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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大包天!這夥人竟在法院門口搶被查封車輛!

昨天下午2點30分,盤龍區法院門口上演了一出“速度與激情”的戲碼。被法院查封的一輛寶馬車竟在交車時被人在一分鐘內“搶走”!!什麼情況?誰的膽子這麼大!

現場:搶車男子猛噴催淚瓦斯

盤龍區法院門口,一輛香檳色的7系寶馬車停在人行道旁,車上坐著兩男一女,女的手裡還拿著一些資料。突然,路邊竄出了四五名男子,沖向寶馬車,打開車門就要把車裡的人往外拉。

車裡的男子想反抗,不料這夥人拿出了催淚瓦斯一陣猛噴。

頓時,被噴的男子雙眼通紅,不停流淚。緊接著,車裡的人被“趕”了下來,這夥人立刻上了車,開著揚長而去。整個過程也就1分鐘左右。

被趕下車的男子趕緊報警,這時候,盤龍區法院執行局法官郎春生也趕了過來。原來,這並不是一起普通的搶車案,被搶的這輛寶馬7系車是被法院查封的車。

郎春生法官趕緊召集了盤龍區法院執行隊,順著白雲路往頤華路方向追趕。

追捕:不顧員警喊話 加速狂奔

在萬宏路與二環東路交叉口,長青派出所的警車也加入了追捕。追捕過程中,員警不停地向寶馬車喊話,

想讓他們停下來,可對方沒有理會,繼續加速狂奔。眼看要到同德廣場了,寶馬車突然掉頭,警車也趕緊掉頭,終於,在萬宏路口堵停了寶馬車,並控制住了駕駛員。

當時車上只有一名駕駛人黃某,追到車輛後,執行法官和長青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將車帶回法院。

案情回顧

這個事件的源頭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2015年李某某向洪某某借款40萬人民幣,判決生效後,李某某一直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義務,洪某某多次與李某某協商無果,遂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法院啟動強制執行後,將被執行人李某某名下的寶馬牌轎車先行查封,故被執行人李某某與申請人洪某某經法院調解,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李某某將其名下被查封的這輛寶馬牌轎車先抵押給申請人,債務清償之後將車返還被執行人,雙方遂達成和解協定,申請人將車開走。

達成和解協定後不久,被執行人主動邀約申請人于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來法院,先償其30萬元債務,並要求申請人將寶馬車開來法院。誰知這個邀約竟是被執行人李某某設下的圈套。

申請人應邀將車從大理開來昆明,剛到法院門口,就被不明身份的7、8個人揪著耳朵狂噴催淚瓦斯將其強行拖下車,這夥人遂搶車逃跑。這才發生了新聞開頭的一幕。

交代:“老闆叫我來開車 我就來了”

“我不知道這個車是被扣的,我老闆叫我來開車,我就來了。”搶車人黃某被帶回法院調查時稱,他和李某是雇傭關係,昨天李某讓他過來開走寶馬車,並沒有說別的。

黃某稱,李某本人並沒有來到現場。對於參與搶車的其他幾個人去了哪裡,黃某堅持稱自己不知道。

法官:情節非常嚴重 將嚴肅處理

“我們約定16日下午2點30分把車移交給盤龍區法院,2點30時分我準時接到電話,準備下樓接車的時候,就聽到了樓下有打架的聲音。”郎春生法官說,“這種強行搶走法院查封車輛的事情,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行為非常惡劣,情節非常嚴重,我們一定會調查清楚,嚴肅處理。”

看了整個案件,生活君只想說,

這樣膽大妄為的視法律為無物,

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當時車上只有一名駕駛人黃某,追到車輛後,執行法官和長青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將車帶回法院。

案情回顧

這個事件的源頭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2015年李某某向洪某某借款40萬人民幣,判決生效後,李某某一直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義務,洪某某多次與李某某協商無果,遂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法院啟動強制執行後,將被執行人李某某名下的寶馬牌轎車先行查封,故被執行人李某某與申請人洪某某經法院調解,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李某某將其名下被查封的這輛寶馬牌轎車先抵押給申請人,債務清償之後將車返還被執行人,雙方遂達成和解協定,申請人將車開走。

達成和解協定後不久,被執行人主動邀約申請人于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來法院,先償其30萬元債務,並要求申請人將寶馬車開來法院。誰知這個邀約竟是被執行人李某某設下的圈套。

申請人應邀將車從大理開來昆明,剛到法院門口,就被不明身份的7、8個人揪著耳朵狂噴催淚瓦斯將其強行拖下車,這夥人遂搶車逃跑。這才發生了新聞開頭的一幕。

交代:“老闆叫我來開車 我就來了”

“我不知道這個車是被扣的,我老闆叫我來開車,我就來了。”搶車人黃某被帶回法院調查時稱,他和李某是雇傭關係,昨天李某讓他過來開走寶馬車,並沒有說別的。

黃某稱,李某本人並沒有來到現場。對於參與搶車的其他幾個人去了哪裡,黃某堅持稱自己不知道。

法官:情節非常嚴重 將嚴肅處理

“我們約定16日下午2點30分把車移交給盤龍區法院,2點30時分我準時接到電話,準備下樓接車的時候,就聽到了樓下有打架的聲音。”郎春生法官說,“這種強行搶走法院查封車輛的事情,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行為非常惡劣,情節非常嚴重,我們一定會調查清楚,嚴肅處理。”

看了整個案件,生活君只想說,

這樣膽大妄為的視法律為無物,

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