮南路分為東、西南路,蘄州隸屬淮南西路,領縣增加了羅田,為5縣,因地界金國,蘄州建為防禦州。
元初,改“蘄州”為“蘄州路”,治所及領屬縣同宗。
西元1275年(元世祖至元十二年),置淮西宣撫司于蘄州路。
西元1277年(元世祖至元十四年),改“蘄州路”為“蘄州總管府”,置錄事司。
西元1286年(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直隸湖廣行省,逾六年,複隸淮西道。
元末,蘄州路先後為農民起義軍“天完”和“漢”政權所據。
明初,西元1364年,朱元璋滅漢,改“蘄州路”為“蘄州府”,治蘄春,上隸湖廣行省,領蘄春、蘄水、廣濟、黃梅、羅田5縣。
西元1376年(明太祖洪武九年),降蘄州府為州,隸湖廣布政司。不久,改屬河南布政司,撤蘄春縣,以州領縣事,外領5縣。
西元1378年(洪武十一年),蘄州轄縣蘄水、羅田兩縣劃出蘄州,屬黃州府管轄,蘄州僅代轄廣濟、黃梅兩縣。
西元1445年(明英宗正統十年),荊王朱瞻綱自江西建昌遷蘄,建荊王府於蘄州城。
蘄州古城
清初,蘄州領縣如歸末,屬黃州府,上隸湖廣布政司漢黃德道。
1664年(清聖祖康熙三年),蘄州不再領縣,仍屬黃州府,因當年改湖廣為湖北、湖南兩省,蘄州上隸湖北省。
中華民國西元1912年成立後,裁州,複“蘄春縣”,屬湖北省江漢道,後江漢道撤直隸湖北省。
西元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10月,省、縣中國置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羅田、英山、廣濟、黃梅、浠水和蘄春均屬第二行政區,督察專員署治蘄州城,以督察專員兼理蘄春縣事,後於1936年專員公署遷黃州,至建國前,蘄春一直屬黃岡行政區專員公署。
新中國成立後,西元1949年10月,蘄春縣隸湖北黃岡行政區,或隸黃岡專區、黃岡地區。
西元1996年5月,黃岡區改建“黃岡市”,蘄春縣隸屬之。
2012年末蘄春縣轄15個鄉鎮辦和2個省管開發區(蘄春經濟開發區、李時珍醫藥工業園區)。2010年7月1日蘄春縣全縣戶籍總人口991734人,有578個村委會(居委會、大隊及農林漁場),共5105個村民小組(小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