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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裡最美的話,不是“我養你”,而是“我支持你”

昨晚十點多才回到家。今天上午去打了一場球,下午陪孩子去公園玩,晚上寫文章,還是這種日常不被打斷的生活適合我。這兩天被一篇文章《全職媽媽是沒有追求的人生》刷了一下屏,

當然這是標題党,內文裡提到的很多觀點我還是認同的。無論做什麼樣的選擇,另一半的支持最重要。

兩個人在談戀愛的時候,可能對方一句,我養你啊,會讓你覺得這個男人很有責任感,會讓你感動得立馬嫁給他什麼的。實際上,在漫長的婚姻裡,我養你,真不是一句很美的話,當一個人淪落到要被另外一個人養,也不是什麼好事,雖然在婚姻裡可以心安理得。

朋友F,

在和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男朋友非常愛她,就是非她不娶那種地步。第一次F帶男朋友去見她父母。男朋友見到她父母後,就是說自己如何如何愛他們女兒,一定會對她很好很好,會養她一輩子什麼的。

母親聽了也開心,有人對自己女兒這麼好,女兒這輩子值得託付了。

最後男朋友說了一句,這輩子如果我不能和她結婚,我就從你們樓下跳下去。

兩位老人嚇了一跳。這孩子怎麼會有這麼極端的想法。

等男朋友離開後,F父親鄭重地找到F說,這男人你不能嫁。

F很納悶,為什麼,他不是說對我很好嗎?

父親說,這孩子容易走極端,佔有欲特別強,你嫁過去就算他對你再好也會受委屈。

但沉浸在愛情中的F完全不聽,大學畢業後還是嫁給了那個說會對她很好的男朋友。

剛開始一年還算正常,和父母也有來往。

後來,因為工作關係,F跟隨老公離開了父母生活的城市。

從此以後,F知道了父親那句話的預見性。因為老公幾乎不再讓她獨自一個人來她父母生活的城市。說是怕擔心她,然後每次只要超過一天就一定要鬧著回家。每次F出門超過一個小時,必定盤問清楚到哪裡了,見了什麼人。總之,她的一切行蹤都必須報備。

說是很愛她,只不過是把她當做私有財產佔有了而已。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婚姻關係中沒有奇跡。正如我們所見,每個人對待婚姻的態度都是他們生活方式的呈現,因此,只有在瞭解了整個人之後才能瞭解他的態度。比如,我們能看到總是有那麼多人想掙脫婚姻。我能準備地分辨出具體哪一個人持有這種逃避態度——就是那些至今仍被寵壞的孩子。

這種人可能成為對社會的威脅,被寵壞的成年‘孩子’的生活方式仍然停留在他們四五歲的時候。”

借用一句熱門詞彙就是,在生活裡很多成年男人還是巨嬰。他們並沒有成長為一個真正的男人。還是生活閱歷豐富的老人可以看出端倪,但以為有了愛情就會擁有一切的年輕人會懂什麼呢。

愛情和婚姻真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戀愛時,他一句,愛你一生一世,你會感動痛哭流涕。

婚姻裡,卻還不如一句,你累了,我去拖地倒垃圾。

戀愛時,他一句,無論你怎樣了我都不離不棄,你覺得他很靠譜。

婚姻裡,卻還不如,孩子這週末我陪他玩,你好好休息。

戀愛時,他一句,我養你,別上班吧。

婚姻裡,卻還不如一句,無論你做什麼樣的選擇,我都支持你。

無論是否做全職媽媽,都是婚姻裡兩個人商量後的選擇。

現代都市里,沒有老人幫忙,又不想請保姆的話,全職媽媽是很多女性的選擇。在做出這個選擇的時候,相信每個家庭都經過深思熟慮。

需要明確一點就是,全職帶孩子的人,付出並不比那個上班的人少。不能因為一方沒有上班,而另一方出去賺錢就讓家庭關係失去平衡。

婚姻說到底是一種有感情基礎的合作關係。

甚至有的時候合作大於感情。那就要明確一點,合作關係中並無從屬關係。

就如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合作任務中,是不可能讓一個人接受從屬位置的。如果一方想要支配,並強迫另一方服從,兩個人就無法和諧地生活在一起。現在很多男人,甚至很多女人都認為男性就該居於統治和主宰地位,扮演領袖角色,成為主人。這就是我們現在有如此眾多不幸婚姻的原因。沒人能夠不帶怒氣和怨恨地忍受卑下的地位。合作者之間應該是平等的,只有平等了,才能找到克服困難的途徑。比如說,他們會在生兒育女的問題上達成一致。他們在教育問題上也能取得共識,在婚姻出現問題時會努力解決,因為他們知道不幸的婚姻不利於孩子的成長。”(《自卑與超越》)

