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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事實尊重法律 浙江衛視作為《中國好聲音》名稱唯一合法權益人將堅定捍衛自身權益

2017年5月17日晚,上市公司唐德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浙江高院送達的被訴材料。2017年5月18日, Talpa公司發佈“震驚與憤怒”的聲明,稱獲悉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的案件當事人。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訴前禁令涉及的當事人僅是唐德,燦星、世紀麗亮,並不包括浙江衛視。且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訴前禁令裁定也明確未支持唐德所主張的在“節目播放”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的行為。

而浙江衛視之所以將播放的電視欄目更名為《中國新歌聲》,原因在於:在唐德發起的該起案件被全國熱議的情況下,避免讓不瞭解案件客觀事實的公眾誤認為,浙江衛視作為電視欄目的所有方和經營方,不更名是在對抗法院,是在挑戰司法權威,是對法律的不尊重,才將即將播放的電視欄目進行了暫時更名。
所謂的法院已經判決浙江衛視不享有《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權益的說法完全是無中生有。

問題五:Talpa公司主張商標評審委員會就“好聲音”等注冊商標裁定無效,浙江衛視不享有《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權益。Talpa公司的主張是否正確?

答:Talpa公司的主張不正確。

浙江衛視自始享有《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並經過浙江衛視的商業經營,該電視欄目名稱獲得了極高的商譽,

該商譽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此外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無效法律程式中司法審查才是終局性的。針對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好聲音”等商標無效裁定書,藍巨星國際傳媒公司已經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上述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在此期間藍巨星註冊的“好聲音”系列注冊商標仍合法有效,任何侵害“好聲音”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都應當被依法禁止。

問題六:唐德宣傳、製作《中國好聲音》並進行廣告招商的行為是否合法?

答:唐德的上述行為不合法。

如上所述,浙江衛視是《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唯一合法權益人。唐德公司未經浙江衛視許可,宣傳、製作《中國好聲音》並進行廣告招商的行為,顯然侵害了浙江衛視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我們已經於2017年5月3日,正式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