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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室的故事|老師變“臥底”創新“法治進校園”模式

最近微山縣傅村一中七年級一二班的同學們發現,他們的老師經常在上課的時候提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打掉幾顆牙算輕傷?”“構成輕傷是否要判刑?”等等問題。同學們都很納悶,

老師上課的風格咋說變就變了呢?其實,老師還是那個老師,只是他們不知道,老師多了一個身份,是檢察院安插在學校的“臥底”。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農科頻道《一切為了群眾》欄目報導,視頻裡正在上課的是傅村一中的田傳武老師,幾乎每個周他都要和自己的學生上一堂法制課,

教孩子們一些法律小常識,尤其是如何防範校園欺淩,校園暴力。聽過田老師上課的一位元同學告訴記者,自己瞭解了,當遭遇校園欺淩、校園暴力時,可以向同學呼救,可以告訴家長老師。

田老師並不是法制課老師,那為什麼要跟學生們上法制課呢?這還得從他的另一個身份,檢查室的“法制宣傳員”說起。濟寧市微山縣檢察院派駐微山湖檢察室主任馬昌武告訴記者,

轄區內每所中小學推薦一名綜合素質高,有一定法律知識儲備的老師,檢察室對他們進行培訓,並頒發聘書,然後由他們定期給學生上法制課。

傳統的法制進校園模式,一般是檢察機關安排,學校配合,而派駐微山湖檢察室創新工作方法,開創了“檢察機關搭台,學校、檢察機關共同唱戲”的新模式,把老師聘為法治宣傳員,就是這種新模式裡的一種做法。

田傳武老師告訴記者,對於一些案例,他們可以從公檢法那裡拿來,然後用到學生課堂上,這樣有利於學生更形象、更生動地接受這些法律知識。一位元同學告訴記者,因為平常老師教課,更瞭解學生,跟學生之間也更有感情、更好接觸,所以更容易接受這些法律知識。

除了聘請老師當法治宣傳員,派駐微山湖檢察室的另一個創新就是由檢察官定期給家長們上課,

將法律知識傳授給家長。除此之外,派駐監察室還在轄區每所學校設置了法制宣傳欄,通過檢務平臺,向家長推送普法小文章,多措並舉,將法治進校園工作推向一個新的臺階。馬昌武告訴記者,他們這樣做拓寬了法律宣傳的管道,提高了法律宣傳的效果,達到了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的綜合效果。下一步,他們將把這一經驗向其他學校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