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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老乾媽商業秘密洩露案,談競業限制協議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作者:唐文進 千慧智慧財產權貫標專員

競業限制”這個詞又一次出現在了我們的視野,《競業限制協議》通常作為人事合同的附屬協定存在,好多企業經常在簽訂或執行時存在疑惑,
或者對哪些人簽訂不瞭解,有的企業乾脆全員簽訂,筆者此次結合《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談兩點對企業實施競業限制的建議,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案件回顧

2016年5月,“老乾媽”工作人員發現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的一款產品與老乾媽品牌同款產品相似度極高。該事件引起了老乾媽公司的警覺。報案後,該產品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結果為該產品含有“老乾媽牌”同類產品製造技術中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資訊。

經查,涉嫌竊取此類技術的企業從未涉足該領域,絕無此研發能力。老乾媽公司也從未向任何一家企業或個人轉讓該類產品的製造技術。由此,可以斷定,有人非法披露並使用了老乾媽公司的商業機密。

而涉案者正是老乾媽公司離職人員賈某。賈某歷任老乾媽公司品質部技術員、工程師等職,掌握老乾媽公司專有技術、生產工藝等核心機密資訊。賈某在其任職期間,與老乾媽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與保密協定”,約定賈某在工作期間及離職後需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且不能從事業務類似及存在直接競爭關係的經營活動。但是,2015年11月,

賈某以假名做掩護在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業任職,從事品質技術管理相關的工作。歷經三個多月的偵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經偵大隊一舉將涉嫌洩露商業機密的賈某抓捕歸案,該案涉案金額高達千萬元人民幣。

《競業限制協定》通常作為人事合同的附屬協定存在,好多企業經常在簽訂或執行時存在疑惑,或者對哪些人簽訂不瞭解,有的企業乾脆全員簽訂,

筆者此次結合《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談兩點對企業實施競業限制的建議,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1《競業限制協議》的簽訂範圍

建議核心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簽訂保密協議即可,不建議全體員工都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七至九條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糾紛的處理方式給予了相對明確的解釋,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協定》,在協定生效三個月之時,即使該協定可以因為用人單位不付給勞動者競業補償金而失效,用人單位也有義務應勞動者要求賠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補償款,當然這要建立在勞動者在離職後三個月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基礎上。

在瞭解以上知識的前提下,您是否還覺得應該與全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呢?那麼我們所述的“建議核心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定》”中的核心人員是指的哪些人員呢?

這裡可以理解為掌握核心資訊的人,所謂核心資訊,也就是說它公開或者被競爭對手得知會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老乾媽商業秘密洩露案中的工藝、配方就在這個範疇內,員工離職導致了高仿品的產生,這種員工是有必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保密協定則建議公司大範圍與員工簽訂。當然要讓保密協議發揮它的實際作用,企業還要做好《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7.6保密”條款的貫徹實施,不然保密協議也會形同虛設,即使遇到商業秘密洩露的糾紛,取證也會很困難。

2競業補償金的支付時間

在起草《競業限制協議》中競業補償金相關條款時,建議約定競業補償金在員工離職之後支付,而非“包含在之前員工的工資”中;“競業補償金已經包含在之前員工的工資中”的類似表述在以往勞動糾紛相關處理中都是不被支援的。

千慧視點

企業人事合同、保密管理都屬於《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中的重要管理類別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中人事合同管理,保密管理與資訊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獲取、維護以及研發等管理活動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想要系統的規避企業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風險,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貫標”,也就是貫徹《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是非常有必要的。

注:本文在原文基礎上有所刪減,關注http://www.qianhui.tm/查看更多內容

當然這要建立在勞動者在離職後三個月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基礎上。

在瞭解以上知識的前提下,您是否還覺得應該與全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呢?那麼我們所述的“建議核心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定》”中的核心人員是指的哪些人員呢?

這裡可以理解為掌握核心資訊的人,所謂核心資訊,也就是說它公開或者被競爭對手得知會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老乾媽商業秘密洩露案中的工藝、配方就在這個範疇內,員工離職導致了高仿品的產生,這種員工是有必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保密協定則建議公司大範圍與員工簽訂。當然要讓保密協議發揮它的實際作用,企業還要做好《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7.6保密”條款的貫徹實施,不然保密協議也會形同虛設,即使遇到商業秘密洩露的糾紛,取證也會很困難。

2競業補償金的支付時間

在起草《競業限制協議》中競業補償金相關條款時,建議約定競業補償金在員工離職之後支付,而非“包含在之前員工的工資”中;“競業補償金已經包含在之前員工的工資中”的類似表述在以往勞動糾紛相關處理中都是不被支援的。

千慧視點

企業人事合同、保密管理都屬於《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中的重要管理類別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中人事合同管理,保密管理與資訊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獲取、維護以及研發等管理活動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想要系統的規避企業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風險,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貫標”,也就是貫徹《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是非常有必要的。

注:本文在原文基礎上有所刪減,關注http://www.qianhui.tm/查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