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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問題在古代是如何解決的?竟然鼓勵二婚,限制富人娶妻

中國從有歷史以來就是男多女少的社會,那些地主三妻四妾之時就意味著有貧苦的男性要打光棍,但是你想知道古代社會是如何解決社會中的光棍問題的嗎?

第一招:強制成年的女子出嫁

如在晉朝,女子到了嫁人的年齡必須出嫁,否則國家就要給她找物件了。“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為,女子到17歲時候,如果父母願意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官員就要給她找男朋友了,強行使其嫁人。到後來的南北朝時期,

如果女子滿了年齡還不出嫁,還違反法呢,家裡人都要跟著遭殃。

第二招:鼓勵再嫁

在男多女少的某些地方,不論是鄉間,還是城市,對寡婦的再嫁工作都是支援的態度,而不是像書上那樣說的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

第三招:鼓勵再娶

在我國古代的有些北方少數民族中,

便不認為娶寡婦是特別丟人的事,特別是在自己的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見的習俗。

第四招:限制富人娶妾

對於此問題,有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的,並不是說錢多就能隨意娶妾的,元朝則以法律明確規定普通老百姓不得娶小妾。

在明朝,明太祖規定,親王一級官員“許奏選一次,不多餘十人”;世子和郡王就更少了,減少到了四個,“限定妾四個,一生中就允許納妾一次,除非無孩子才可再娶一個。

看了古代的j解決措施,再看看今日,您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