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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村房屋建設新規,農民出現這幾種情況不允許翻建

農村房屋是農民的安身之本,農民很注重蓋房和修房。前些年農村房屋建設的政策相對寬鬆,農村房屋建設亂象層生,為合理利用農村土地,建設新農村,規範農房建設,2017年國家出臺了農村房屋建設新政策,

以下這些情況下不能翻建新房了。

第一,嚴禁改變宅基地位址。2017年農村房屋建設新政策規定,翻建新房是必須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進行,這主要是針耕地上建房的農民。農民需在被批准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在不屬於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行為是被嚴格禁止的。

第二,嚴禁宅基地超標。農村宅基地的占地面積是有規定標準的,嚴禁農民超量多占,超過規定標準是要受處罰的。個別農民翻建房屋時會私自擴大宅基地,這嚴重侵犯了其他村集體成員的利益,是不被允許的。

第三,嚴禁房屋建設超標。現在農村生活水準普遍提高了,有錢的農民越來越多了。一些農民會效仿城裡別墅,翻建成小洋樓。2017年新政策規定,農村房屋高度外觀造型等是有規定的,這也是為了新農村建設的開展,統一農村房屋建設。

第四,嚴禁非農業戶口人員翻建房屋。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歸農民,非農業戶口人員合法繼承農村房屋後,在房屋自然倒塌前所有權歸繼承人,在房屋自然村續期間內,嚴禁繼承人翻建房屋,房屋倒塌後收歸村集體所有。

以上就是2017年2017年農村房屋建設新政策下,不能翻建房屋的四種情況,這也是為了保障絕大多數農民的基本利益,是一項農村福利政策,農民朋友們,對此大家怎麼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