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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老婆與車概不外借,這些都是血淚史!

為什麼說:車和老婆概不外借?

為什麼說:借車都是不懂事滴?

為什麼說:不能借別人的車,也不能把車借給別人?

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訓換來的警句!

老婆概不外借,應該沒人反對吧?車也不外借,怎麼講呢?友兄弟之間互相幫助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遇到借錢和借車的時候就有些尷尬了。借錢還算好說的,寫個借據按時歸還即可,但借車這個事兒吧,還真不好說。

中國人處事講究“人情”,當親友有求於己,不管出於真心還是礙於情面,

一般都會力所能及地幫上一把,遇到借車這樣“冒險”的事情,經常都很糾結:借吧,自己心疼,不借吧,又怕得罪人……怎麼辦呢?

倆字兒:不借!

為啥?還是按照我們元甲的慣例,一言不合先搬出來兩道法律嚇唬嚇唬大家。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與登記車主不是一個人的時候,

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首先由交強險在保險限額內優先承擔,不足的部分,原則上由機動車使用人來承擔,但是登記有過錯的除外。

那麼,怎麼才能登記車主有過錯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認定登記車主有過錯: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該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5、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情況

我們元甲律師事務所是專業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類似借車後出車禍、最後兄弟反目成仇的悲劇,我們見的太多了。讓我們先來看兩個足以讓車主徹底崩潰的案例吧。

案例一:

2007年,一則新聞“借車出大事了,一夜欠債700萬!”在有車一族中很轟動,說的是某車主把自己的車借給一朋友,結果朋友酒駕、超載、超速……車飛到某立交橋下,四死兩重傷,駕車人已死。該車主有連帶責任因此欠下700萬債款!

評論:“車跟老婆,均不能外借!”這句話就因為這件事誕生了。


案例二

2014年7月22日,商丘市民孫傑駕駛車輛帶著朋友劉梅、朱丹到某駕校練車場後,將車輛交給毫無駕駛經驗的劉梅駕駛。就在這時,意外發生了,車子徑直往前沖,撞在一棵樹上,導致車輛四輪朝上翻倒在駕校西門南側的西牆處,坐在副駕的朱丹當場死亡。

被告人孫傑明知自己的車不是教練車而又出借給沒有駕駛資格的被告人劉梅練車,因而發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均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判決劉梅有期徒刑兩年,判決孫傑有期徒刑八個月。

評論:那些沒有駕照的朋友要去你車上試試,就更加不可以了!

案例三

2015年7月,周口項城一位市民,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結果朋友因酒駕釀下慘禍,車上的幾個人全部死亡。由於這個朋友家境貧寒,於是法院判決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同車幾人的經濟損失。由於賠償數額巨大,這個車友和那個借車者的家人聯繫,要求他們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結果人家根本不理他。

評論:把車借給喝酒的人駕駛,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你一毛錢。

案例四

2013年佛山一對情侶小芳(化名)與小陳,於4月27日晚兩人開著小陳從朋友小李處借來的小車來到某商場吃飯。飯後取車時,他們發現車子打不著火。男友下車和朋友一起推車,當時是小李提出讓小陳到車子前方觀察情況,他自己繼續在後面推車。但汽車快速沖下斜坡,將站在車前把控方向盤的小陳撞到柱子上,最終不治身亡。

事發後死者的父母將開車的女友、推車的朋友、車主、保險公司及停車場一併告上法庭,索賠163萬餘元。

評論:斜坡上站車前,想什麼呢!

善良的車友們啊,汽車和手機不同,其涉及到複雜的法律和利益問題。借你車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事件,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他又根本沒有能力償付,你就得承擔連帶責任。

借車給別人?這些規定一定要知道:

1、借給飲酒人,車主要擔責;

2、出借故障車,車主要擔責;

3、代駕出事故,代駕人承擔賠償責任;

4、搭乘“順風車”,出事後車主要擔責;

5、酒友醉駕,同桌人有責任。

5種情況說啥都不能借

1、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

如果自己的車輛存在刹車制動不靈、ABS故障、胎壓異常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帶病上路就極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難脫干係。

2、借車人沒駕照時不借

借車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駕照,駕照的准駕車型與你的車輛是否符合,車主要心中有數,沒有駕照的親朋好友提出借車要明確拒絕。

3、借車人不能安全駕駛時

如果借車人酒後提出借車,或者知道對方吸毒,千萬不能借車。

4、借車人未成年

18歲以下的人沒有達到法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年齡,駕車上路屬於無照駕駛,出了事故後,車主因未能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需承擔一定責任。

5、沒有投保交強險

交強險屬於強制險,有的車主粗心大意忘記續保,本就違反了相關規定,如果借車出了事故,得不到保險公司的任何賠償,車主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拒借秘笈

很多朋友也明白,車子不能隨便借人,可就是拉不下來自己那張臉皮,怎麼辦呢?別急,元甲律師早已為大家溫馨地準備好了一本《拒借秘笈》!

