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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養老:按“工齡發放”養老金是空穴來風?

雖然國外經濟震盪,但我國經濟形勢一直穩定發展,

居民收入不斷增加,國家對退休職工的補貼也越來越多。但是對於養老金的發放問題,社會上有一部分人覺得不公平,沒有實現“同工同酬”,國家在養老金“公平”這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取消了公務員的“特權”,

自2015年後公務員退休跟企業退休職工一樣(公務員僅多了一項職業年金),

領取養老金,實現了養老金的“並軌”。即便這樣,網上還是流傳著養老金發放另一個版本—按照“工齡”發放養老金,比如一年工齡100元,

那40年工齡養老金就是4000元,這一說法,看似公平,實則是某些人的“美好願望”。試想一下:一個40歲畢業的博士,

60歲退休只有20年工齡,一個初中畢業18歲的打工者,60歲退休時42年的工齡,按“工齡發放”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