如果用心帶過孩子就應該知道,育兒,特別是孩子0歲到3歲這段時間,是一個非常瑣碎和巨考驗人耐心的活兒,一般人真還做不了。哄孩子睡覺,換尿片,擔心他生病,餵飯,陪他走路,怕他磕到,時刻注意他一舉一動等等,哪一項要做好都需要巨大精力。

說實話,就算是全職媽媽真的沒出去賺一分錢,但這份付出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做到的。相信很多女人,如果有得選擇,寧願去上班,而不是在家帶孩子。

所以在經濟上認為全職媽媽沒賺錢,就受到歧視,那是社會的悲哀,更是一個家庭最不應該有的事情。

“需要特別強調的一個重點在於,即便父親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這也是夫妻共同的收穫。他絕不可擺出一副施予者的模樣,把家庭中所有他人都變成接受者。對於和諧的婚姻來說,真相是,他去賺錢只不過是家庭勞動分工的結果。許多父親利用他們的經濟地位來作為統治家庭的理由。家庭中不應該存在統治,任何可能導致不平等感的事情都應當避免。”(阿德勒《自卑與超越》)

一個女人放棄工作,選擇做全職媽媽,除了對家庭的負責之外,應該還是為了讓伴侶更輕鬆,因為一個家庭必須得有人做出這樣的選擇。女人習慣性地選擇了犧牲自己的事業。

那篇《全職媽媽是沒有追求的人生》中,最熱門的評論是這條:

“為何都沒有提到她們的丈夫,在這場育兒行動中,沒有一個男性參與其中嗎?談育兒不談家庭分工就是耍流氓,無論在哪個國家。單純要求女人且育兒且高度自我實現,這是空話。”

如果沒有家庭分工,單獨談全職媽媽該如何如何,是否有價值,那是偏頗的,任何一個家庭都是共同維護的結果,不存在誰付出多誰付出少的問題。養育孩子更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真有條件,全職爸爸也不是不可以有。

所以,婚姻關係中,最美的話,不是我養你,而是我支持你。

你選擇做全職媽媽,我支持你,不單是在語言上,更重要是在行動上來表態。

你選擇自己創業,我支持你,只要你有計劃有目標。

你選擇去進修,我支持你,只要你有這份雄心。

你選擇去旅遊,我支持你,只要你有想去的地方。

一個同學離婚了,不是因為男人出軌,也不是因為家裡經濟條件很差。而是無論她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對方都會嗤之以鼻,認為她肯定做不成。後來她就乾脆做什麼事,都從來不和他說,自己默默去做就是,後來她自己做的咖啡館有規模了,從來沒請他去過一次。她想與其從來得不到讚揚和支持,還不如分開的好。

蘇青的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裡的懷青和崇賢結婚十年後,還是離婚了。

在結婚第一天懷青就知道崇賢和他那個嫂子有問題,但她還是忍了,因為那是上世紀三十年代,她想只要丈夫還知道回家就行。就算丈夫在外求學,一年才回來一兩次,她也忍了,因為丈夫在外求功名,她在家伺候公婆和孩子,這也是當時很多家庭的生活模式。

但是她最後還是忍無可忍地離了,而且在有了兩個孩子之後。

最最讓她痛苦的是,她的愛好得不到丈夫的一點支持。她喜歡寫作,通過自己投稿,賺了外快,被丈夫辱駡,說她不應該這樣拋頭露臉。

懷青說:“我們這樣不好嗎?你好好地教書,我好好地寫文章,大家一起努力向上是最好的了。”

賢聽了默然半晌,最後用堅決的口氣向她說道:“請你以後別在提寫文章了吧,要錢我供給就是。”

然後賢不再讓她和文字接觸!早晨報紙來了,懷青正展開看時,他便醒了,朦朧著眼向她要,遞給他,他卻把它塞在枕頭底下自己睡熟了。等到他吃完飯走出門去的時候,卻又把報紙挾在腋下帶了去,雖然他學校裡多的是,然後懷青也不情願啟齒請求他留下報紙。

