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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將護照有效期“2010”塗成“2018” 被查獲

楚天金報訊(記者鄧偉 通訊員餘味燃、王景文)塗改護照有效期中的年份,

把“2010”塗成“2018”,企圖蒙混過關。昨日,記者從武漢邊檢站獲悉,這名旅客不僅被當場識破,還被依法實施了處罰。這也是武漢邊檢站今年來查獲的首起持變造證件出境案。

據介紹,5月11日上午8時許,武漢邊檢站執勤人員在辦理NH954次前往日本航班的出境邊檢手續時,發現一名中國籍旅客成某所持因私普通護照資料頁內的有效期有被塗改嫌疑。面對檢查員的詢問,

旅客成某堅稱所持護照為有效證件且無其他證件,同時還出具了轉機前往美國的機票和美國綠卡。然而,經過邊檢人員反復核查發現,成某將證件有效期中的年份“2010”塗改為“2018”,企圖持塗改後的出入境證件蒙混出境。

在後臺審查過程中,該旅客情緒激動,極力掩飾自己塗改護照的行為,聲稱護照一直由單位保管,以此來推脫責任。之後,在審查人員再三追問下,成某最終交代了實情:因急於前往美國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

而所持護照已過有效期,屬無效證件,情急之下,遂將證件有效期塗改延長,想以此蒙混出關,不料被邊檢執勤人員當場識破。

據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