秘笈一:常發朋友圈。時不時更新朋友圈告知天下,車是我的寶,別人不能碰,連老婆都不行,更何況外人了,別人一看,就明白了,自然不會向你開口了。

秘笈二:假裝車子有問題。如果有朋友來借車你就應該提醒他,你的車子哪哪有問題,應該大修了,所以開車時一定要注意。如果知趣的朋友一聽這話,肯定也就不借了。

秘笈三:裝個指紋防盜。你就說更改指紋很麻煩,要廠家才能更改,聰明的人就知道你的意思了,也就不會再借車了。

秘笈四:可以說只買了交強險,其他險種沒有買。如果發生事故,會被借車人帶來麻煩;或者說你正準備去保養或者去修理廠。

秘笈五:終極大招,老婆說了,借車出去,就別進家門了。雖然少不了被朋友譏笑說是妻管嚴,但省了後面一堆麻煩事,這個妻管嚴當得值!這樣的話,你朋友不但不覺得你不講義氣,以後也絕不會借你的車了,都知道你老婆不願意,人家誰會因為借車而破壞你們家庭和睦呢?

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均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判決劉梅有期徒刑兩年,判決孫傑有期徒刑八個月。

評論:那些沒有駕照的朋友要去你車上試試,就更加不可以了!

案例三

2015年7月,周口項城一位市民,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結果朋友因酒駕釀下慘禍,車上的幾個人全部死亡。由於這個朋友家境貧寒,於是法院判決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同車幾人的經濟損失。由於賠償數額巨大,這個車友和那個借車者的家人聯繫,要求他們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結果人家根本不理他。

評論:把車借給喝酒的人駕駛,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你一毛錢。

案例四

2013年佛山一對情侶小芳(化名)與小陳,於4月27日晚兩人開著小陳從朋友小李處借來的小車來到某商場吃飯。飯後取車時,他們發現車子打不著火。男友下車和朋友一起推車,當時是小李提出讓小陳到車子前方觀察情況,他自己繼續在後面推車。但汽車快速沖下斜坡,將站在車前把控方向盤的小陳撞到柱子上,最終不治身亡。

事發後死者的父母將開車的女友、推車的朋友、車主、保險公司及停車場一併告上法庭,索賠163萬餘元。

評論:斜坡上站車前,想什麼呢!

善良的車友們啊,汽車和手機不同,其涉及到複雜的法律和利益問題。借你車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事件,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他又根本沒有能力償付,你就得承擔連帶責任。

借車給別人?這些規定一定要知道:

1、借給飲酒人,車主要擔責;

2、出借故障車,車主要擔責;

3、代駕出事故,代駕人承擔賠償責任;

4、搭乘“順風車”,出事後車主要擔責;

5、酒友醉駕,同桌人有責任。

5種情況說啥都不能借

1、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

如果自己的車輛存在刹車制動不靈、ABS故障、胎壓異常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帶病上路就極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難脫干係。

2、借車人沒駕照時不借

借車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駕照,駕照的准駕車型與你的車輛是否符合,車主要心中有數,沒有駕照的親朋好友提出借車要明確拒絕。

3、借車人不能安全駕駛時

如果借車人酒後提出借車,或者知道對方吸毒,千萬不能借車。

4、借車人未成年

18歲以下的人沒有達到法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年齡,駕車上路屬於無照駕駛,出了事故後,車主因未能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需承擔一定責任。

5、沒有投保交強險

交強險屬於強制險,有的車主粗心大意忘記續保,本就違反了相關規定,如果借車出了事故,得不到保險公司的任何賠償,車主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拒借秘笈

很多朋友也明白,車子不能隨便借人,可就是拉不下來自己那張臉皮,怎麼辦呢?別急,元甲律師早已為大家溫馨地準備好了一本《拒借秘笈》!

秘笈一:常發朋友圈。時不時更新朋友圈告知天下,車是我的寶,別人不能碰,連老婆都不行,更何況外人了,別人一看,就明白了,自然不會向你開口了。

秘笈二:假裝車子有問題。如果有朋友來借車你就應該提醒他,你的車子哪哪有問題,應該大修了,所以開車時一定要注意。如果知趣的朋友一聽這話,肯定也就不借了。

秘笈三:裝個指紋防盜。你就說更改指紋很麻煩,要廠家才能更改,聰明的人就知道你的意思了,也就不會再借車了。

秘笈四:可以說只買了交強險,其他險種沒有買。如果發生事故,會被借車人帶來麻煩;或者說你正準備去保養或者去修理廠。

秘笈五:終極大招,老婆說了,借車出去,就別進家門了。雖然少不了被朋友譏笑說是妻管嚴,但省了後面一堆麻煩事,這個妻管嚴當得值!這樣的話,你朋友不但不覺得你不講義氣,以後也絕不會借你的車了,都知道你老婆不願意,人家誰會因為借車而破壞你們家庭和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