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檢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案例”推薦活動獲獎名單揭曉
26日下午,由光明日報社、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資訊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中央網信辦移動網路管理局指導,光明網主辦、熟人社交軟體派派協辦的第四屆“檢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案例”推薦活動結果正式揭曉,
光明日報社副總編輯陸先高在致辭中表示,光明日報深度研判和把握媒體融合的大趨勢,建立起了以光明網、融媒體中心為核心,以優質內容、新技術、新應用為基礎的融媒體發展格局,願與全國檢法系統一道,
獲獎法院代表合影 光明網記者 孫佳涵 攝
獲獎檢察院代表合影 光明網記者 孫佳涵 攝
頒獎儀式後,各家獲獎單位代表圍繞新媒體領域的創新舉措和經驗,就當前環境下人民法院、檢察院如何利用新媒體形式多樣、互動性強的特點促進陽光司法、公正司法進行了現場交流。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聞辦主任郭京霞介紹道,該院審理的案件中,複雜、新類型案件、涉明星犯罪案件層出不窮,
經過全國法院和檢察院的大力推薦,本次活動共有32家法院、60家檢察院通過初選進入網路投票,
經過前三屆活動的沉澱和積累,光明網組織的檢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活動已形成品牌。在未來,光明網還將繼續深耕檢法系統新媒體應用這個具有深遠意義的課題,積極開展司法機關與媒體的良性互動。
“十佳新媒體案例”獲獎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檢察院: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檢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檢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
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