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河南魯山將開啟最嚴交管模式,劍指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

近日,據魯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消息,自6月1日起,在魯山縣城區開展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是根據魯山縣委、縣政府“三創”工作要求,

為全面提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守法率,有效預防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舉措,也被當地群眾稱為“開啟了最嚴交管模式”。

據瞭解,魯山交警大隊採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各個紅綠燈交叉路口及城區各主幹道,定人定崗加強巡邏,對以上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打擊。

非機動車駛入機動車道罰款

針對部分交通參與者在經過路口時,抱著僥倖心理闖紅燈這一現象,交警大隊採取剛性執法與柔性執法並濟的方式,在行人、非機動車違反交通法規闖紅燈後,可選擇參與交通安全志願勸導服務活動,在路口協助交警勸導行人、非機動車輛不要違反交通法規,

在參與交通志願勸導的同時,學習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違法抄告單位

魯山交警大隊開啟最嚴模式在城區範圍內組織開展的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不僅要依法從嚴處罰,

還要曝光,尤其對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除依法教育處罰外,還將一律抄告其所在單位。具體如下:

1、對現場查獲的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人,一律先行教育,對承認違法行為並自願參加現場值勤,協助民警對非機動車、行人進行管理不少於2小時的,可對其不予罰款處罰。

2、對拒不承認違法的行為人,在通過執法記錄儀嚴格、規範取證基礎上,一律依法處罰。

(一)對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的,處以50元罰款;

(二)對拒絕接受罰款的非機動車駕駛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扣留其非機動車。

(三)對駕駛摩托車闖紅燈的,一律依據《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四)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從嚴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行人闖紅燈一律通過媒體公開曝光或抄告其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