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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考期間,這些行為都是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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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考即將來臨,為防止和減少雜訊擾民,

確保考生在高(中)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雜訊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高(中)考前和高(中)考期間(5月25日至6月30日),我市城區的各類環境雜訊都要按照國家環境雜訊標準進行嚴格控制。

二、6月7日零時至6月8日18時和6月23日零時至6月25日18時,實行雜訊管制。

三、各建築工地應主動採取措施,加強施工雜訊控制,

妥善安排好施工時間,市環保局在這段時間內停止夜(午)間建築施工作業的審批(除搶險、搶修外)。

四、禁止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雜訊排放超過規定標準。

五、嚴格限制使用廣播喇叭等高音設施招攬顧客。限制露天娛樂和集會等活動雜訊擾民。

六、在高(中)考試期間,考場周邊200米範圍內,禁止一切產生雜訊的施工作業,禁止鳴喇叭、吹號、廣播、燃放鞭炮等產生高雜訊的活動。

七、市環保局和公安局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處理。

八、“110”報警服務台實行24小時值班制,接受群眾舉報,並及時查處。投訴電話“110”、“12369”。

漳平市環境保護局 漳平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