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饅頭的故事卻紅了京城一家老字型大小
魯迅先生的《藥》裡面講到了人血饅頭的事,實際上他不是憑空杜撰的,而是根據一個中華老字型大小_鶴年堂門口的典故而作。
鶴年堂這三個字乃是明代奸商嚴蒿花園內一個廳堂的堂名。
最早時鶴年堂堂屋左右各有配匾:“調元氣”,
廳堂還有兩個大柱子,上有對聯:欲求養性延年物,須問兼收養蓄家。為明嘉靖年間列舉嚴蒿十大罪狀的楊繼盛所書。本來這兩個人勢同水火,但他們的手跡卻和諧地並排懸掛。一家藥店裡彙集名家墨寶,從而名氣大好。
關於鶴年堂的創建有兩種說法,
過去北京有句老話:丸散膏丹同仁堂,湯劑飲片鶴年堂。同仁堂是清朝的御用藥店,而鶴年堂則與大明朝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瓜葛。
這些還不算什麼,
每逢官府要殺人的頭一天,就會通知鶴年堂:明日行差,準備酒菜,切勿外傳,日後付款。第二天在鶴年堂門口事先搭好的席棚中擺好桌椅,毛筆架,朱筆。監斬官,劊子手先在鶴年堂大吃大喝一頓,
劊子手行刑後也內心恐懼,便在藥店買點安神藥,防止惡鬼纏身。而大多數死者家屬情緒穩定,花錢買通劊子手,好讓他們在人頭落地時往死者頸腔塞一個大饅頭,防止鮮血四濺。所以,人血饅頭的故事在清朝就流傳甚廣。(原創作品 歡迎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