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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鬥氣車險釀事故 這事“到底是誰的錯”?

華龍網3月17日14時00分訊 開鬥氣車,也叫路怒症,指在駕駛中和別的車主有了不痛快,

非得超過別人,壓著別人。隨著車輛的日益增多,道路交通日漸擁擠,有些有車一族患上路怒症,開起了鬥氣車,就惹禍了。

3月14日14時許,北碚交巡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巡邏至城北加油站附近時,一名男子過來求助,“員警同志,那個女的不讓我走,你過來幫我勸勸吧。”

民警將車停至路邊,隨男子走到紅綠燈處時,發現一女子站在路中間,該男子指著紅綠燈下的第一輛車說,

那是我的車,但是她不讓我開走,我也沒得辦法。民警見此處已積壓了一些車輛,便立即指揮兩人將車開到路邊,讓出車道,恢復交通。

經瞭解,該女子姓林,行至北泉公園至康樂路段時,發現此路段彎道多,為單向單車道,且是上坡,而前方有幾輛貨車行駛緩慢,自己便變放慢速度,跟在貨車後緩緩行駛。此時,林某聽到後面一直有人按喇叭,意圖超車,林某見此處無超車條件,

遂決定按自己的路線行駛。就這樣一直行駛到煤療路段分道處時,一直跟在其後的張某加快車速,超車後突然變道強行加塞至林某車前,然後猛踩刹車,幸好林某車速不快,反應及時,緊急制動才未撞到張某的車。見沒出什麼事,張某便一踩油門,揚長而去。林某氣急,加快車速追趕林某,一直到城北加油站紅綠燈處,發現張某的車正停在前方等紅綠燈,林某停下車便打開車門,
走到張某車旁指責張某,待張某下車後,林某走上前去便推搡了張某幾下,就這樣,雙方相互指責對方的不是。林某認為:“我是正常行駛,你能超車就超,超不了也不能怪我,你突然變道加塞至我車前還踩了刹車,差點害得撞車,明顯就是報復,這是你的不對。”而張某認為:“你稍微讓一下我就能超車過去了,但你卻一點都不讓。”

“員警同志,如果當時我沒反應過來撞上了他的車,

那這是我的責任還是他的責任?”林某問道。

“變道時要注意與準備駛入的車道留有安全距離,不影響車輛的正常行駛,所以這種情況下如果出了事故是張某的責任。”民警回答了林某的疑問,見兩人都還心中有氣,便又道:“本來你是有理的一方,但你不應該將車停在紅綠燈處下車推搡他,你這樣還阻礙了交通,有理也成無理了。而張某你也不對,超不了車說明當時無超車條件,

不應該故意變道加塞、猛踩刹車,幸好沒有造成交通事故。”

在民警的勸說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後再也不開鬥氣車了。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帶著情緒開車,很容易釀成交通事故,而且也會對路人和其它車輛造成不必要的損傷,要做到遵章守紀,文明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