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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失地農民可以領取更多養老金補貼了!但這幾類人除外!

在農村,對於農民而言,土地是根,是生存的根本。似乎沒有了土地的農民就不再是真正意義的農民了,也就此失去了生活的保障。但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農村的變化日新月異,

很多土地在建設中被徵用,很多農民成了失地農民。

為了讓這部分失地農民的生活更有保障,2017年開始,國家開始設立失地農民專項養老金。根據所徵用土地數量不同,養老金補貼金額也不同,具體如下: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徵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29元。

但也不是所有的失地農民都可以領取這項福利,國家相關政策規定,

以下三類人員不能領取失地養老金補貼:

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農民,不屬於失地農民,不能參加。

②有自己的承包地,但是自己將承包地出租、轉租的,不屬於失地農民,不在保障之列。

③失地的農民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或者享受了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能參加失地保險。

農民朋友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動歸類,看看你是否在這三類人員之外呢?還可以對比以上標準,

判斷自己可以領取多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