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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車的顏色能否成為ofo的獨家顏色?能否註冊為商標?

僅僅一年,共用單車席捲各大城市,中國似乎又漸漸地恢復了自行車王國的往日輝煌。

現在,在大街上,共用單車的顏色馬上就快不夠用了,小黃車、小藍車、摩拜的橘黃色,小編在北京的大街上甚至看到了小紅車,

當然青色的車也有了。

共用單車簡直就成了“赤橙黃綠青藍紫”的彩虹大戰了,黃色和橙色作為亮色,在吸引人們目光的時候具有一種天然的優勢,綠色則能給人一種清新自然的感覺,藍色能夠使人感覺穩重踏實。

那麼問題來了,大家一直小黃車、小藍車的叫著,這樣的話,共用單車的顏色能夠註冊為商標,成為共用單車的專屬顏色嗎?

單一顏色商標,在我國能否註冊成功呢?在國外又是什麼情況?(單一顏色商標,只能由一種顏色構成,其中不能包含文字、字母、數位、圖形等,

而且要覆蓋在整個商品表面。)

在我國,《商標法》第8條明確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由此看來,我國《商標法》雖然規定了顏色組合可以申請商標,但是也沒有明確規定單一顏色不能申請商標,由此看來,使用單一顏色申請注冊商標,

並不違反我國的《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對於單一顏色是否能夠注冊商標,有支持派和懷疑派兩種觀點:

支持派認為:

第一,單一顏色商標,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是可以註冊成功的,而且也得到了認可,比如美國、歐盟國家等,就可以將單一顏色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第二,單一顏色的圖元構成萬千,並不會造成注冊商標所需顏色有限的問題,同樣也不會導致單一顏色用盡的問題。

第三,雖然單一顏色缺乏顯著性,但是當經過產品的普及,普通公眾看到一種顏色,會不由自主的去聯想到某一產品,且顏色與該產品的聯想率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將該顏色認定為該產品的商標。

反對派認為:

第一,雖然有一部分國家支持將單一顏色註冊為商標,

但是並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支持,比如日本、葡萄牙等國家。因此,單一顏色注冊商標,並不能成為國際通用規則。

第二,人們的肉眼辨識度可辨別的光譜有限,單靠肉眼,並不能將顏色圖元完美區分,比如以小黃車的黃色為例,普通能人說出幾種黃色?最多也就四五種算多的了。

第三,以共用單車為例,赤橙黃綠青藍紫,7種顏色已經出的差不多了,但是共用單車的市場並未飽和,後續還會有企業陸續進入,企業對顏色有無限需求,假如顏色被註冊了,會影響後續企業進入,造成不公平競爭。

最後,想要通過顏色實現產品的公眾認可是很困難的,比如小藍單車,藍色並不是小藍單車的獨有,小鳴單車、一步單車也有藍色。

因此綜合上述2種觀點,小編比較認可第二種觀點,以小黃車為例,大家一提到小黃車就會聯想到ofo,但是這只是共用單車的幾大廠商,為了突出自己產品的顯著性,進行產品顏色的規避而已。假如集中熱門顏色達到飽和,後續廠商想要入駐共用單車領域,保不齊就會有公司去蹭小黃車的熱度,推出自己的小黃車、小藍車。

說白了,小黃車並不能成為ofo的同義詞,以後可能會出現其他品牌的小黃車,就像紅罐涼茶一樣,市場上的紅罐涼茶既有王老吉,也有加多寶。你能說紅罐是王老吉專屬嗎?

但是共用單車的市場並未飽和,後續還會有企業陸續進入,企業對顏色有無限需求,假如顏色被註冊了,會影響後續企業進入,造成不公平競爭。

最後,想要通過顏色實現產品的公眾認可是很困難的,比如小藍單車,藍色並不是小藍單車的獨有,小鳴單車、一步單車也有藍色。

因此綜合上述2種觀點,小編比較認可第二種觀點,以小黃車為例,大家一提到小黃車就會聯想到ofo,但是這只是共用單車的幾大廠商,為了突出自己產品的顯著性,進行產品顏色的規避而已。假如集中熱門顏色達到飽和,後續廠商想要入駐共用單車領域,保不齊就會有公司去蹭小黃車的熱度,推出自己的小黃車、小藍車。

說白了,小黃車並不能成為ofo的同義詞,以後可能會出現其他品牌的小黃車,就像紅罐涼茶一樣,市場上的紅罐涼茶既有王老吉,也有加多寶。你能說紅罐是王老吉專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