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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族風俗》系列4——《婚姻》

過去有“男歸女家”(新郎去新娘家居住,幾日後擇吉日歸新郎家舉行婚禮),“女歸男家”(新娘出嫁辦婚禮),多為媒人牽就,父母決定的分封建婚姻,禮儀有“會面”、“訂婚”、“婚日”、“納幣”和“結婚”等。

選訂婚日後,男方為新娘備好衣妝和象徵幸福、多子、多壽的五穀及玩具等,女方準備嫁妝,除自己衣妝外,還有生活用品、被褥和贈送新郎及公婆、親屬的見面禮物。

婚禮時,新郎要施“奠禮”“互拜禮”“待安禮”等,新娘穿戴“紗帽冠帶,”新娘嫁妝“七寶丹裝”。在婚禮酒席中,新娘席上必敗2只熟公雞,嘴叼1個大紅辣椒.以是多子、多孫、幸福。解放前貧寒人家簡單操辦婚禮,解放後男女平等,自由戀愛逐漸成風。

但隨著朝鮮族生活水準的提高,婚事卻越辦越大,一些消失的禮儀又恢復起來,接親由牛車、手扶拖拉機變成汽車、轎車,近年開始出現婚事簡辦或旅行結婚的新風尚,“金婚禮”最為隆重,即夫妻結婚60周年日,子女為其健在的雙親祝賀。朝鮮族反對同宗,表親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