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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贈與房產再出售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父母老了,有些父母就會將自己的房產贈與給他的子女,如果子女拿到房產後,自己又想賣出去該怎麼處理呢?2017年贈與房產再出售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網友提問:

無償贈予房產再出售,買賣雙方均為唯一住房,需要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麼?

小頂說法:

出售贈與得來的房,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依據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此外還得繳納契稅等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公告,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免征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

以上法律觀點來自四川頂泰律師事務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