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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曝光台」乘客安危視如草芥 醉駕的哥難逃法網

2017年5月16日為我市道路秩序綜合大整治統一行動日,交警四大隊于當日13時許,在五渡崗設立執勤點,對過往車輛進行臨檢。

14時14分許晉CT30XX的紅色“東風雪鐵龍”牌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被正在執勤民警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後,發現該駕駛人滿口酒氣,為此,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常式規定》第22條第4項之規定,

依法對張某某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159mg/100ml。因張某某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2017年5月16日14時36分我隊民警立即將其帶至陽煤總醫院抽取血液,於2017年5月16日將張某某的血液送往山西方正司法鑒定所鑒定,2017年5月17日收到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結論為:從送檢的張某某血液中檢出酒精含量為158.23mg/100ml,鑒於該報告書結論,建議該案以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立案,於2017年5月19日已移交至陽泉市交警支隊秩序科接受進一步處理。

酒後駕車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但這個問題卻一直都圍繞在我們周圍。為了能讓那些酒駕車主“回頭是岸”,小編針對酒後駕車的危害再給大家來分條講解一下,希望可以引起各位的重視。

酒精對視力的影響

飲酒後,色彩感覺功能降低、視力受到影響,不能迅速、準確地把握環境中的動態資訊,感覺交通狀況的失誤開始增加。

夜間會車時,由於暗適應時間延長,深度視力遭到破壞,對道路情況的預測會變得困難。

酒精對思維、判斷能力的影響

飲酒後,中樞神經活動逐漸遲鈍,知覺和感覺判斷能力下降,反應遲鈍,意識混亂,記憶能力低落,注意力水準降低。

飲酒對觸覺的影響

飲酒後,觸覺感受性降低,不能從觸覺獲得資訊,不能憑觸覺判斷操作正誤,不能及時發現車輛故障。

酒醉後,容易忘卻當前的現實情況和各種顧慮,

興奮、話多、語言不清,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動作、神態失控。

常見的酒後駕駛形態

酒後駕駛形態表現為:行駛速度過慢或過快,車輛忽左忽右,曲線行駛;變更車道或轉彎時不開轉向燈,錯占車道行駛,強行超車或在兩車之間行駛;夜間會車時不變換燈光;起步急躁,過快;不遵守停車信號,闖紅燈。

酒後駕駛肇事特徵

酒後駕車往往不遵守交通法規,

重大事故多,死亡率高;大多數事幫發生在酒後30-60min(分鐘);常見事故有:向靜止物體撞擊,駛入側溝傾翻,沖出路外甚至平地翻車,夜間會車正面衝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