有時候懷青氣憤憤對他說:“你既然不喜歡女人看書看報紙,幹嘛當初不討一個一字不識的鄉下姑娘呢?”他說:“女人讀書原也不是件壞事,只是不該一味想寫文章賺錢來和丈夫爭短長呀,我相信有志氣的男人是寧可辛辛苦苦設法弄錢來給太太花,甚至於給她拿去打麻將也好,沒有一個願意讓太太爬在自己頭上顯本領的。”

婚姻裡,“我養你”真不是一句什麼好話,賢也可以對懷青說,我養你,但是這種養,並沒有讓懷青快樂起來。她需要的是丈夫的理解和支持,但是這點小小的要求都很難滿足。所以最後只能離婚收場。蘇青離婚之後也安心寫自己的文章了。

婚姻裡真正的殺手是自私,而不是情感。

情感會隨著歲月流逝慢慢淡化,而一個人是否寬容,是否懂得分擔,是否理解,那才是兩個人能平靜、持久走下去最主要的原因。

阿德勒說:“最糟糕的婚前準備是只圖個人利益。如果一個人在這種培養下長大,就會始終盤算著能從生活中得到什麼快樂或刺激。他們總是要求自由和解脫,從不考慮怎樣讓伴侶的生活更輕鬆、更充實。這種對待婚姻的方式是災難性的。”(《自卑與超越》)

婚姻裡,卻還不如一句,你累了,我去拖地倒垃圾。

戀愛時,他一句,無論你怎樣了我都不離不棄,你覺得他很靠譜。

婚姻裡,卻還不如,孩子這週末我陪他玩,你好好休息。

戀愛時,他一句,我養你,別上班吧。

婚姻裡,卻還不如一句,無論你做什麼樣的選擇,我都支持你。

無論是否做全職媽媽,都是婚姻裡兩個人商量後的選擇。

現代都市里,沒有老人幫忙,又不想請保姆的話,全職媽媽是很多女性的選擇。在做出這個選擇的時候,相信每個家庭都經過深思熟慮。

需要明確一點就是,全職帶孩子的人,付出並不比那個上班的人少。不能因為一方沒有上班,而另一方出去賺錢就讓家庭關係失去平衡。

婚姻說到底是一種有感情基礎的合作關係。

甚至有的時候合作大於感情。那就要明確一點,合作關係中並無從屬關係。

就如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合作任務中,是不可能讓一個人接受從屬位置的。如果一方想要支配,並強迫另一方服從,兩個人就無法和諧地生活在一起。現在很多男人,甚至很多女人都認為男性就該居於統治和主宰地位,扮演領袖角色,成為主人。這就是我們現在有如此眾多不幸婚姻的原因。沒人能夠不帶怒氣和怨恨地忍受卑下的地位。合作者之間應該是平等的,只有平等了,才能找到克服困難的途徑。比如說,他們會在生兒育女的問題上達成一致。他們在教育問題上也能取得共識,在婚姻出現問題時會努力解決,因為他們知道不幸的婚姻不利於孩子的成長。”(《自卑與超越》)

如果用心帶過孩子就應該知道,育兒,特別是孩子0歲到3歲這段時間,是一個非常瑣碎和巨考驗人耐心的活兒,一般人真還做不了。哄孩子睡覺,換尿片,擔心他生病,餵飯,陪他走路,怕他磕到,時刻注意他一舉一動等等,哪一項要做好都需要巨大精力。

說實話,就算是全職媽媽真的沒出去賺一分錢,但這份付出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做到的。相信很多女人,如果有得選擇,寧願去上班,而不是在家帶孩子。

所以在經濟上認為全職媽媽沒賺錢,就受到歧視,那是社會的悲哀,更是一個家庭最不應該有的事情。

“需要特別強調的一個重點在於,即便父親是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這也是夫妻共同的收穫。他絕不可擺出一副施予者的模樣,把家庭中所有他人都變成接受者。對於和諧的婚姻來說,真相是,他去賺錢只不過是家庭勞動分工的結果。許多父親利用他們的經濟地位來作為統治家庭的理由。家庭中不應該存在統治,任何可能導致不平等感的事情都應當避免。”(阿德勒《自卑與超越》)

