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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彩禮,簡直就是在賣女兒!

今天是第139篇

◆◆◆

文 | 故事的生活

01

河南湯陰的陳老頭,以耕田為業,

家庭條件不好。他有四個孩子,三個女兒均已出嫁,唯獨還剩下寶貝兒子陳冰濤,至今仍大齡未婚。

陳冰濤只有初中文化,性格內向老實,木訥寡言,再加上家境不好,於是就這麼白白混成了一個“剩男”。

眼看同村中很多陳冰濤的同齡人都已娶妻生子,陳老頭是越想越著急。

好在陳冰濤外出打工攢了些錢,二老和三個姐姐也資助不少,又找了不少親友籌借,總算在縣城買了套二手房。

雖付完了首付16萬,但還貸款將近20萬。

有了房子,原先無人搭理、註定孤老終生的陳冰濤,竟然也成了搶手貨,媒人紛紛踏上門來。

媒人說來說去,給陳冰濤介紹了隔壁某村的姑娘李某某。

到了談婚論嫁之時,雙方家長見面,女方卻獅子大開口,張口就要11萬的彩禮錢,嚇得老陳家人夠嗆。這對於陳老頭一家來說,可是一筆不少的錢。

但是一想到兒子至今未婚,擔憂他會一輩子打光棍,

五千年延綿不絕的老陳家香火就此斷絕,陳老頭也顧不得這麼多,只好咬牙答應下來。

他只得又找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

當著媒人的面,

給了女方家1萬元現金,其餘10萬元轉帳到女方銀行帳戶中。

本以為彩禮的事,就算這麼過去了,沒想到就在洞房花燭之夜,陳冰濤竟然與新娘就彩禮問題爭執起來。雙方越爭越來氣,陳冰濤一怒之下,撿起錘子砸向新娘,

新娘血濺洞房,當即斃命。

原本一刻千金的春宵,竟然變成血腥的殺人夜晚。

新娘睡進了墳墓,新郎關進了牢房,而陳老頭延續香火的美好夢想,也終止於那奮力的一錘。而且,年近七旬的他,仍要為此背負著20萬元的巨額外債。

而這一切不幸的根源,都在於讓許多家庭無法喘息的天價彩禮。

02

陳老頭一家的不幸,並不是個孤例。

2013年,酒泉男子王某要和妻子離婚,但未能達成彩禮退還協定,

他便逕自跑到岳父家索要,結果發生爭執,王某持刀砍死了岳父;

2014年,貴州男子何某因未婚妻堅持不肯降低彩禮,爭吵之下,帶著深沉的恨意將未婚妻勒死;

2015年,蘇北男子孫某也因無法承受15萬元的彩禮,准岳母來到住處大吵大鬧,孫某一怒之下殺死准岳母和女友,然後服毒自盡。

種種不幸,皆由彩禮而起。

雖然以上案例,都是極端例子。但彩禮問題,確實在很多地方已演變成要命的問題。

如今社會不斷發展進步,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很多地區彩禮價格卻不斷攀升,甚至翻倍增長,給許多農村貧困家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也給社會帶來了許多潛在衝突的隱患。

