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的老師是誰?甲午戰爭中他是如何主戰的?
作為一名帝王的老師責任是非常重的,而作為清末光緒皇帝的老師,更是壓力重重,在清末政權即將崩塌的時刻,作為光緒的老師,肩負的是教導光緒改革的重任,那麼大家知不知道光緒的老師是誰呢,
翁同龢生於1830年,字叔平,號松禪,咸豐六年(1856)進士。官至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參機務。除此以外翁同龢還是清朝末年兩個“傀儡”皇帝的老師,他們分別是同治皇帝和光緒皇帝。尤其是光緒皇帝對翁同龢非常依賴,各種朝政大事小事都給翁同龢請教,不過光緒皇帝對翁同龢的信任並沒有幫助翁同龢飛黃騰達反而害了他,
甲午戰爭中翁同龢如何主戰
翁同龢(一八三○——一九○四年),字叔平、瓶生,號聲甫,晚號松禪、瓶庵居士,江蘇常熟人。大學士翁心存之子。咸豐六年(一八五六年)一甲一名進士,歷任戶部侍郎、都察院左都禦史,
在甲午中日戰爭中,翁同龢極力主戰。七月十四日李鴻章電請從朝鮮撤兵,清廷不准。翁同龢力主添兵,“調東三省及旅順兵速赴朝鮮。”
八月一日,中日兩國同時宣戰。十七日,翁同龢在軍機處閱李鴻章“電謂俄人有興兵逐倭之意”後,“力言俄不能拒,亦不可聯,
八日,翁同龢知金州已失,旅順告急,即請派唐仁廉赴旅順增援,允之。二十二日旅順失陷,翁同龢“憤慮填膺”。當清廷派使赴日議和時,翁同龢等仍主張徵集湘軍,用劉坤一為統帥,以挽危局。清廷采其議,命劉為欽差大臣,節制關內外各軍。
光緒二十一年初,日軍加緊進犯,一月十日蓋平失陷。十四日,翁同龢對議和發表意見:“臣于和議向不敢阿附,惟茲事亦不可中止,使臣已遣而逗留,恐彼得藉口,且我之議和,正欲得其貪吻之所出,先作準備耳。幸少留意。”為鼓勵官兵奮勇作戰,翁同龢提出“懸破格之賞,不次之遷,以作將士之氣”的建議。榮成與威海南幫炮臺失陷後,翁同龢和感到“大局糜爛矣,焦灼憤懣,如入湯火。”二月二日威海衛城與北幫炮臺盡失,翁同龢發出“憤極愧極!寇深矣,若之何”的歎息。此時,他又得知清政府派赴日本談判代表,竟被日本政府無理驅往長崎的消息,又發出“近於辱矣”的慨歎。十三日,清廷改派李鴻章為赴日議和全權大臣。二十二日,光緒接見李鴻章時,軍機大臣中,孫毓汶認為“必欲以割地為了局”,翁同龢則力“持不可”。三月二日,李鴻章又談及割地事,翁同龢堅決反對,申明“臺灣萬無議及之理”。
四月三日,翁同龢悉李鴻章來電中的和約十條,愈感“胸中磊塊,未易平矣”。次日,翁得知光緒帝希望議和速成,再“力陳台不可失”,指出,如割台“恐從此失天下人心”。《馬關條約》簽訂後,翁同龢又“極言批准之不可速”。十九日,翁同龢收到丘逢甲等自臺灣來電,“字字血淚”,翁痛感內疚,發出有“無面目立于人世”之感。再次“力陳批准宜緩”,以求救急之法。此時上奏者甚多,其中“大率謂和約當毀”,翁同龢雖不贊成,仍認為“公論不可誣,人心不可失”。五月二日光緒帝批准《馬關條約》。八日,中日代表在煙臺換約。清廷決定限期割台。十七日,翁同龢“見台民公電,為之流涕”。
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翁同龢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力主變法圖存。六月十六日慈禧令光緒下諭將翁開缺回籍。戊戌政變後,十二月四日,又奉朱諭,將翁革職,永不敘用,並“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三十年(一九○四年)卒於家。宣統元年詔復原官,追諡“文恭”。
十四日,翁同龢對議和發表意見:“臣于和議向不敢阿附,惟茲事亦不可中止,使臣已遣而逗留,恐彼得藉口,且我之議和,正欲得其貪吻之所出,先作準備耳。幸少留意。”為鼓勵官兵奮勇作戰,翁同龢提出“懸破格之賞,不次之遷,以作將士之氣”的建議。榮成與威海南幫炮臺失陷後,翁同龢和感到“大局糜爛矣,焦灼憤懣,如入湯火。”二月二日威海衛城與北幫炮臺盡失,翁同龢發出“憤極愧極!寇深矣,若之何”的歎息。此時,他又得知清政府派赴日本談判代表,竟被日本政府無理驅往長崎的消息,又發出“近於辱矣”的慨歎。十三日,清廷改派李鴻章為赴日議和全權大臣。二十二日,光緒接見李鴻章時,軍機大臣中,孫毓汶認為“必欲以割地為了局”,翁同龢則力“持不可”。三月二日,李鴻章又談及割地事,翁同龢堅決反對,申明“臺灣萬無議及之理”。四月三日,翁同龢悉李鴻章來電中的和約十條,愈感“胸中磊塊,未易平矣”。次日,翁得知光緒帝希望議和速成,再“力陳台不可失”,指出,如割台“恐從此失天下人心”。《馬關條約》簽訂後,翁同龢又“極言批准之不可速”。十九日,翁同龢收到丘逢甲等自臺灣來電,“字字血淚”,翁痛感內疚,發出有“無面目立于人世”之感。再次“力陳批准宜緩”,以求救急之法。此時上奏者甚多,其中“大率謂和約當毀”,翁同龢雖不贊成,仍認為“公論不可誣,人心不可失”。五月二日光緒帝批准《馬關條約》。八日,中日代表在煙臺換約。清廷決定限期割台。十七日,翁同龢“見台民公電,為之流涕”。
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翁同龢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力主變法圖存。六月十六日慈禧令光緒下諭將翁開缺回籍。戊戌政變後,十二月四日,又奉朱諭,將翁革職,永不敘用,並“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三十年(一九○四年)卒於家。宣統元年詔復原官,追諡“文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