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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妻妾成群,卻為何用點天燈強行把男女分開?

中國近代史上最具話題性的政權,首推太平天國。漢民族主義者從“反清”角度將其捧上雲端,捍衛傳統文化者則從“邪教”角度將其打入地獄。誠然,太平天國既是傳統民變的特殊標本,

也是中西碰撞的旁生枝節,無論作為民變還是作為西化,它都顯得十分另類。太平天國之奇葩事項很多,今天著重講一講打爛家庭,強分男館、女館制度。

天分陰陽,人分男女。所謂歷史,說白了,就是男男女女那點事。缺少任何一方,歷史將不復存在,更別提精彩了。在這一問題上,世界各國有相同,有不同,而中國,則將其蒙上一層“禮”的面紗,並創造出一整套以血緣家庭為中心的倫理政治。

未曾想,一幫打著西方基督教旗號的本土草莽,硬生生將這層面紗撕個粉碎,令世人目瞪口呆。

一、夫妻私自約會,殺無赦。

早在金田團營時,太平軍已嘗試推行男女分營制度。這是因為,參加太平軍者往往是男女老少一大家子。為了提高軍隊戰鬥力,洪秀全專門下詔:

“一遵條命,二別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儺各遵頭目約束,五同心和力不得臨陣退縮。

後來,將其寫入《十款天條》(最高法):

“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人,盡皆姐妹之群,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禁☆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

犯此天條者,將遭受最嚴厲的刑罰:

“凡犯第七天條,如系老兄弟定點天燈,

新兄弟斬首示眾。”

即使是夫妻,也不能私自幽會:

“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

“梁郭溱同其妻韋大妹不遵天誡,屢次私行合好,不圖永遠之和諧,只貪暫時之歡樂。”

當然,越是號稱絕對平均、絕對平等的政權,其等級觀念、特權觀念就越嚴重,天王及東西南北翼王等人,是不受這一天條制約的。除諸王之外,任何人觸犯天條,都會被處以極刑,也包括諸王父母在內。

《金陵癸甲紀事略》曾有一段記載:

“先是永安分男女禁,除天賊及東西南北翼賊外,凡男女私,雖夫婦必斬。而西賊父在長沙途中,與西賊母合,賊眾覺語西賊,西賊與東賊遂同議斬其父母以警眾。西賊轉謂人曰:父母苟合,是犯天條,不遵天條者,不足為父母也。

也難怪,諸王都是“神”嘛,肯定不是父母所生!

要注意,這一制度最初只限於太平軍內部,而1853年1月佔領武昌後,被推廣到民間,所有市民,不分老幼,一律實行“男女分館”制度。《鄂城紀事詩》稱:

“賊分男女各二十五人為一館,彼此不相往來,男至女館,或女至男館,一經敗露,即時斬首。男館以兩司馬領之,女館以蠻婆領之。規矩森嚴,不敢或犯。”

面對這樣不近人情的政策,太平軍和普通百姓作何反應呢?

二、畸形的“打銅鼓”

太平天國並非禁止夫妻相見,而是要杜絕男女之事。1854年刊行的《天情道理書》明確規定:

“即有時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響亮,不得逕進姊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方得成為天堂子女也。”

換句話說,男女交往成為太平天國的最大禁忌。但是,正所謂“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再殘酷的刑罰也無法杜絕來自身體內部的天然欲望,鋌而走險、偷嘗禁果者仍不乏其人,包括官員。

1854年3月2日,東王楊秀清以天父下凡名義召集各官,下令鎖拿鎮國侯盧賢拔與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陳宗揚供認曾與妻子謝晚妹私合四五次,盧賢拔也如實招曾與妻子犯過天條三四次。天父當場宣判:陳宗揚夫婦“屢犯天條,已經獲罪,又欲誘穢他人,罪無可赦”,一併斬首示眾;盧賢拔“身居顯職,不知自檢,竟致夫婦同違天令”,姑念其“原有真心,對天事主,且自知悔罪,直認不辭”,故赦免其死罪,削侯為伍。

遭到極度壓制的欲望,總歸要尋找釋放途徑。於是,“雞☆禁☆奸”就成為太平軍中的普遍現象,時人謂之“打銅鼓”。馬壽齡《金陵癸甲新樂府》“狎孌童”一詩描述到:

“人心不同各如面,水炮不如銅鼓便。招邀遊蕩兩雄俱,玉貌朱唇大線辮。噫嘻!老兄弟帶娃崽,甘言誘之娃崽悔,少年莫逞好顏色,城外兵如城裡賊。”

