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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夢見了吳彥祖?糟糕,你的夢境被神經成像出賣了

人類的靈魂是對外部入侵提供絕對保護的最後之門,這種想法已經持續了好幾個世紀了。

約翰·彌爾頓在1634年寫的文章裡,描述了一位年輕女性被墮落的Comus綁在魔法椅上的情節,

她的身體被綁著,但是她自由地呼喚:“你不能限制我心靈的自由。”,她相信自己有能力保護精神自由不受任何外部控制的侵犯。

1913年,歷史學家John Bagnell Bury寫道:“你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一個人在想什麼,只要他選擇隱瞞它。”

然而,這種想法可能要被推翻了。在心理過程當中,

先進的神經成像設備(如:複雜的神經成像技術和腦機介面技術)讓記錄、解碼、調節該過程中的神經關係成為可能。研究表明,神經成像技術和人工智慧相結合,可以“讀取”相關心理狀態,包括隱藏的意圖、視覺的體驗甚至是夢的畫面,這些都會以一個更加精確、解析度更高的形式來呈現。

雖然這些先進技術在未來的研究和醫學領域有著很大的潛力,但是它也提出了一個基本道德、法律和社會的挑戰:神經成像是否合法,

或者在何種條件下神經成像是合法的,而不是去干擾他人的正常神經活動。

圖片出自Current Biology 11年的一篇文章,研究者通過fMRI對被試腦海中出現的畫面進行了複現

神經科技已經不僅僅處於臨床試驗階段,

它已經進入商業領域了,而商業領域的道德準則要比臨床寬鬆地多,這就讓該問題有了特定的社會意義。如今,穀歌和Verizon等公司使用神經成像技術和其他神經行銷研究服務,來檢測消費者喜好以及他們對於廣告、產品的潛在印象。

通過神經成像技術來解碼神經資訊的嘗試也用於法庭,儘管有時候可能是以一種科學上有疑問的方式。

2008年的時候就有這麼一個案例。一位印度女子以謀殺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這一決定基於對該女性進行的腦部掃描。根據法官的說法,她的腦部掃描顯示出了關於犯罪的“經驗性知識”。作為取證工具,神經技術表明了它有著巨大的潛力,它能夠提高審訊當中對於測謊的關注。

儘管專家們對此持有懷疑態度,

No-Lie-FMRI、Government Works等商業公司已經在銷售使用FMRI(功能磁共振成像)和EEG(腦電圖技術)等技術的設備,通過該設備對大腦的記錄,人們可以區分真實和謊言。同時,軍隊在測試神經檢測技術,用來檢測士兵大腦活動的不足,軍隊也在使用大腦刺激來增加士兵的警覺性和注意力。

2015年,《科學》雜誌發佈了一篇特殊的論文——《隱私的終結》,論文說明了一個問題:從大資料到無限的網路連接,這些新技術如何讓“傳統的隱私觀念過時”。

某種意義上,神經技術可能就是另一種侵犯我們隱私的工具,我們對此無能為力,儘管我們不太願意接受這個結論,畢竟心理隱私和主觀性之間的聯繫太密切了。喬治·奧威爾在其偉大著作《1984》當中寫下了如下預言:“除了你腦殼裡的幾個立方釐米以外,沒有東西是屬於你自己的。”事實上,當精神資訊也不再隱蔽,那就真的沒有任何東西是屬於自己的了,主體這一與外部世界隔絕、存在于一個人思維當中的概念將會成為虛無。

我(來自Basel大學)和Roberto Andorno(來自Zürich大學)的一篇新文章就寫了這樣的一個問題,隨著神經技術走出臨床,我們將面臨一個社會挑戰:決定個人能夠擁有什麼權利與他們的心理維度有關。這一挑戰可能會重塑現有的人權概念,甚至創造新的、基於神經的人權概念。

人們有著認知自由權,現在神經法學家在廣泛討論這一權利,該權利讓個人在使用神經技術的時候,能夠自由而全面地做出決定;人們也擁有心理隱私權,該權利保護個人不受協力廠商強力侵入大腦、獲取大腦資訊,也保護個人不受非授權收集大腦資訊的行為的侵犯。

在神經層面侵犯隱私要比任何傳統意義上的侵犯隱私更加危險,因為神經可以繞過人們的推理思維、讓個人暴露於圖像掃描之中,個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想法,統統都將被該技術讀取。這種風險不僅存在於掠奪性的神經行銷研究當中,也存在於法庭對其的不當使用當中,更存在於每一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當中。隨著商用腦機介面支援設備的增多,越來越多的個人都將成為神經成像設備的使用者。

上周,Facebook公佈了一項計畫:它將創建大腦-電腦之間的語言-文本交互,它將思維直接從大腦信號轉換到電腦螢幕上,繞過語音和指尖。一些大的移動通信提供商,尤其是三星正在進行類似嘗試。在未來,大腦控制可能代替鍵盤、語音辨識,稱為電腦交互的主要方式。

