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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村土地確權新政策,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築不予拆除

隨著2017年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深入,違章建築不僅無法確權還得予以拆除,這是順應政策要求的。但法律之下也兼顧人情,總有特殊情況的存在,以下這些違章建築就不在本次拆遷之列,

讓我們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吧:

第一,農民除此之外無其他住所的違章建築。部分農民雖然在非住宅區建房,但是一旦拆除就居無定所,此類違章建築暫緩拆除。但還需要符合一個條件,那就是此建築面積要小於住房困難標準。

第二,部分建造在房屋周圍的附屬建築。

部分農民會房邊建造附屬建築比如車庫等,但未佔用公共面積,也未損害其他村集體成員利益,此類違章建築暫不拆除。

第三,符合分戶條件的一戶多宅。一戶多宅的可以具體分戶,多餘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第四,利於農業生產發展的違章農業設施。

部分農業設施雖屬於違章建築,但符合相關部門要求,此類建築暫緩拆除。

第五,無相關證明的工業產房。此類建築給予補全相關證明的機會,可以列為可再開發之列,所以暫不拆除。

以上五種建築暫不拆除,是國家為了保障農民最基本的利益,

但不代表以後不會拆除,所以大家以後在農村建房的時候要啊照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