最神奇的是,越是窮困的地方,當地人越是喜歡整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情。

彩禮價格越是高到離譜,動不動就要十來二十萬。仿佛彩禮不夠,就顯得不夠闊氣,缺少逢人便可吹牛逼的資本。

在蘇北農村,流傳著彩禮要“萬紫千紅一片綠”和“一動一不動”的說法。

萬紫指一萬張五元鈔,

千紅指一千張百元鈔,

一片綠指五十元的鈔票要撒一大片。

一動指車子,

一不動指房子。

男方沒有備齊這些彩禮的能力,就沒有女性願意嫁過去。

如此沉重的負擔,讓不少家庭苦不堪言。

但父母為了孩子的終生大事,也只得砸鍋賣鐵,傾家蕩產,即便欠下一屁股的債也要讓兒子娶上媳婦。

許多貧困家庭剛剛擺脫貧困,生活剛有些起色,卻又因彩禮而被打回原形,因彩禮返貧。

所謂“兒子娶兒媳,父母脫成皮”,就是說的這種現象。

03

要說彩禮,在中國可算是老風俗了。

西周時確定的婚姻禮儀,合為“六禮”。其中“納征”就是給彩禮。但在當時,多以實物充當彩禮,聊表心願而已。

周朝時,男子娶親,要送大雁,寓意夫妻恩愛,相守一生。但是,進入宋朝以後,送現金作為彩禮越來越普遍。

在封建社會中,女性並不被視為獨立的人,女性結婚,被視為一個勞動生產工具,從原來的家庭轉移到其丈夫的家庭,這對於撫養她的父母來說,當然就是一筆損失了。

新娘的父母找新郎家庭要一筆錢,從把新娘當成商品的角度來講,當然是合情合理的。

學者高巍認為,彩禮實際上就是起源于賣女兒。

進入宋代以後,女性社會地位進一步降低,因此賣女兒的風氣越演越烈,一直流毒到如今。

04

住在東北的老李,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兒子結婚時,面對女方獅子大開口,他被逼無奈,給了女方20萬彩禮。

一直到今天,他每次想起來,就覺得心痛不已。

20萬對於他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說,是一筆鉅款,是他在田間勞作了大半輩子辛苦攢下來的血汗錢。沒想到,竟然這樣被女方家庭輕鬆賺走!

還好老天待他不薄,老婆的肚子爭氣,還給他生了兩個閨女。他眼瞅著這兩個如花似玉的閨女,暗暗下定決心,以後兩個女兒出嫁,一定要把彩禮定得更高,把這彩禮錢給賺回來。

他不能讓兩個女兒的出售價格被兒媳給比了下去,不然顯得自己的女兒不是啥好貨,怕鄉親們在背後嚼舌根,胡亂議論起來,那就沒完沒了了。

那些天價彩禮出現的貧困地區,當地的百姓多半就是這種心態在作祟。

沒有人敢於在這場女兒售價大戰中退出,沒人願意真正把女兒當成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當商品來交換。

於是在嫁女兒的時候,商量彩禮,像是在售賣小雞小鴨一樣,很少有從女兒的終生幸福角度去考慮,而是一門心思盤算著自己到底虧了還是賺了。

人販子販賣兒童的時候,大概也是這種心態。

唯一的區別是,人販子賣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05

好在社會是不斷進步的,把女兒當商品來賣的現象,正越來越少。

在重慶、武漢等長江中上游地區的大城市,甚至出現了“零彩禮”的情況。

在重慶的90後年輕人中間,很多人已經不知道啥叫彩禮,被記者採訪的時候,往往還一臉懵逼,覺得強行要彩禮簡直匪夷所思。

重慶的心理諮詢師張娓評價說:“重慶女性的婚戀觀很獨特,大家普遍形成了一個共識:我要的不是彩禮,而是這個人。”

顯然這是高度覺醒了的新時代女性,對於婚姻的清醒認識。她們知道在現代社會,婚姻是兩個獨立人格的自主結合,而不是一場充滿銅臭味的人口買賣。

在這些經濟發達地區,即便女方父母收了彩禮,最終都以紅包的方式返還給了小倆口,相當於雙方父母給了小倆口一筆安家費。

而彩禮多也罷少也罷,大抵表示個意思就行,沒有人在這個問題上過分較真,甚至鬧得雞犬不寧。

而彩禮的習俗,其起源雖然令人尷尬,但演變到今天,根據現代價值對其進行一些調整和改變,已經可以把它當成一種儀式,仍舊存在當然有其文化傳承上的意義。

而指望著靠收彩禮大賺一筆的奇葩家長們,繼承了傳統文化的糟粕,把女兒的終生大事,當做榨取利益的籌碼,反而不感到羞恥,還洋洋自得,嚴重侮辱了女兒和自身的人格卻不自知。

這種不良的風俗習慣,早應該糾正過來,然後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了!

不然,難道真的指望靠賣女兒的婚姻來脫貧致富嗎?!

