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師給客戶返傭,長遠看是 “飲鴆止渴”的行為!
編者按
理財師最吸引客戶的應該是不可替代的為客戶解決問題的能力。
所謂給客戶返傭,就是理財師因銷售金融產品從所在機構 獲得的一定傭金,再拿出其中一 部分返還給購買該產品的客戶, 以此作為吸引客戶購買的手段。
這種現象,原來只是個別的存在於信託、資管類產品,最近也開始逐步蔓延到股權和陽光私募產品的銷售上。
最近這種不合規也不合理 的現象開始往權益浮收類產品上蔓延,買一個陽光私募,部分機構理財師也開始給客戶返傭。 如果說信託等產品,在形式上比較簡單,客戶容易比較(也僅僅是在形式上比較簡單而已),價格與費用競爭還能帶來一定優勢,那麼權益產品則完全不是一 個概念。
1、購買權益類產品的客戶,不僅僅是購買產品本身,還購買了理財師的顧問服務。
理財師需要幫助客戶做好產品的篩選和管理,而不僅僅是銷售完畢就拉倒。
對於客戶而言用1%的手續 費買理財顧問的終生服務性價 比是很高的,相反理財師一如 既往提供專業高品質的理財服 務,但是服務費卻減半甚至降 到幾乎為 0。 單個客戶的維護 時間、精力成本過高,
2、對價格比較敏感的客戶,往往粘性也會很低。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什麼方式就會吸引什麼樣的客戶,什麼樣的客戶周圍還有什麼樣的客戶朋友。 用專業吸引來的客戶往往認可的就是你的專業價值,用返傭吸引來的客戶,永遠想的是那點小便宜。一旦沒有返傭了,客戶可能就再也不來了。
3、理財師自己也難以得到更好的成長。 理財師往往是在從業初期,或者沒有更好的銷售服務技能和專業知識,才會出此下策。 而一旦短期嘗到 一點甜頭好處,往往會一發而 不可收。 自己會不自主的順著這個路徑往下走,而不專注於學習專業知識和客戶管理服務技 能。逐漸會形成相對的惡性循環。如是,個人提高很困難或很緩慢。
財富管理的本質是服務,產品只是實現服務的媒介和金融工具。 理財師的核心是給客戶帶來顧問價值,而不是費用的優 惠和其他額外的小利益。對於明顯弊大於利的事情,僅僅為眼前一點利益而不擇手段,實在得不償失。
理財師往往是在從業初期,或者沒有更好的銷售服務技能和專業知識,才會出此下策。 而一旦短期嘗到 一點甜頭好處,往往會一發而 不可收。 自己會不自主的順著這個路徑往下走,而不專注於學習專業知識和客戶管理服務技 能。逐漸會形成相對的惡性循環。如是,個人提高很困難或很緩慢。
財富管理的本質是服務,產品只是實現服務的媒介和金融工具。 理財師的核心是給客戶帶來顧問價值,而不是費用的優 惠和其他額外的小利益。對於明顯弊大於利的事情,僅僅為眼前一點利益而不擇手段,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