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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用企業郵箱後公司不怕打官司?

開公司最怕的就是打官司,專業法律流程和規範讓人非常頭疼。

任何法律訴訟,最核心的是證據環節,縱然你再有理,沒有證據支持,法院也不可能判你贏。不論是公司外部業務,還是內部管理,互聯網已經相當普及。

電子郵件是公司活動中最方便、快捷,成本最低,頻次最高的通訊工具。公司日常具有合同性質的郵件往來頻繁,使用郵件進行員工工作安排、檔案傳遞、薪資告知等,使電子郵件成為了合同糾紛、勞動糾紛等法律糾紛中證據鏈上的重要一環。

依據中國現行的《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證據的司法解釋,認可合同文書可以以資料電文的形式承載,資料電文包括電子郵件。法律認定的證據包括電子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

可是,郵箱的正式性、證據性、法律性常常被公司經營者所忽視,很多人都輕易的選擇免費的個人郵箱,並不認為企業郵箱是非買不可的必備品。但是,企業郵箱由於其的安全性、保密性、專屬性、記錄性,成為了公司法律糾紛的證據源。

首先,企業郵箱資料可以證明雙方身份。勞動糾紛中,公司在給員工開帳號的同時,會相應辦理入職的相關手續,會向新員工發送員工手冊和員工資訊確認郵件,這就證實了雙方關係和身份。在商務合作中,企業郵箱是服務商提供的專屬郵箱,企業的身份是明確的。使用企業郵箱發送合同等電子文書,是一種明確身份的行為,具有法律效應。

其次,企業郵箱資料具有完整性。

企業郵箱可以保存大量的雙方往來資訊,可以存儲、轉移,也能夠列印成紙質文本,這就保證了資訊資料的完整性。企業不用操心,郵箱中的電子合同、電子協定、商業計畫、財務報表、客戶資訊會遺失,並且搜索、管理方便,易於及時查詢、調用。

買賣越好做,說明市場越活躍,商業機會越多。頻繁的商業活動,必然會遇到利益衝突,出現法律糾紛也就是常事。作為公司的管理者和經營者,

一定要有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為規避法律糾紛中的取證難,避免讓自己有理說不清,選擇企業郵箱用作公司的業務交流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