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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首部政府規章《煙臺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發佈

今天上午,市住建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煙臺首部政府規章《煙臺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水母網5月27日訊今天上午,記者從住建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煙臺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6月1日起施行,這是煙臺市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權以來頒佈的第一部政府規章。會上,市住建局工委委員、總經濟師劉健就《規定》的相關情況進行了介紹。

《規定》共六章五十條,分為總則、房屋安全責任、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搶險、法律責任及附則,

對《規定》的適用範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體制機制、政府房屋使用安全投入保障責任、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治理程式和應急搶險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它的頒佈和施行,標誌著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為我市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

《規定》明確指出,本部規章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及其監督活動。

在附則第四十七條中明確,適用本規定的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範圍,由縣市區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並向社會公佈。

長期以來,一些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在對房屋管理核心價值的認識上,存在著觀念上的誤區和偏差,沒有把對房屋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作為自己的核心價值。劉健介紹稱,

《規定》堅持“業主負責、政府主導、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貫徹全生命週期管理理念,對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從保證房屋使用安全的各個環節進行了突出強調,並賦予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權利和義務。比如,明確了所有權人對房屋使用安全應承擔的責任;對房屋共有部分的安全管理,要求房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檢查、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責任,發現違法行為的,
應當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規定》把房屋從“出生”到“滅失”看作一個生命週期,在每一個管理階段實施必要管理,並使每一個環節有效銜接,形成完整管理鏈條:第一階段,就是開發、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階段;第二階段,就是業主通過一定形式對房屋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和管理,使其在設計使用期內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第三階段,就是業主在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時再投入,

對房屋進行大修,延長其使用壽命。由此改變了過去“重事後、輕事前”、“重治危、輕防危”的被動管理方式,實現了由“治危”向“防危”、由“事後被動管理”向“事前主動管理”的轉變,從而更加符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客觀規律。

目前國內廣州、寧波、青島等很多城市鑒定行業已經實行市場化管理,根據《建設工程品質管制條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並結合煙臺實際以及鑒定行業發展趨勢,《規定》明確煙臺鑒定工作實行“雙軌制”,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鑒定機構應當按照職責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服務;另一方面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委託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鑒定,鑒定單位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和其他依法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單位。

為了加強和規範鑒定單位行業管理,《規定》創新性設立了鑒定單位名錄公示管理制度,並將在近期予以公佈。

並結合煙臺實際以及鑒定行業發展趨勢,《規定》明確煙臺鑒定工作實行“雙軌制”,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鑒定機構應當按照職責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服務;另一方面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委託房屋安全鑒定單位進行鑒定,鑒定單位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和其他依法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單位。

為了加強和規範鑒定單位行業管理,《規定》創新性設立了鑒定單位名錄公示管理制度,並將在近期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