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江蘇銀行上海分行因內控嚴重違規共被處罰50萬元

中國網財經3月17日訊 銀監會網站3月17日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

江蘇銀行上海分行由於“2012年10月,該分行未經總行授權同意,違規簽訂代理推薦協定。2012年7月,該分行簽訂帳戶監管協議時,未就帳戶監管業務制定相應的制度規範和操作流程。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上海銀監局要求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上海銀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該處罰日期均為2017年2月20日,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