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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酒駕受罰 常州一男子心存僥倖再犯又被抓

在5月17日開展的“常安2號”定點精准清查行動中,鐘樓交警大隊調集了大批警力,在星園路和星湖路交匯路口等處設卡,對沿途車輛進行酒駕檢查。

晚上8點20左右,交警在現場攔下一輛黑色馬自達轎車。

隨後,駕駛員王某被交警帶到崗亭進行呼氣測試,期間他不停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十分後悔,

不過,現在後悔也改變不了他酒後駕車的事實。

交警告訴王某,他的酒精含量測試是,血液裡面每100毫升69毫克,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據瞭解,王某在兩年前就因酒駕被抓過一次,現在為何會再次犯錯呢?

王某說:“今天我說了是特殊情況,我不是沒打的,

半天沒車,然後我想這點路算了,我就開回去吧,500米不到,轉個彎就到了,抱著僥倖心理就怎麼樣怎麼樣了。”

又是一個僥倖心理酒駕的典型,理由同樣只是幾百米的距離,卻與法規嚴禁酒駕差之千里。

鐘樓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金賁表示:“我們會將他送到醫院抽血,然後進行專門的檢驗鑒定,等確定結果以後,再最終核實他是否是二次飲酒,如果是第一次飲酒,我們就按照相應規定該怎麼處罰怎麼處罰,

如果是二次飲酒,可能他就要面臨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