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丨遂甯最嚴交通整治來了,6月10日起這些事情千萬不能做!
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管理,結合本市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市城區對部分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區域
★南至南環路(含)及城南立交橋(含)以北,
★北至開發區鐵路橋(含)以南,
★西至遂回高速公路羅家灣入口(含)到西山路及廣德寺(含)以東,
★東至原國道318線以西(不含318線)。
二、限制通行車型
(一)重、中型貨運車輛(車長≥6米,總品質≥4.5噸);低速貨運車輛。
(二)機動三輪車、電動三(四)輪車。
三、限制通行時間
(一)重、中型貨運車輛(車長≥6米,總品質≥4.5噸)、低速貨運車輛禁止通行時間為:每日6:00至23:00。
(二)機動三輪車、電動三(四)輪車禁止通行時間為: 每日7:00至20:00。
四、特殊車輛通行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郵政、市政、園林、環衛等公共設施建設、維護單位,以及其他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和單位,在限行時段確需進入限行區域的上述車輛,須到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申請辦理通行證,憑公安交警部門批准核發的通行證,按指定時間、線路通行。
五、其它通行路線
過境的貨運車輛,可通過成南高速、遂渝高速、綿遂高速、遂內高速繞行。
六、違反以上規定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七、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17年6月10日起日實施。
遂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5月20日
遂寧市公安局
關於開展市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為加強市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確保市城區道路安全、暢通、有序,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對下列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從嚴處罰。
(一)車輛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的;
(二)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或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的;
(三)貨車、機動三輪車、電動三(四)輪車在公安機關明令禁止通行或限制通行區域通行的。
有前款第二、三項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暫扣車輛。
二、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自2017年6月10日起執行。
遂寧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