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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2年,孩子患白血病,老公卻轉移財產提出離婚!

文/滑鼠

一直以為家暴是個很沉重並且遙遠的話題,一直以為少有人承受著像我一樣的痛苦。

我是一個1歲孩子的媽媽,也是一位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媽媽。

一直以為他只是脾氣暴躁,有時候生氣還會摔點東西,但是從來對我不會碰我,因此我沒有太放在心上,只是在他生氣的時候,儘量不去招惹他。

當我第一次知道真相的時候,已經是我懷孕2個月有餘。

那一次我被打成先兆流產,經過三個月的住院我才保住了我的孩子。

那時候已經想離婚了,但是家人不支持,認為了懷孕了還離婚,別人會說閒話。另一方面,我的孩子是無辜的,這個時候如果離婚,孩子是肯定不會生下來的,這對他不公平,所以我選擇原諒了他,原諒了這個禽獸!

但是到後來我才發現,原來生下他,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不公平!

家暴沒有因為我的原諒消失,卻伴隨著我孩子的出生和長大,愈發嚴重。

坐月子期間,幾乎三天一次家庭暴力。生完孩子本是女人最脆弱的時刻,但我因為沒有親手洗衣做飯,遭受著他一次又一次的家暴折磨。

我無法忍受,坐完月子就帶著孩子回了娘家,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看我,但我知道我不應該讓自己再處於這樣子的情境下,我會瘋的!

人生就是你不幸的時候再在你心上開一槍。

我的孩子10個月時,在一次發燒中被確診為白血病。

對方不願意給孩子看病,更趁著我帶孩子外出期間,把我們的共同財產和我的個人財產,全部轉移到他朋友名下後提出離婚,要求我和重病的孩子淨身出戶,否則還是打我,甚至到孩子住院的醫院來打我。

求助員警,員警說不管,原因是我們沒有這邊戶口。求助婦聯和兒保中心,均沒有解決。

於是,我提出了離婚,對方又反過來說不離,要拖死我。

他現在不離婚,就是因為孩子住院需要很多費用,不願意出錢。如果離婚,我必須撤訴跟他一起去民政局領離婚證,一分錢都不能要他的,否則就這樣拖著。

我現在最對不起的就是我的孩子,以為的不公平將他生了下來,卻遭受著這樣的痛苦。

有一位留言的朋友說得特別好:“為了孩子我甚至可以接受男人的背叛與貧窮(雖然忍受背叛不對,但是孩子會希望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我絕不接受家庭暴力,因為比起失去父親,孩子更需要一個平靜的家庭環境。”

很多朋友甚至不清楚哪些行為屬於暴力!中國出臺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表明:

“家暴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傷害、身體上的傷害、性方面的傷害和經濟方面的傷害等。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駡、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如果你也和我一樣遇到這些糟心的遭遇,一定要抓取這些證據,抓緊離婚,不要淪為下一個我。

也希望各位網友能給我一些建議,如何擺脫目前的境遇?

“家暴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傷害、身體上的傷害、性方面的傷害和經濟方面的傷害等。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駡、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如果你也和我一樣遇到這些糟心的遭遇,一定要抓取這些證據,抓緊離婚,不要淪為下一個我。

也希望各位網友能給我一些建議,如何擺脫目前的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