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鬥氣車險釀事故 這事“到底是誰的錯”?
華龍網3月17日14時00分訊 開鬥氣車,也叫路怒症,指在駕駛中和別的車主有了不痛快,
3月14日14時許,北碚交巡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巡邏至城北加油站附近時,一名男子過來求助,“員警同志,那個女的不讓我走,你過來幫我勸勸吧。”
民警將車停至路邊,隨男子走到紅綠燈處時,發現一女子站在路中間,該男子指著紅綠燈下的第一輛車說,
經瞭解,該女子姓林,行至北泉公園至康樂路段時,發現此路段彎道多,為單向單車道,且是上坡,而前方有幾輛貨車行駛緩慢,自己便變放慢速度,跟在貨車後緩緩行駛。此時,林某聽到後面一直有人按喇叭,意圖超車,林某見此處無超車條件,
“員警同志,如果當時我沒反應過來撞上了他的車,
“變道時要注意與準備駛入的車道留有安全距離,不影響車輛的正常行駛,所以這種情況下如果出了事故是張某的責任。”民警回答了林某的疑問,見兩人都還心中有氣,便又道:“本來你是有理的一方,但你不應該將車停在紅綠燈處下車推搡他,你這樣還阻礙了交通,有理也成無理了。而張某你也不對,超不了車說明當時無超車條件,
在民警的勸說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後再也不開鬥氣車了。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帶著情緒開車,很容易釀成交通事故,而且也會對路人和其它車輛造成不必要的損傷,要做到遵章守紀,文明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