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勢尙在虧損,戴姆勒為何又急於“牽手”北汽新能源?
繼大眾、江淮正式簽約成立新能源合資企業之後,6月1日,柏林總理府,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見證下,又有兩家“重量級”中德汽車企業決定攜手在新能源領域“開疆辟土”。
據悉,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與德方合作夥伴戴姆勒股份公司簽署了加強戰略合作的框架協定。作為該框架協定的重要部分,戴姆勒擬戰略投資北汽集團旗下的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加強雙方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合作,攜手推動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目前,北汽集團與戴姆勒雖還處於框架協議階段,並未就戴姆勒擬入股北汽新能源的投資金額以及可能收購的具體股比數量等資訊做出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戴姆勒第一次入股北汽集團旗下企業。早在2013年,戴姆勒就投資占股達12%,成為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而戴姆勒也由此成為首家入股中國本土汽車製造商的外資汽車企業。
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梅賽德斯-賓士汽車集團全球總裁蔡澈(左)與北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右)
戴姆勒與北汽新能源此番結緣,不由讓人想起這家德國豪華車領頭企業先前和比亞迪的合作。2010年,比亞迪和戴姆勒雙方各持股50%成立合資公司——騰勢新能源(曾用名:戴姆勒新技術),雙方旨在新能源領域展開深入合作。然而在成立的8年時間裡,
從比亞迪和戴姆勒的先例中可以看出,
以此類推,
那麼,在這場聲勢浩大的中德車企合作中,雙方的利益訴求都在哪?尤其是尚未解決騰勢方面虧損的戴姆勒,為何又急於“牽手”北汽新能源?
在《汽車海外並購》主編水旭看來,從北汽新能源本身的產品來看,不論是品質還是設計都有待提高,戴姆勒能夠為其提供傳統汽車工程製造技術。另一方面,北汽新能源已經將單獨上市計畫提上日程,戴姆勒的加入無疑能夠成為強有力的“資本背書”,從而吸引更多投資者關注。
但對於戴姆勒而言,與北汽新能源的“聯姻”則似乎多出了一絲政策驅動的意味。
國家工信部2016年對外發佈了《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這一制度又被業界稱為“雙積分”,該辦法提出了將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和新能源汽車積分(NEV)進行“並行”管理的機制,將企業平均油耗積分與新能源車積分相掛鉤。
按照“雙積分”辦法,對在中國境內傳統能源乘用車年產量或進口量大於5萬輛的乘用車企業,設定了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年度比例要求。辦法有兩年的緩衝期,2016和2017年,對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不做考核,2018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8%、10%和12%。
“這意味著,以在華年產大約在50萬輛左右的戴姆勒為例,2018年必須滿足積分接近4萬分,就以單車積分最高的5分來計算(純電動續駛里程不低於35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或燃料電池車),也至少需要生產8000輛新能源車型。而賓士目前主要以插電混動車型為主,年產量不過兩三百輛。”水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相比之下,本來就生產新能源車的北汽新能源擁有足夠的積分,在雙方合作後,北汽新能源完全可以將其多餘的積分轉讓給戴姆勒。”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戴姆勒與北汽新能源牽手的同一天,大眾汽車集團與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正式簽署合作協定,雙方各自持股50%成立一家新合資企業,進行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並提供相關移動出行服務。
“大眾與江淮的合資也是同樣的道理,目前大眾年產量在400萬輛左右,2018年8%的產能轉移至電動和混動汽車領域就相當於要配比32萬分,以5分來計算,也至少需要生產6.4萬輛新能源車型,而現在投放於市場的大眾品牌新能源車型本身就沒有幾款,而江淮成立合資公司後則可以向其優先購買多餘積分。”水旭表示,在嚴格的中國碳積分管理方式下,跨國車企的壓力也最大。
目前,戴姆勒自身在電動汽車發展上已經有著積極佈局,包括發佈了Generation EQ概念車,到正式將EQ作為子品牌,而首款EQ產品將有望於2018年正式推向市場。至於與北汽新能源的合作會在戴姆勒繪製的新能源“宏圖”中佔據怎樣一環,還有待在產品環節見分曉。
為何又急於“牽手”北汽新能源?在《汽車海外並購》主編水旭看來,從北汽新能源本身的產品來看,不論是品質還是設計都有待提高,戴姆勒能夠為其提供傳統汽車工程製造技術。另一方面,北汽新能源已經將單獨上市計畫提上日程,戴姆勒的加入無疑能夠成為強有力的“資本背書”,從而吸引更多投資者關注。
但對於戴姆勒而言,與北汽新能源的“聯姻”則似乎多出了一絲政策驅動的意味。
國家工信部2016年對外發佈了《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這一制度又被業界稱為“雙積分”,該辦法提出了將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和新能源汽車積分(NEV)進行“並行”管理的機制,將企業平均油耗積分與新能源車積分相掛鉤。
按照“雙積分”辦法,對在中國境內傳統能源乘用車年產量或進口量大於5萬輛的乘用車企業,設定了新能源汽車積分的年度比例要求。辦法有兩年的緩衝期,2016和2017年,對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不做考核,2018至2020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8%、10%和12%。
“這意味著,以在華年產大約在50萬輛左右的戴姆勒為例,2018年必須滿足積分接近4萬分,就以單車積分最高的5分來計算(純電動續駛里程不低於350公里的純電動汽車或燃料電池車),也至少需要生產8000輛新能源車型。而賓士目前主要以插電混動車型為主,年產量不過兩三百輛。”水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相比之下,本來就生產新能源車的北汽新能源擁有足夠的積分,在雙方合作後,北汽新能源完全可以將其多餘的積分轉讓給戴姆勒。”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戴姆勒與北汽新能源牽手的同一天,大眾汽車集團與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正式簽署合作協定,雙方各自持股50%成立一家新合資企業,進行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並提供相關移動出行服務。
“大眾與江淮的合資也是同樣的道理,目前大眾年產量在400萬輛左右,2018年8%的產能轉移至電動和混動汽車領域就相當於要配比32萬分,以5分來計算,也至少需要生產6.4萬輛新能源車型,而現在投放於市場的大眾品牌新能源車型本身就沒有幾款,而江淮成立合資公司後則可以向其優先購買多餘積分。”水旭表示,在嚴格的中國碳積分管理方式下,跨國車企的壓力也最大。
目前,戴姆勒自身在電動汽車發展上已經有著積極佈局,包括發佈了Generation EQ概念車,到正式將EQ作為子品牌,而首款EQ產品將有望於2018年正式推向市場。至於與北汽新能源的合作會在戴姆勒繪製的新能源“宏圖”中佔據怎樣一環,還有待在產品環節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