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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客家方言中的民俗文化現象,你瞭解多少?

語言和文化是聯繫在一起的。語言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符號,也是民俗文化的鏡像。民俗文化的內涵、儀式往往是通過語言符號為載體來表達和描寫的。一個文化傳統決定了一種語言的運用,

一種語言反過來可以折射出它背後的文化:包括過去的文化遺跡,當下的生活習慣、習俗信仰、倫理道德等等。以下僅以廣東省客家方言為例,來說明客家話是如何反映民俗文化中的事象的。

客家話,又稱客話、客家話、客語等,是漢藏語系語族內的一種聲調語言(或漢語方言),

屬於漢語七大方言之一。客家話地區主要集中在粵東、閩西、贛南交界的的贛閩粵客家地區,並被廣泛使用於中國南方、臺灣、馬來西亞及一些華人社區。客家的民俗文化在當地人們的社會組織、家族結構、人生禮儀、節日歲時、人際交往等各方面都有極其生動的體現,並表現出一些獨特而鮮明的特色。本文從廣東省的客家方言中的某些民間習俗和民俗語詞修辭特色等方面談談客家話的民俗文化現象。

一、客家話中親屬稱謂詞的民俗文化現象

廣東省客家方言中有著一套十分完整而穩固的親屬稱謂詞系統。其特點是講究血親,重視輩份,男女有別,長幼分明。這與客家歷史上長期形成的封建宗法制度與家族組織的習俗相關。

因此,折射到親屬稱謂方面,客家話中的親屬稱謂詞就與其他方言不著與眾不同的特點,也是客家方言的特色之一。例如,客家親屬稱謂語中,父系與母系涇謂分明,“曾祖父”叫“公太”,“曾祖母”叫“婆太”;“祖父”叫“公爹”或“爹爹”,“祖母”叫“哀”或“唔姆”;“父親”叫“爺哩”、“阿叔”、“大大”、“伯”,“母親”則叫“哩”、“姆姆”或“依耶”。這其中的輩份與等級是不可逾越的。
而從性別方面考察,男子在家庭中顯然處於中心地位。例如妻子在稱呼丈夫親屬時,往往要降低輩份,隨子女稱呼對方,甚至出現老祖母降兩級隨孫兒、孫女稱呼對方的怪現象。又者,在輩份與年齡不相稱時,稱呼以輩份為准,而不必顧及雙方的年齡。因此,有些已過花甲的老爺爺或老奶奶,遇到輩份比自己高的10來歲小孩,還要恪守禮節,按“叔公”或“姑婆”的身份稱呼對方。

二、婚嫁語詞與客家民間婚姻習俗

與各地民間的普遍理念相同的是,客家民系也是將婚姻作為“終身大事”來看,在儀式方面便顯得最為莊嚴隆重。而其每一程式,均有相對應的婚嫁語詞表示 。客家話中的婚嫁語詞是沿襲了古代的婚嫁文化,是最能反映客家民間婚姻習俗的語言文化系統。客家文化中的婚嫁語詞反映了客家民間婚姻習俗的程式,例如:

1、說媒

說媒是客家婚嫁的第一步,就是客家男女青年成年以後就可托媒人說媒,介紹婚事。一般是由男家父母托媒去女家說,也有女家請媒人先訪男家的。

2、看妹子

男女兩家通過央媒說合,如雙方都有意,就約定時間“看妹子”。 3、寫庚帖

雙方同意後,就要互相告知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回去後,各請算命先生來“合八字”。如八字合得來,不會相沖相克,就寫出庚貼(俗名婚單),各置於香案之上,如三天內無不祥之兆,這門親事就定下來。反之,如八字不合,男方要把女方的庚貼送還女家。

4、編紅單

也稱“開紅婚帖”,或叫講財禮。由男方的父母,宗親和媒人一起到女方家,將男方要送給女家的財禮開具出來。紅單中有的還要寫上回婿禮品,如帽、銀花、衣服、鞋、襪等。在開紅單的過程中,雙方還會討價還價,最後協商敲定。紅單開完後,男女雙方還要交換信物,如戒指、手帕等。最後男方來人在女方家吃完中午飯方可回去。