一個女人放棄工作,選擇做全職媽媽,除了對家庭的負責之外,應該還是為了讓伴侶更輕鬆,因為一個家庭必須得有人做出這樣的選擇。女人習慣性地選擇了犧牲自己的事業。

那篇《全職媽媽是沒有追求的人生》中,最熱門的評論是這條:

“為何都沒有提到她們的丈夫,在這場育兒行動中,沒有一個男性參與其中嗎?談育兒不談家庭分工就是耍流氓,無論在哪個國家。單純要求女人且育兒且高度自我實現,這是空話。”

如果沒有家庭分工,單獨談全職媽媽該如何如何,是否有價值,那是偏頗的,任何一個家庭都是共同維護的結果,不存在誰付出多誰付出少的問題。養育孩子更是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真有條件,全職爸爸也不是不可以有。

所以,婚姻關係中,最美的話,不是我養你,而是我支持你。

你選擇做全職媽媽,我支持你,不單是在語言上,更重要是在行動上來表態。

你選擇自己創業,我支持你,只要你有計劃有目標。

你選擇去進修,我支持你,只要你有這份雄心。

你選擇去旅遊,我支持你,只要你有想去的地方。

一個同學離婚了,不是因為男人出軌,也不是因為家裡經濟條件很差。而是無論她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對方都會嗤之以鼻,認為她肯定做不成。後來她就乾脆做什麼事,都從來不和他說,自己默默去做就是,後來她自己做的咖啡館有規模了,從來沒請他去過一次。她想與其從來得不到讚揚和支持,還不如分開的好。

蘇青的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裡的懷青和崇賢結婚十年後,還是離婚了。

在結婚第一天懷青就知道崇賢和他那個嫂子有問題,但她還是忍了,因為那是上世紀三十年代,她想只要丈夫還知道回家就行。就算丈夫在外求學,一年才回來一兩次,她也忍了,因為丈夫在外求功名,她在家伺候公婆和孩子,這也是當時很多家庭的生活模式。

但是她最後還是忍無可忍地離了,而且在有了兩個孩子之後。

最最讓她痛苦的是,她的愛好得不到丈夫的一點支持。她喜歡寫作,通過自己投稿,賺了外快,被丈夫辱駡,說她不應該這樣拋頭露臉。

懷青說:“我們這樣不好嗎?你好好地教書,我好好地寫文章,大家一起努力向上是最好的了。”

賢聽了默然半晌,最後用堅決的口氣向她說道:“請你以後別在提寫文章了吧,要錢我供給就是。”

然後賢不再讓她和文字接觸!早晨報紙來了,懷青正展開看時,他便醒了,朦朧著眼向她要,遞給他,他卻把它塞在枕頭底下自己睡熟了。等到他吃完飯走出門去的時候,卻又把報紙挾在腋下帶了去,雖然他學校裡多的是,然後懷青也不情願啟齒請求他留下報紙。

有時候懷青氣憤憤對他說:“你既然不喜歡女人看書看報紙,幹嘛當初不討一個一字不識的鄉下姑娘呢?”他說:“女人讀書原也不是件壞事,只是不該一味想寫文章賺錢來和丈夫爭短長呀,我相信有志氣的男人是寧可辛辛苦苦設法弄錢來給太太花,甚至於給她拿去打麻將也好,沒有一個願意讓太太爬在自己頭上顯本領的。”

婚姻裡,“我養你”真不是一句什麼好話,賢也可以對懷青說,我養你,但是這種養,並沒有讓懷青快樂起來。她需要的是丈夫的理解和支持,但是這點小小的要求都很難滿足。所以最後只能離婚收場。蘇青離婚之後也安心寫自己的文章了。

婚姻裡真正的殺手是自私,而不是情感。

情感會隨著歲月流逝慢慢淡化,而一個人是否寬容,是否懂得分擔,是否理解,那才是兩個人能平靜、持久走下去最主要的原因。

阿德勒說:“最糟糕的婚前準備是只圖個人利益。如果一個人在這種培養下長大,就會始終盤算著能從生活中得到什麼快樂或刺激。他們總是要求自由和解脫,從不考慮怎樣讓伴侶的生活更輕鬆、更充實。這種對待婚姻的方式是災難性的。”(《自卑與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