太平軍中有一項名為“帶娃崽”的規定,即:老兄弟(指老兵)可以將民間的俊美男子收為義子、義弟或侍童。最初遭到性侵犯的,就是他們。為了杜絕這一現象,太平天國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條款:

“凡奸老弟,如十三歲以上皆斬,十三歲以下專斬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斬。”

至於百姓的反應,看一則史料就明白了:

“又傳男行女行之令,令男女分館,驅迫即行……於是父母弟兄妻子立刻離散,家業頓拋。有請緩頰至來日遵行者,遂於夜間或闔室焚燒,或全家自縊,或近河塘牽連投水,紛紛無數……次日分析男女愈急,而乘夜遁歸自盡者連日未休。”

儘管清人關於太平天國的記載多有污蔑、誇大之處,但類似史料十分常見,相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歷史的真相。

人們不禁會產生疑惑:洪秀全為何如此迷戀這一制度呢?

除了提升戰鬥力之外,原因可以概括為八個字:平均主義(破除家庭)、禁欲主義(杜絕淫亂)。

祥說:洪秀全雜糅大同學說和基督教義所創立的“男女分館”制度,是太平天國前期能夠勢如破竹、橫掃南方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定都天京後,這種為配合流動作戰而衍生的制度顯然不應再延續。未曾想,嘗到甜頭的洪秀全竟將其大規模推廣,結果不僅沒起到杜絕淫亂的作用,反而讓太平天國陷入極度混亂之中。關鍵在於,洪秀全、楊秀清等人擁有妻妾成群、夜夜笙簫的特權,如何能讓他人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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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畸形的“打銅鼓”

太平天國並非禁止夫妻相見,而是要杜絕男女之事。1854年刊行的《天情道理書》明確規定:

“即有時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響亮,不得逕進姊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方得成為天堂子女也。”

換句話說,男女交往成為太平天國的最大禁忌。但是,正所謂“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再殘酷的刑罰也無法杜絕來自身體內部的天然欲望,鋌而走險、偷嘗禁果者仍不乏其人,包括官員。

1854年3月2日,東王楊秀清以天父下凡名義召集各官,下令鎖拿鎮國侯盧賢拔與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陳宗揚供認曾與妻子謝晚妹私合四五次,盧賢拔也如實招曾與妻子犯過天條三四次。天父當場宣判:陳宗揚夫婦“屢犯天條,已經獲罪,又欲誘穢他人,罪無可赦”,一併斬首示眾;盧賢拔“身居顯職,不知自檢,竟致夫婦同違天令”,姑念其“原有真心,對天事主,且自知悔罪,直認不辭”,故赦免其死罪,削侯為伍。

遭到極度壓制的欲望,總歸要尋找釋放途徑。於是,“雞☆禁☆奸”就成為太平軍中的普遍現象,時人謂之“打銅鼓”。馬壽齡《金陵癸甲新樂府》“狎孌童”一詩描述到:

“人心不同各如面,水炮不如銅鼓便。招邀遊蕩兩雄俱,玉貌朱唇大線辮。噫嘻!老兄弟帶娃崽,甘言誘之娃崽悔,少年莫逞好顏色,城外兵如城裡賊。”

太平軍中有一項名為“帶娃崽”的規定,即:老兄弟(指老兵)可以將民間的俊美男子收為義子、義弟或侍童。最初遭到性侵犯的,就是他們。為了杜絕這一現象,太平天國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條款:

“凡奸老弟,如十三歲以上皆斬,十三歲以下專斬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斬。”

至於百姓的反應,看一則史料就明白了:

“又傳男行女行之令,令男女分館,驅迫即行……於是父母弟兄妻子立刻離散,家業頓拋。有請緩頰至來日遵行者,遂於夜間或闔室焚燒,或全家自縊,或近河塘牽連投水,紛紛無數……次日分析男女愈急,而乘夜遁歸自盡者連日未休。”

儘管清人關於太平天國的記載多有污蔑、誇大之處,但類似史料十分常見,相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歷史的真相。

人們不禁會產生疑惑:洪秀全為何如此迷戀這一制度呢?

除了提升戰鬥力之外,原因可以概括為八個字:平均主義(破除家庭)、禁欲主義(杜絕淫亂)。

祥說:洪秀全雜糅大同學說和基督教義所創立的“男女分館”制度,是太平天國前期能夠勢如破竹、橫掃南方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定都天京後,這種為配合流動作戰而衍生的制度顯然不應再延續。未曾想,嘗到甜頭的洪秀全竟將其大規模推廣,結果不僅沒起到杜絕淫亂的作用,反而讓太平天國陷入極度混亂之中。關鍵在於,洪秀全、楊秀清等人擁有妻妾成群、夜夜笙簫的特權,如何能讓他人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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