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刑法體系如此複雜,讓人想不到死刑這麼多花樣,還這麼具體
秦朝律法一直以來都認為是非常嚴酷的,主要包括死刑、肉刑、作刑、遷、貲、誶、籍沒、贖等等,種類繁多,讓人望而生畏。
死刑:秦朝的死刑主要有“絞刑”,就是用繩子吊死;“梟首”,就是斬首;“腰斬”,就是將犯罪人攔腰斬斷;“磔刑”,就是割肉離骨,斷肢體,再割斷咽喉;“車裂”,就是用馬車拉扯,將犯罪人身體扯裂而處死;“戮刑”,戮刑分兩種,生戮和死戮,生戮是先戮後殺,死戮是先殺後戮。 生戮即先將犯人示眾,然後再殺死。死戮是先將人殺死,然後再陳屍示眾,
肉刑:“黥刑”,又叫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臉上刺字,然後塗上墨炭;“劓刑”,就是割去犯人鼻子;“斬左趾”,就是斷去犯人左下肢;“宮刑”,宮刑又稱陰刑,是指對男子或女子的陰處施刑。
作刑:“城旦、舂”,就是男犯築城,女犯舂米;“鬼薪、白粲”,就是男犯上山砍柴、女犯擇米;“司寇、作如司寇”,
遷刑和謫刑:就是將犯罪人遷到邊遠地區,其中謫刑多是適用于犯罪的官吏。
貲刑:主要貲甲、貲盾、貲戍、貲徭役等,就是強制犯人繳納一定財物或服一定徭役的刑罰。
誶刑:就是訓誡。
籍沒:登記所有的財產,加以沒收。
贖刑:就是按規定或經允許繳納一定錢財折抵原定刑罰。
收:就是對犯人的家屬沒收為官奴。
髡刑:就是將人頭髮全部或部分剃掉。
耏刑:強制剃除鬢毛鬍鬚而保留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