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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黑名單是哪個?“經營異常”和“嚴重違法失信”有什麼區別?

”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大家都聽說過吧?

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這兩個都是工商局處罰你的方式,一個比較輕,一個比較重。但是具體是什麼,到底什麼差別,卻傻傻分不清楚。

別著急,今天我們就跟大家說一下兩者的區別。

一、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主要是針對企業公示資訊和登記事項的監管。

那哪些問題會導致你進入經營異常呢?

01、沒有年報

規定時間沒有年報,當年報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就會被列入異常並公示了。

02、未及時公示即時資訊

企業即時資訊應當在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示,包括下列資訊:

①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

②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

③ 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資訊;

④ 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資訊;

⑤ 受到行政處罰的資訊;

⑥ 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

如果沒有及時公示,工商部門令其在10日內公示,企業還不公示,那就被列入異常了。

03、公示的資訊弄虛作假

工商部門通過抽查、舉報處理方式查實企業公示的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會被列入異常。

04、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這種情況最常見。那麼工商部門是如何確定“查無下落”的呢?

①上門實地檢查,找不到你;

② 通過郵寄專用信函寄信給你,

連續兩次都無人簽收。(兩次郵寄間隔時間為15-30日)

九星在這要提醒各位了:年報是在每年6月30日之前要填報的,不報的話,就會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對外公示哦~

如果有異議怎麼辦?

如果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工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

工商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的,也會書面給出將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嚴格意義上的工商黑名單指的就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這不僅包括了對企業公示資訊和登記事項的監管,還包括了公平交易、直銷傳銷、商標、廣告、合同、消費維權等多領域中的行政執法或行政處罰結果累計後的監管。

既“違法”又“失信”,該名詞出自2015年12月30日工商總局第83號令《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

指那些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上述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如果3年還未改正,就會自動“升級”,被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且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一般來說,工商部門會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的前6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以公告的方式提醒他。

3年屆滿之後10個工作日,就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了。

可是諸位也別自暴自棄,就算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了,也有辦法申請移出,但至少要等5年。

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上述情形的,工商部門自企業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除了上面那些因為3年都沒補年報,地址一直不明等,由“經營異常名錄”轉入“嚴重違法失信”的情況之外,還有不少因為行政執法直接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

這些就嚴重了哦,包括:

1、用虛假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公司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不僅會被撤銷登記,還會直接進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虛假資訊登記,比如路上撿個身份證就把問題公司變更到這個人名下;購買他人身份資訊通過假身份證騙取數位憑證做登記的…

2、組織策劃傳銷、違法直銷、不正當競爭、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發佈虛假廣告…

因上述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就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3、五年內商標侵權兩次,也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還有一條是說商標代理的,如果因為某些原因,被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該代理機構就會直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那麼,這些情況是不是改正了就能移出?

不是的,也是要等5年。但是不需要再去申請了,如果5年內未發生上述行為,就會在屆滿之後5個工作日內移出。

所以九星勸各位老闆,該按時年報的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位址有變化的,公司大小資訊出現變更的,都要及時公示。

萬一進入“經營異常名錄”,要儘早申請移出(改正了就能申請移出,5個工作日),千萬不要放任不管,到時候成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就不好處理了!

3年屆滿之後10個工作日,就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了。

可是諸位也別自暴自棄,就算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了,也有辦法申請移出,但至少要等5年。

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上述情形的,工商部門自企業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除了上面那些因為3年都沒補年報,地址一直不明等,由“經營異常名錄”轉入“嚴重違法失信”的情況之外,還有不少因為行政執法直接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

這些就嚴重了哦,包括:

1、用虛假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公司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不僅會被撤銷登記,還會直接進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虛假資訊登記,比如路上撿個身份證就把問題公司變更到這個人名下;購買他人身份資訊通過假身份證騙取數位憑證做登記的…

2、組織策劃傳銷、違法直銷、不正當競爭、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發佈虛假廣告…

因上述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就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3、五年內商標侵權兩次,也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還有一條是說商標代理的,如果因為某些原因,被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該代理機構就會直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那麼,這些情況是不是改正了就能移出?

不是的,也是要等5年。但是不需要再去申請了,如果5年內未發生上述行為,就會在屆滿之後5個工作日內移出。

所以九星勸各位老闆,該按時年報的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位址有變化的,公司大小資訊出現變更的,都要及時公示。

萬一進入“經營異常名錄”,要儘早申請移出(改正了就能申請移出,5個工作日),千萬不要放任不管,到時候成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就不好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