5、定親

也叫“行大禮”,即再次正式地把婚事確定下來。男青年及其父母等都要去女方家,要送去豬頭、魚、肉等,女方的父母、哥嫂、叔伯、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場。吃完中午飯後,女孩子要出來與男青年及其家人見面,稱男方家的父母為爸媽,兩家父母相互稱親家、親家母。

6、看家門

即女方到男方家去看家庭情況,這個習俗的時間不定,有的在“行大禮”前,有的則在“大禮”後,女方去的人除了女孩子及其父母親外,姑嫂、姐妹等也要去,大大小小十幾人,不需要帶任何禮品。

7、送日子

婚事定下之後,男方要請算命先生擇定過門的日子,包括新娘出門的日子、時辰,到男家後歸門的時辰,此外女方裁紅衣、男方鋪床的日子也要同時擇定。

8、送菜和抬嫁妝

新娘過門前一兩天,男家要請宗親將紅單規定的聘禮和魚、肉、禽、麵條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來時就把嫁妝帶回男家。

9、迎親

婚期前一天,男家要派十多人到女方家接親,要有迎親隊伍,例如媒人、鼓手樂隊、放鞭炮的,抬花轎的,燒香的、一個挑擔的,一頭挑帶路雞(一公一母),另一頭是酒和松明,一個女的要帶上新娘穿的衣服,還有扛木篋的二人等。新郎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如果新郎同去,那就要坐轎。

接親的人到了女家後,先吃點心,然後由女家二人帶著到祠堂燒香敬祖。女家在中午或晚上,要設宴請客。

新娘動身一般是在半夜子時或卯時,越走天越亮,象徵走向光明,再是晚上出門,也不會碰到抬棺材等不吉利的事。

新娘到達男家,如還不到所規定的入門時辰,就要在大門口坪上或在門外旁邊房子等候。入門一般是早上七、八點或八、九點,有的甚至要等到中午。到了入門時辰,新娘要踢轎門,由男方的伴娘將新娘牽出轎,然後在大門口“過火堆”,新娘從用杉樹枝燒起的火堆上跨過,才進大門。

10、拜堂

新娘在鼓樂聲中進到大廳以後,就開始與新郎拜堂了。大廳擺設香案,東邊站父母、長輩,西邊站外戚,北邊站房親,南邊站小輩。拜堂前,外家要給新郎掛紅,用五尺長的紅布披在新郎身上,然後開始拜堂的程式。

中午辦酒席,吃婚宴,用高聲地炮邀客,每半小時放一次,酒席開始入席時放三響。接著由禮生報名單,一桌二個上席,按輩份和親疏,先安排上席就坐,然後其他人隨便入席。男女賓客分開就席,新郎新娘要到席上敬酒。

11、鬧房

鬧房一種在大廳鬧,一種在新房鬧,也有先在大廳鬧後到新房鬧。鬧房期間,鞭炮隔幾分鐘放一次,一直鬧到午夜方停。

12、回門

一般是婚後第三天或第五天,由女方派新娘的姐妹等女眷來請新郎新娘一起去做客,媒人及新郎姐妹也同去,共7到14人,吃完午飯後,當天就要回來。

13、送滿月

結婚滿一個月,新娘娘家就要來送滿月,同時送來小雞、蔬菜、種子、穀種、豆子等,示意五穀豐登,財丁興旺。

三、諧音修辭在客家民俗中的應用

客家民俗文化中,諧音修辭形式被廣泛應用於歲時節日、人生禮儀、日常生活和人際交往等方方面面,有相當的普遍性。這類修辭形式,大多用於吉祥語和禁忌語中。

1、吉祥語中的諧音修辭。在吉祥語中採用諧音修辭,往往可以表達人們對人生平安如意、幸福美好的祈求和願望。例如:

春節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會貼春聯,喜於舊聯上添貼新聯,逐層增加,以示“層年有餘”;客家人在春節時都會備買橘子與芹菜,“橘”與“吉”與“勤”諧音,寓含“吉利如意”和“勤勞終歲”的意思;孩子滿月或滿周歲及親人團圓的時候,客家人都會包紅湯圓,俗名“錫圓”,音諧“惜圓”,以此告知人們要“珍惜團圓”; 兒童入學,父母常取束蔥莖別在子女胸前,“蔥”與“聰”諧音,暗寓兒童“聰明好學”之意;設宴請客,多有雞鴨魚等,桌面筵席講究其頭部朝向首席主賓,暗含“彩頭”之意;縣城宴席喜用鴨蛋做菜肴,當地民間說鴨蛋為 “鴨卵”,音諧 “壓亂”; 客家話“九”與“久”同音,故客家人把“九”,視為吉祥的象徵,有“崇九”風俗,等等。

2、禁忌語中的諧音修辭。民俗中的禁忌是特定區域民眾出於對某種神秘力量的畏懼,從而產生的一種對個人言語或行為方面的自我約束或限制。語言中的禁忌語便是其中常見的一類。特別常見的就是姓氏諧音忌諱,例如 :

“朱”與“豬”諧音,姓朱的則稱豬為“肥貨”,避免說“豬”;“羅”與“籮”諧音,姓羅的則避免說“爛籮”或“壞籮”;“楊”與“羊”諧音,姓楊的則稱羊為“幼毛”,宰羊則說“宰幼毛”,避免說羊;“劉”與“瘤”諧音,姓劉的則避免說“割瘤”;黃姓人家,口語說到黃牛,則稱其為“沙牛”或“赤牛”,不說“黃牛”,等等。

由此看來,客話中的吉祥語和禁忌語好用諧音修辭手法的風氣體現了客家人日常生活中避禍趨吉與講究體面的思想意識。

客家文化中的婚嫁語詞反映了客家民間婚姻習俗的程式,例如:

1、說媒

說媒是客家婚嫁的第一步,就是客家男女青年成年以後就可托媒人說媒,介紹婚事。一般是由男家父母托媒去女家說,也有女家請媒人先訪男家的。

2、看妹子

男女兩家通過央媒說合,如雙方都有意,就約定時間“看妹子”。 3、寫庚帖

雙方同意後,就要互相告知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回去後,各請算命先生來“合八字”。如八字合得來,不會相沖相克,就寫出庚貼(俗名婚單),各置於香案之上,如三天內無不祥之兆,這門親事就定下來。反之,如八字不合,男方要把女方的庚貼送還女家。

4、編紅單

也稱“開紅婚帖”,或叫講財禮。由男方的父母,宗親和媒人一起到女方家,將男方要送給女家的財禮開具出來。紅單中有的還要寫上回婿禮品,如帽、銀花、衣服、鞋、襪等。在開紅單的過程中,雙方還會討價還價,最後協商敲定。紅單開完後,男女雙方還要交換信物,如戒指、手帕等。最後男方來人在女方家吃完中午飯方可回去。

5、定親

也叫“行大禮”,即再次正式地把婚事確定下來。男青年及其父母等都要去女方家,要送去豬頭、魚、肉等,女方的父母、哥嫂、叔伯、外祖父母等都要出場。吃完中午飯後,女孩子要出來與男青年及其家人見面,稱男方家的父母為爸媽,兩家父母相互稱親家、親家母。

6、看家門

即女方到男方家去看家庭情況,這個習俗的時間不定,有的在“行大禮”前,有的則在“大禮”後,女方去的人除了女孩子及其父母親外,姑嫂、姐妹等也要去,大大小小十幾人,不需要帶任何禮品。

7、送日子

婚事定下之後,男方要請算命先生擇定過門的日子,包括新娘出門的日子、時辰,到男家後歸門的時辰,此外女方裁紅衣、男方鋪床的日子也要同時擇定。

8、送菜和抬嫁妝

新娘過門前一兩天,男家要請宗親將紅單規定的聘禮和魚、肉、禽、麵條等物,由十多人送到女家,回來時就把嫁妝帶回男家。

9、迎親

婚期前一天,男家要派十多人到女方家接親,要有迎親隊伍,例如媒人、鼓手樂隊、放鞭炮的,抬花轎的,燒香的、一個挑擔的,一頭挑帶路雞(一公一母),另一頭是酒和松明,一個女的要帶上新娘穿的衣服,還有扛木篋的二人等。新郎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如果新郎同去,那就要坐轎。

