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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偉大,在於把樂律和曆法聯繫在一起,一年十二個月應照十二律

八音克諧是什麼?

“八音克諧”語出《尚書·舜典》,以往被解釋為八類樂器能夠相互和諧,把八音釋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樂器。正如《三字經》中所說 “匏土革,木石金。絲與竹,乃八音。

”按鄭玄注《周禮·春官·大師》所稱,金指鐘鎛,石指磬,土指塤缶,革指鼓鞀,絲指琴瑟,木指柷敔,匏指笙竽,竹指簫管。

《周禮·春官·大司樂》說“文以五聲,播之以八音。”《漢史晨碑》也稱“考之六律,八音克諧。”五聲、六律、八音常常並列出現。但若依鄭玄所注,八音與五聲、六律並非同一類事物。

五聲、六律是針對聽覺範疇建立的具有標記作用的描述系列,反映樂音的規律,是非實物的。而八音卻成了能眼看手摸的樂器實體。那麼,相異的事類在古書中又何以經常為伍呢?顯然這是個疑問。

逢八相生的規律

古人用十二根長度不同,直徑相同的定音管,吹出十二個高度不同的標準音,稱十二律,分成陰陽各六。奇六為陽,稱律。偶六為陰,稱呂。各自名稱分別是:⒈黃鐘、⒉大呂、⒊太簇、⒋夾鐘、⒌姑洗、⒍中呂、⒎蕤賓、⒏林鐘、⒐夷則、⒑南呂、⒒無射、⒓應鐘。

此十二個音以外的高低各音以此序循環往復。十二律管長者音低,短者音高,其長短有著嚴格的比例規定。蔡邕《月令章句》:以黃鐘為標準,稱黃鐘管長、直徑和周長之比為30:1:3。“黃鐘之長九寸,孔徑三分,圍九分。”其他的律管均依次漸短,律管的粗細是固定不變的。

將⒈黃鐘管長減1∕3,就得到⒏林鐘的管長6寸。

將⒏林鐘管長增1∕3,就得到⒊太簇的管長8寸。

將⒊太簇管長減1∕3,就得到⒑南呂的管長5又1∕3寸。

將⒑南呂管長增1∕3,就得到⒌姑洗的管長7又1∕9寸。

將⒌姑洗管長減1∕3,就得到⒓應鐘的管長4又20∕27寸。

將⒓應鐘管長增1∕3,就得到⒎蕤賓的管長6又26∕81寸。

將⒎蕤賓管長增1∕3,就得到⒉大呂的管長8又104∕243寸。

將⒉大呂管長減1∕3,就得到⒐夷則的管長5又451∕729寸。

將⒐夷則管長增1∕3,就得到⒋夾鐘的管長7又775∕2187寸。

將⒋夾鐘管長減1∕3,就得到⒒無射的管長4又6524∕6561寸。

將⒒無射管長增1∕3,就得到⒍中呂的管長6又12974∕19683寸。

最終得到了一個1生8,8生3,3生10,10生5,5生12,12生7,7生2,2生9,9生4,4生11,11生6,6生1,陰陽相生的迴圈。根據這個迴圈來觀察,會發現它們之間是逢八相生的。

古人所指五聲為宮、商、角、徵、羽,分別相當於現代西方音樂中的音名C、D、E、G、A,分別用簡譜表示為1、2、3、5、6。如再加上變徵和變宮,相當於現代簡譜表示的#4和7,

也是七個音。將其分為十二等份,即類似於西方的“十二平均律”。

根據這個迴圈相生的關係就會得到一些捉對的音名:

八音克諧”的本義很可能是這樣

從和聲學的角度來看,它們都是完全和諧音,之間的音程相差為純五度。由此可見,“八音克諧”的本義很可能是指相差八個律名的兩個音是完全和諧音,比如黃鐘和林鐘。八個律名即八個半音,以任意一個音為起點,不論上行或下行八個半音,其間相差的音程是純五度。

如此逢八相生十二次之後,將回到起始的那個音。

這揭示了純五度音差的和聲規律。但隨著樂器的豐富,“八音克諧”的詞義逐漸轉為八類樂器能夠相互和諧,並被更多的人接受和使用了。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樂器應該是一類一類地日益豐富完善起來的,必定不會陡然一下子就同時誕生齊全了。然而,所謂和諧,卻需要二者以上的參與。而八律相諧則是適用於任何樂器以及所有樂音的普遍規律。

另,古人把樂律和曆法聯繫在一起,一年十二個月應照十二律。甚至月份更替與十二律管也密切相連。杜甫《小至》中說“吹葭六琯動浮灰”,意思是冬至到了,十二律正應在黃鐘上,黃鐘管內的葭灰就飛動起來。據說古人候氣是用“吹灰”的方法,用葦膜之灰堵于律管上口。根據陰陽之氣距地面深淺,依次埋於地中,其月氣至,則灰飛管通。

今人認為此辦法沒有科學依據。這可能是後人還沒有完全知道古人運用這種方法的所用條件和全過程,既然如此就談不到對此法的正確使用了,更無從驗證它的科學性。我猜想,律管或許和記時用的圭表刻漏等工具有著異曲同工的理念,有可能或因傳說有訛,或因記載不詳,而導致了該方法的失傳。因此,與其把我們今天尚未掌握的古人的一些方法武斷地排斥在科學之外,還不如將其暫時當作有待瞭解和繼承的一筆遺產,當完全搞清楚後再做判定。並努力將一些曲解還以原貌。

文/任彤

北京民俗 / 近知北京風物,遠播四海民俗

不論上行或下行八個半音,其間相差的音程是純五度。

如此逢八相生十二次之後,將回到起始的那個音。

這揭示了純五度音差的和聲規律。但隨著樂器的豐富,“八音克諧”的詞義逐漸轉為八類樂器能夠相互和諧,並被更多的人接受和使用了。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樂器應該是一類一類地日益豐富完善起來的,必定不會陡然一下子就同時誕生齊全了。然而,所謂和諧,卻需要二者以上的參與。而八律相諧則是適用於任何樂器以及所有樂音的普遍規律。

另,古人把樂律和曆法聯繫在一起,一年十二個月應照十二律。甚至月份更替與十二律管也密切相連。杜甫《小至》中說“吹葭六琯動浮灰”,意思是冬至到了,十二律正應在黃鐘上,黃鐘管內的葭灰就飛動起來。據說古人候氣是用“吹灰”的方法,用葦膜之灰堵于律管上口。根據陰陽之氣距地面深淺,依次埋於地中,其月氣至,則灰飛管通。

今人認為此辦法沒有科學依據。這可能是後人還沒有完全知道古人運用這種方法的所用條件和全過程,既然如此就談不到對此法的正確使用了,更無從驗證它的科學性。我猜想,律管或許和記時用的圭表刻漏等工具有著異曲同工的理念,有可能或因傳說有訛,或因記載不詳,而導致了該方法的失傳。因此,與其把我們今天尚未掌握的古人的一些方法武斷地排斥在科學之外,還不如將其暫時當作有待瞭解和繼承的一筆遺產,當完全搞清楚後再做判定。並努力將一些曲解還以原貌。

文/任彤

北京民俗 / 近知北京風物,遠播四海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