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婆婆借的錢,現在要我自己還,這是什麼道理?
結婚的時候我媽開的條件是,一輛車、(房子是原來有的),裝潢要好!首飾衣服那些的,加起來一共有三十多萬,禮金8萬。
男方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我們的婚禮舉辦的很成功,兩家人也沒有因為結婚的事情鬧的不愉快。戴著價值2萬多的鑽戒,我心裡格外的幸福。我同事朋友都很妒忌的,我不是炫耀鑽戒,而是炫耀我的幸福。
婚後,我看著屬於我的新房,還有我的愛人,覺得別人都說結婚是一場戰爭的話不對。好好的協商有什麼不能辦好的?我的公婆條件並不是很好,
婚後我們有了個可愛的寶寶,寶寶不到一歲的時候,家裡來親戚。我的婆婆的弟弟,我們喊舅舅。
吃飯的時候舅舅問我和我老公,現在孩子也有了,生活也穩定了,什麼時候考慮還錢?我很驚訝的,我什麼時候找舅舅借錢?我老公卻不說話,
原來我們結婚的時候,對於四十多萬的結婚費用,我婆婆一家人很是頭疼,家裡沒那麼多錢,於是借了舅舅15萬。
我氣的抱著孩子回了娘家,原本對公婆一家人的好感和尊重刹那間全部沒了!我老公卻說:誰叫你家人要那麼多的?現在我不知道怎麼和一家人相處,我對老公說,要錢沒有!我哪有那麼多錢還啊?這要什麼時候才能把15萬都還清了?我老公卻說,
這是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