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有必要刪除對方的所有聯繫方式嗎?
愛情估計是所有情感中最令人糾結也是最能讓人開心的情感之一。
關於這個問題,千人有千解,我只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一、在一起時遭受背叛、嚴重的欺騙、虐待等問題,分手之後很討厭對方,甚至恨不得對方去死。這種情況的分手,可以說兩人之間已經毫無舊情可言,理應刪除對方的聯繫方式。
二、在一起時兩人感情很好,分手是因為彼此不合適。這種情況的分手,可以算作和平分手。
A、分手後可以釋懷。如果和平分手之後,自己可以釋懷,也就是說分手後自己深刻的認識到兩人不可能在一起或者說兩人不適合在一起,並且心底也接受這個結果。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保留對方的聯繫方式,因為對方已經無法再影響你的情緒,對你已經構不成“威脅”。這種情況,可以選擇分手後繼續做朋友。
B、分手後無法釋懷。如果相愛的兩人因為外界因素或者其他不得以的原因不得不選擇分手,這種情況分手後最好刪除對方的所有聯繫方式。因為你管不住自己的心,留著對方的聯繫方式,肯定會懷有期待,甚至會不定時聯繫對方,而,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或者在一起只能互相傷害,又忍不住聯繫對方,這樣只能害人害己。這種情況,無論有多不舍,
每一次情感創傷都是一次成長,雖然這種領悟很痛,但確實教會我們今後如何選擇對的人以及如何愛一個人。既然有些傷害是無法避免的,那分開後就讓之前的不開心煙消雲散,努力經營好自己,迎接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