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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當場驗貨事後提出手機破碎?招遠申通:這個鍋我們不背!

記者 蘭惠惠

近日,網上的一則消息稱,我市張先生將一部價值2550元三星手機用申通快遞發往廣東。這部手機由於螢幕左上角有一點裂痕,2月20日寄去廣東維修,2月22日廣東的收件人簽收,

2月24日張先生收到廣州地區回復收到手機後螢幕碎得更嚴重了,為此,張先生要求快遞公司按照原價賠償手機。

就此事記者進行了相關的採訪。

招遠申通快遞反映,此消息與現實不符。現實是張先生索要快遞公司賠償是在快遞簽收後2天才提出的。

在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此次賠償應有快遞公司賠償後,張先生已經向“3·15”提出申訴。今日上午,消協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取證調查,經查實此事與快遞公司無關,申通快遞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從2001年至今,招遠申通快遞已經走過了17個年頭了,申通快遞負責人孫永芳常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幹得起申通賠得起錢,只要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就賠錢,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一定要討回個公道!”在此申通快遞提醒廣大市民,

在包裹完好無損的情況下,要先簽名再驗貨,如果包裹破損可以直接拒收,如當著業務員的面簽收驗貨發現破碎,可以直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