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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面前起爭執掐死哥哥 男子故意殺人後自首被判刑十年

手足原本情深,奈何相煎太急。兄弟倆同處一個屋簷下,

由於日常矛盾引發衝突,弟弟竟然當著母親的面掐死了哥哥。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薛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薛某已經56歲,曾是一家銀行的保安,被害人是薛某的哥哥,死亡時已58歲,無業,依靠低保生活。薛某一家三口與癱瘓的老母親及單身的哥哥同住在浦東新區金口路一套居室內。在薛某的眼裡,哥哥囉裡囉唆,

平時遊手好閒,吊兒郎當,用錢不節制,打麻將賭博缺錢時就問老母親或家人要。據薛某說,大家住在一起磕磕碰碰總是有的,其實他和哥哥沒有什麼特別深的矛盾,有的只是一些家長里短的小矛盾。然而,哥哥總是為此找別人麻煩、挑刺。家裡人要是說他,他就會吵架,而且火氣特別大。

2016年6月11日晚飯後,薛某的妻子和兒子外出,家裡只有兄弟倆和癱瘓在床的老母親。

不料,兄弟倆又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薛某說,一開始沒去理睬他,但哥哥說話越來越難聽,很快,雙方爭吵升級,哥哥先動手打了他。而當時喝了酒的他頓時熱血沖頭,上前就與其打鬥起來。

薛某力氣本來就比哥哥大,加上酒勁,想到哥哥在平日生活裡的種種不是,頓時憤怒中夾帶著魯莽,奮力將哥哥壓倒在椅子上,並用膝蓋頂住其哥哥,雙手掐住哥哥脖子約3至5分鐘,哥哥逐漸沒有了氣息。

悲劇就發生在80歲老母親的房間裡,老母親儘管癱瘓了,耳朵也不好,但是眼睛還是能看到的,親眼看到薛某將哥哥掐死的過程。在雙方打鬥過程中,儘管老母親勸說兄弟倆不要打架,但畢竟年老體弱無濟於事。眼睜睜看著兩個兒子一死一傷。

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系生前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案發後,被告人薛某即打電話給其兒子,讓兒子報警並在原地等候民警前來處置。

到案後,被告人薛某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2017年1月17日,浦東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法庭上,薛某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及認定的罪名均無異議。辯護人提出薛某的行為屬於情節較輕,其主觀上屬間接故意,且系激情殺人,被害人又有重大過錯,薛某有自首情節,建議對其減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薛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薛某與被害人系親兄弟關係,薛某一家與被害人及其母親同住一房,雙方理應和睦相處,但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案發當日,兩人又在瑣事爭執中發生互毆,最終釀成一人死亡的悲劇。薛某的行為並非是在被害人的強烈精神刺激、挑逗或人格遭受嚴重侮辱的情況下一時氣憤而將被害人掐死,亦無證據證明被害人對慘案的發生存在嚴重過錯,故不能認定薛某屬於“激情殺人”。對於辯護人提出薛某屬激情殺人以及犯罪情節較輕的相關意見,法院不予採納。鑒於被告人薛某具有自首情節,且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浦東法院依法從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官提醒■

一家人同住一個屋簷下,父母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夫妻之間都應該相互尊重、互讓互諒、和睦相處,即使發生矛盾也應該正確對待、擺出理性姿態妥善解決,不要讓小矛盾變成大矛盾,更不要讓矛盾激化後實施“衝動”的行為。本案發生後,儘管親屬和鄰居都陳述證明,薛某平時與人為善從不和別人發生爭吵,可哪裡會想到薛某因家庭日常瑣事與哥哥爭吵,繼而對哥哥動粗就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呢?本案悲劇的發生值得人們去深思!(人民法院報)

亦無證據證明被害人對慘案的發生存在嚴重過錯,故不能認定薛某屬於“激情殺人”。對於辯護人提出薛某屬激情殺人以及犯罪情節較輕的相關意見,法院不予採納。鑒於被告人薛某具有自首情節,且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浦東法院依法從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官提醒■

一家人同住一個屋簷下,父母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夫妻之間都應該相互尊重、互讓互諒、和睦相處,即使發生矛盾也應該正確對待、擺出理性姿態妥善解決,不要讓小矛盾變成大矛盾,更不要讓矛盾激化後實施“衝動”的行為。本案發生後,儘管親屬和鄰居都陳述證明,薛某平時與人為善從不和別人發生爭吵,可哪裡會想到薛某因家庭日常瑣事與哥哥爭吵,繼而對哥哥動粗就導致了如此嚴重的後果呢?本案悲劇的發生值得人們去深思!(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