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汽車產品召回,看看有沒有你的愛車
所謂汽車產品召回(Automobile Recall),就是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式,由缺陷汽車產品製造商進行的消除其產品缺陷的過程。包括製造商以有效方式通知銷售商、修理商、車主等有關方關於缺陷的具體情況以及消除缺陷的方法等事項,
中國在參考美國和日本等國家的模式後,使用企業自行發現缺陷提出召回和根據國家指令進行召回二者結合的自主和強制結合型的召回方式。
2017年召回的車輛有: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宣佈將召回577,590輛高爾夫及速騰。
召回範圍:
416,364輛2009年9月10日至2014年5月9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高爾夫A61.4T、1.6L、2.0T汽車以及161,226輛2010年7月5日至2012年3月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速騰1.4T、1.6L、1.8T汽車。
召回原因:
在空氣濕度較高、溫度快速變化和震動等特定情況下,保護車外照明燈的保險絲可能因過熱而失效,導致部分車外照明燈(如右前側近光燈、左後側制動燈、牌照燈等)無法正常工作,存在安全隱患。
2. 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將自2017年4月28日起,召回部分進口2016款Jeep大切諾基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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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範圍:
2016年2月10日至2016年4月28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6款Jeep大切諾基,相關車型在中國大陸地區共涉及146輛。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範圍內部分車輛,在裝配發動機過程中緊固進氣歧管時,由於受到防噪音泡沫的干涉,可能導致進氣歧管位置發生偏移和緊固件打偏,
3.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決定自2017年5月15日起,召回部分國產奧迪Q5系列汽車以及部分進口奧迪Q5/SQ5系列汽車,共計572422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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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範圍:
(一)2010年10月9日至2016年8月1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國產奧迪Q5系列汽車,共計556196輛;(二)2010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奧迪Q5/SQ5系列汽車,共計16226輛。召回原因:
此次召回範圍內的部分車輛,當全景天窗排水系統出現故障時,雨水可能沿著頂篷流入到安全氣簾位置,導致安全氣簾儲氣罐發生銹蝕,
4. 瑪莎拉蒂(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畫,將自2017年3月29日起,召回7660輛2017款Levante車型;自2017年6月30日起,召回31621輛2014-2017款總裁、Ghibli和Levante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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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範圍:
(一)2013年3月22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4-2017款總裁,共計11815輛;
(二)2013年9月12日至2016年11月25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4-2017款Ghibli,共計14004輛;
(三)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7款Levante,共計5802輛;
(四)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7款Levante,共計7660輛。
召回原因:
召回範圍(一)(二)(三)內的車輛由於前排座椅線束的佈置方式設計不當,前排座椅線束可能與座椅調節電機外殼發生摩擦干涉。長期使用後,座椅線束可能出現破損,導致座椅無法調節。某些狀況下,可能會造成座椅線束出現電氣短路進而導致起火,存在安全隱患;召回範圍(四)內部分車輛在低速行駛條件下,由於發動機控制模組對混合氣的調節不當,導致混合氣燃燒不完全,可能會引起發動機轉速過低。上述缺陷可能會導致變速器進入空擋,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導致發動機熄火,存在安全隱患。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應當召回汽車產品?
答:批量性汽車產品存在缺陷是汽車產品召回的法定原因,所謂缺陷,是指由於設計、製造、標識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生產者對其製造的汽車產品品質負責。具體而言,對在中國境內製造、出售的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由生產者負責召回,進口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由進口商負責召回。
條例對違法行為規定了哪些處罰措施?
答:針對生產者召回缺陷汽車產品存在的違法行為,條例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在提高罰款額度的同時,增加了吊銷行政許可等處罰措施。特別是針對生產者未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缺陷汽車產品,隱瞞缺陷情況,拒不召回等嚴重違法行為,條例規定對生產者處以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有關許可。這樣規定,可以有效促使生產者履行缺陷汽車產品的召回責任。
汽車召回有賠償嗎?
答:汽車召回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早已不是新鮮事物了,然而還是有不少車主詢問,雖然廠家聲稱免費維修或更換零件,但廠家在宣佈召回的同時,卻對“補償”一事卻隻字未提,因此大家都很想知道答案。從質監部門瞭解到,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始於2004年10月。去年,國內共召回汽車500多萬輛,每天平均要召回1萬多輛。不過,汽車企業實施召回時給予車主補償的事例寥寥無幾。細節不明確。
(來自錢車網)
共計11815輛;(二)2013年9月12日至2016年11月25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4-2017款Ghibli,共計14004輛;
(三)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7款Levante,共計5802輛;
(四)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2017款Levante,共計7660輛。
召回原因:
召回範圍(一)(二)(三)內的車輛由於前排座椅線束的佈置方式設計不當,前排座椅線束可能與座椅調節電機外殼發生摩擦干涉。長期使用後,座椅線束可能出現破損,導致座椅無法調節。某些狀況下,可能會造成座椅線束出現電氣短路進而導致起火,存在安全隱患;召回範圍(四)內部分車輛在低速行駛條件下,由於發動機控制模組對混合氣的調節不當,導致混合氣燃燒不完全,可能會引起發動機轉速過低。上述缺陷可能會導致變速器進入空擋,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導致發動機熄火,存在安全隱患。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應當召回汽車產品?
答:批量性汽車產品存在缺陷是汽車產品召回的法定原因,所謂缺陷,是指由於設計、製造、標識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生產者對其製造的汽車產品品質負責。具體而言,對在中國境內製造、出售的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由生產者負責召回,進口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由進口商負責召回。
條例對違法行為規定了哪些處罰措施?
答:針對生產者召回缺陷汽車產品存在的違法行為,條例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在提高罰款額度的同時,增加了吊銷行政許可等處罰措施。特別是針對生產者未停止生產、銷售或者進口缺陷汽車產品,隱瞞缺陷情況,拒不召回等嚴重違法行為,條例規定對生產者處以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有關許可。這樣規定,可以有效促使生產者履行缺陷汽車產品的召回責任。
汽車召回有賠償嗎?
答:汽車召回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早已不是新鮮事物了,然而還是有不少車主詢問,雖然廠家聲稱免費維修或更換零件,但廠家在宣佈召回的同時,卻對“補償”一事卻隻字未提,因此大家都很想知道答案。從質監部門瞭解到,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始於2004年10月。去年,國內共召回汽車500多萬輛,每天平均要召回1萬多輛。不過,汽車企業實施召回時給予車主補償的事例寥寥無幾。細節不明確。
(來自錢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