接親的人到了女家後,先吃點心,然後由女家二人帶著到祠堂燒香敬祖。女家在中午或晚上,要設宴請客。

新娘動身一般是在半夜子時或卯時,越走天越亮,象徵走向光明,再是晚上出門,也不會碰到抬棺材等不吉利的事。

新娘到達男家,如還不到所規定的入門時辰,就要在大門口坪上或在門外旁邊房子等候。入門一般是早上七、八點或八、九點,有的甚至要等到中午。到了入門時辰,新娘要踢轎門,由男方的伴娘將新娘牽出轎,然後在大門口“過火堆”,新娘從用杉樹枝燒起的火堆上跨過,才進大門。

10、拜堂

新娘在鼓樂聲中進到大廳以後,就開始與新郎拜堂了。大廳擺設香案,東邊站父母、長輩,西邊站外戚,北邊站房親,南邊站小輩。拜堂前,外家要給新郎掛紅,用五尺長的紅布披在新郎身上,然後開始拜堂的程式。

中午辦酒席,吃婚宴,用高聲地炮邀客,每半小時放一次,酒席開始入席時放三響。接著由禮生報名單,一桌二個上席,按輩份和親疏,先安排上席就坐,然後其他人隨便入席。男女賓客分開就席,新郎新娘要到席上敬酒。

11、鬧房

鬧房一種在大廳鬧,一種在新房鬧,也有先在大廳鬧後到新房鬧。鬧房期間,鞭炮隔幾分鐘放一次,一直鬧到午夜方停。

12、回門

一般是婚後第三天或第五天,由女方派新娘的姐妹等女眷來請新郎新娘一起去做客,媒人及新郎姐妹也同去,共7到14人,吃完午飯後,當天就要回來。

13、送滿月

結婚滿一個月,新娘娘家就要來送滿月,同時送來小雞、蔬菜、種子、穀種、豆子等,示意五穀豐登,財丁興旺。

三、諧音修辭在客家民俗中的應用

客家民俗文化中,諧音修辭形式被廣泛應用於歲時節日、人生禮儀、日常生活和人際交往等方方面面,有相當的普遍性。這類修辭形式,大多用於吉祥語和禁忌語中。

1、吉祥語中的諧音修辭。在吉祥語中採用諧音修辭,往往可以表達人們對人生平安如意、幸福美好的祈求和願望。例如:

春節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會貼春聯,喜於舊聯上添貼新聯,逐層增加,以示“層年有餘”;客家人在春節時都會備買橘子與芹菜,“橘”與“吉”與“勤”諧音,寓含“吉利如意”和“勤勞終歲”的意思;孩子滿月或滿周歲及親人團圓的時候,客家人都會包紅湯圓,俗名“錫圓”,音諧“惜圓”,以此告知人們要“珍惜團圓”; 兒童入學,父母常取束蔥莖別在子女胸前,“蔥”與“聰”諧音,暗寓兒童“聰明好學”之意;設宴請客,多有雞鴨魚等,桌面筵席講究其頭部朝向首席主賓,暗含“彩頭”之意;縣城宴席喜用鴨蛋做菜肴,當地民間說鴨蛋為 “鴨卵”,音諧 “壓亂”; 客家話“九”與“久”同音,故客家人把“九”,視為吉祥的象徵,有“崇九”風俗,等等。

2、禁忌語中的諧音修辭。民俗中的禁忌是特定區域民眾出於對某種神秘力量的畏懼,從而產生的一種對個人言語或行為方面的自我約束或限制。語言中的禁忌語便是其中常見的一類。特別常見的就是姓氏諧音忌諱,例如 :

“朱”與“豬”諧音,姓朱的則稱豬為“肥貨”,避免說“豬”;“羅”與“籮”諧音,姓羅的則避免說“爛籮”或“壞籮”;“楊”與“羊”諧音,姓楊的則稱羊為“幼毛”,宰羊則說“宰幼毛”,避免說羊;“劉”與“瘤”諧音,姓劉的則避免說“割瘤”;黃姓人家,口語說到黃牛,則稱其為“沙牛”或“赤牛”,不說“黃牛”,等等。

由此看來,客話中的吉祥語和禁忌語好用諧音修辭手法的風氣體現了客家人日常生活中避禍趨吉與講究體面的思想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