隨著神經交互工具日益普遍,誤用它的可能性也增加——也包括網路安全性漏洞。電腦科學家已經證明了駭客攻擊腦機介面使用者從而讀取資訊的可行性。

此外,研究發現,該種醫療設備很容易受到破壞。牛津大學的神經科學家認為,大腦植入物也可能收到這種攻擊,即“大腦搶劫”。

上述種種可能促使精神完整權這一權利的概念化,它被國際法(《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3條)作為心理健康權而認可,不僅僅是要保護個人遠離精神疾病的騷擾,更要保障個人的精神活動不受非法、有害的精神技術誤用的侵犯。

最後,精神連續權可以保障個人的身份認同、個人心理連續性不受協力廠商侵犯。精神連續權對於國家安全來說非常重要,在這一背景下,為了更大的戰略目標而強制改變人格可能是合理的。

某些大腦干預措施已經被用於軍隊,比如減少睡眠需求,這種措施讓士兵更好戰、無所畏懼。這些可能性已經引起立法者的注意。

早在1999年,歐洲議會委員會就已經呼籲全球禁止研究“旨在利用人類大腦的化學、電或等等其他功能,使人類能夠通過任何形式操控人的武器。”

未來,我們應當保證神經技術的發展與個人自由的平衡。同時,應當避免恐慌的傳播、可能會損害科學進步的不切實際的描述。我們需要神經科學家、法學專家、倫理學家和普通公民進行一場開放的辯論,探求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神經技術的好處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意外風險。

(本文由36氪編譯組授權發佈,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這些新技術如何讓“傳統的隱私觀念過時”。

某種意義上,神經技術可能就是另一種侵犯我們隱私的工具,我們對此無能為力,儘管我們不太願意接受這個結論,畢竟心理隱私和主觀性之間的聯繫太密切了。喬治·奧威爾在其偉大著作《1984》當中寫下了如下預言:“除了你腦殼裡的幾個立方釐米以外,沒有東西是屬於你自己的。”事實上,當精神資訊也不再隱蔽,那就真的沒有任何東西是屬於自己的了,主體這一與外部世界隔絕、存在于一個人思維當中的概念將會成為虛無。

我(來自Basel大學)和Roberto Andorno(來自Zürich大學)的一篇新文章就寫了這樣的一個問題,隨著神經技術走出臨床,我們將面臨一個社會挑戰:決定個人能夠擁有什麼權利與他們的心理維度有關。這一挑戰可能會重塑現有的人權概念,甚至創造新的、基於神經的人權概念。

人們有著認知自由權,現在神經法學家在廣泛討論這一權利,該權利讓個人在使用神經技術的時候,能夠自由而全面地做出決定;人們也擁有心理隱私權,該權利保護個人不受協力廠商強力侵入大腦、獲取大腦資訊,也保護個人不受非授權收集大腦資訊的行為的侵犯。

在神經層面侵犯隱私要比任何傳統意義上的侵犯隱私更加危險,因為神經可以繞過人們的推理思維、讓個人暴露於圖像掃描之中,個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想法,統統都將被該技術讀取。這種風險不僅存在於掠奪性的神經行銷研究當中,也存在於法庭對其的不當使用當中,更存在於每一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當中。隨著商用腦機介面支援設備的增多,越來越多的個人都將成為神經成像設備的使用者。

上周,Facebook公佈了一項計畫:它將創建大腦-電腦之間的語言-文本交互,它將思維直接從大腦信號轉換到電腦螢幕上,繞過語音和指尖。一些大的移動通信提供商,尤其是三星正在進行類似嘗試。在未來,大腦控制可能代替鍵盤、語音辨識,稱為電腦交互的主要方式。

隨著神經交互工具日益普遍,誤用它的可能性也增加——也包括網路安全性漏洞。電腦科學家已經證明了駭客攻擊腦機介面使用者從而讀取資訊的可行性。

此外,研究發現,該種醫療設備很容易受到破壞。牛津大學的神經科學家認為,大腦植入物也可能收到這種攻擊,即“大腦搶劫”。

上述種種可能促使精神完整權這一權利的概念化,它被國際法(《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3條)作為心理健康權而認可,不僅僅是要保護個人遠離精神疾病的騷擾,更要保障個人的精神活動不受非法、有害的精神技術誤用的侵犯。

最後,精神連續權可以保障個人的身份認同、個人心理連續性不受協力廠商侵犯。精神連續權對於國家安全來說非常重要,在這一背景下,為了更大的戰略目標而強制改變人格可能是合理的。

某些大腦干預措施已經被用於軍隊,比如減少睡眠需求,這種措施讓士兵更好戰、無所畏懼。這些可能性已經引起立法者的注意。

早在1999年,歐洲議會委員會就已經呼籲全球禁止研究“旨在利用人類大腦的化學、電或等等其他功能,使人類能夠通過任何形式操控人的武器。”

未來,我們應當保證神經技術的發展與個人自由的平衡。同時,應當避免恐慌的傳播、可能會損害科學進步的不切實際的描述。我們需要神經科學家、法學專家、倫理學家和普通公民進行一場開放的辯論,探求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神經技術的好處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意外風險。

(本文由36氪編譯組授權發佈,未經許可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