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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工商聯原主席劉克勝集資詐騙8億元被判無期

集資詐騙8億元

安徽桐城工商聯原主席劉克勝被判無期徒刑

據新華社合肥5月23日電(記者 劉美子)隱瞞公司實際經營狀況,以高息為誘餌,以資金周轉等為名,安徽桐城工商聯原主席劉克勝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近40億元,集資詐騙數額達8億餘元。5月23日,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特大集資詐騙案(本報2016年1月20日四版曾作報導)在安慶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劉克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珍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現年48歲的劉克勝,案發前曾擔任桐城市工商聯主席等職,原系安徽信誠電腦有限公司董事長、安徽省桐城市民生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被告人劉珍系劉克勝之姐,案發前擔任安徽信誠電腦有限公司會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克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非法集資數額為386769.4萬元,實際造成他人損失80553.6萬元。其中,被告人劉珍明知被告人劉克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外非法集資,仍介紹他人借款給劉克勝,並根據劉克勝的安排負責出具借款收據及還本付息等,參與非法集資數額14277.7萬元,實際造成他人損失9517.4萬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劉克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安排被告人劉珍虛構貸款事實,製作虛假產品購銷合同,出具虛假財務資料,騙取銀行貸款,並將貸款用於歸還其前期借款本息等,導致貸款無法歸還並逃匿,詐騙銀行貸款3100萬元。

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劉克勝實施合同詐騙、職務侵佔、行賄等犯罪事實。

宣判後,被告人劉克勝當庭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