彩禮價格越是高到離譜,動不動就要十來二十萬。仿佛彩禮不夠,就顯得不夠闊氣,缺少逢人便可吹牛逼的資本。

在蘇北農村,流傳著彩禮要“萬紫千紅一片綠”和“一動一不動”的說法。

萬紫指一萬張五元鈔,

千紅指一千張百元鈔,

一片綠指五十元的鈔票要撒一大片。

一動指車子,

一不動指房子。

男方沒有備齊這些彩禮的能力,就沒有女性願意嫁過去。

如此沉重的負擔,讓不少家庭苦不堪言。

但父母為了孩子的終生大事,也只得砸鍋賣鐵,傾家蕩產,即便欠下一屁股的債也要讓兒子娶上媳婦。

許多貧困家庭剛剛擺脫貧困,生活剛有些起色,卻又因彩禮而被打回原形,因彩禮返貧。

所謂“兒子娶兒媳,父母脫成皮”,就是說的這種現象。

03

要說彩禮,在中國可算是老風俗了。

西周時確定的婚姻禮儀,合為“六禮”。其中“納征”就是給彩禮。但在當時,多以實物充當彩禮,聊表心願而已。

周朝時,男子娶親,要送大雁,寓意夫妻恩愛,相守一生。但是,進入宋朝以後,送現金作為彩禮越來越普遍。

在封建社會中,女性並不被視為獨立的人,女性結婚,被視為一個勞動生產工具,從原來的家庭轉移到其丈夫的家庭,這對於撫養她的父母來說,當然就是一筆損失了。

新娘的父母找新郎家庭要一筆錢,從把新娘當成商品的角度來講,當然是合情合理的。

學者高巍認為,彩禮實際上就是起源于賣女兒。

進入宋代以後,女性社會地位進一步降低,因此賣女兒的風氣越演越烈,一直流毒到如今。

04

住在東北的老李,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兒子結婚時,面對女方獅子大開口,他被逼無奈,給了女方20萬彩禮。

一直到今天,他每次想起來,就覺得心痛不已。

20萬對於他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說,是一筆鉅款,是他在田間勞作了大半輩子辛苦攢下來的血汗錢。沒想到,竟然這樣被女方家庭輕鬆賺走!

還好老天待他不薄,老婆的肚子爭氣,還給他生了兩個閨女。他眼瞅著這兩個如花似玉的閨女,暗暗下定決心,以後兩個女兒出嫁,一定要把彩禮定得更高,把這彩禮錢給賺回來。

他不能讓兩個女兒的出售價格被兒媳給比了下去,不然顯得自己的女兒不是啥好貨,怕鄉親們在背後嚼舌根,胡亂議論起來,那就沒完沒了了。

那些天價彩禮出現的貧困地區,當地的百姓多半就是這種心態在作祟。

沒有人敢於在這場女兒售價大戰中退出,沒人願意真正把女兒當成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當商品來交換。

於是在嫁女兒的時候,商量彩禮,像是在售賣小雞小鴨一樣,很少有從女兒的終生幸福角度去考慮,而是一門心思盤算著自己到底虧了還是賺了。

人販子販賣兒童的時候,大概也是這種心態。

唯一的區別是,人販子賣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05

好在社會是不斷進步的,把女兒當商品來賣的現象,正越來越少。

在重慶、武漢等長江中上游地區的大城市,甚至出現了“零彩禮”的情況。

在重慶的90後年輕人中間,很多人已經不知道啥叫彩禮,被記者採訪的時候,往往還一臉懵逼,覺得強行要彩禮簡直匪夷所思。

重慶的心理諮詢師張娓評價說:“重慶女性的婚戀觀很獨特,大家普遍形成了一個共識:我要的不是彩禮,而是這個人。”

顯然這是高度覺醒了的新時代女性,對於婚姻的清醒認識。她們知道在現代社會,婚姻是兩個獨立人格的自主結合,而不是一場充滿銅臭味的人口買賣。

在這些經濟發達地區,即便女方父母收了彩禮,最終都以紅包的方式返還給了小倆口,相當於雙方父母給了小倆口一筆安家費。

而彩禮多也罷少也罷,大抵表示個意思就行,沒有人在這個問題上過分較真,甚至鬧得雞犬不寧。

而彩禮的習俗,其起源雖然令人尷尬,但演變到今天,根據現代價值對其進行一些調整和改變,已經可以把它當成一種儀式,仍舊存在當然有其文化傳承上的意義。

而指望著靠收彩禮大賺一筆的奇葩家長們,繼承了傳統文化的糟粕,把女兒的終生大事,當做榨取利益的籌碼,反而不感到羞恥,還洋洋自得,嚴重侮辱了女兒和自身的人格卻不自知。

這種不良的風俗習慣,早應該糾正過來,然後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了!

不然,難道真的指望靠賣女兒的婚姻來脫貧致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