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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家長們注意:新居民積分入學開始了;孩子轉學需要這些條件

這兩天,當湖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新居民視窗前辦事的群眾絡繹不絕,

大多是來辦理新居民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的,通過積分來考量新居民的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從而讓部分新居民子女就讀我市的公辦學校。

一、入學積分時間

今年新居民入學積分工作從5月31日正式開始,到8月31日結束。

二、入學積分的條件

1.持有ic卡《浙江省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紙質版《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居民;

2.已受理的符合《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新居民。

計分標準按平新領辦(2017)10號檔執行。

三、入學積分申請、辦理程式

1.申請

入學積分申請人到居住地新居民事務所申請積分,申請時應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2)戶口薄或其他能夠有效證明申請人與就學人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材料;(3)《浙江省居住證》等相關材料;(4)按平新領辦(2017)10號檔計分標準中積分所需的材料。

2.受理審批

各新居民事務所受理轄區內新居民的入學積分申請,審查是否符合入學積分的條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

經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系統中給予積分,並由申請人和承辦人在書面積分表上簽名。市新居民事務局與相關部門聯合審核,對通過審核的,列印“積分卡”,由各新居民事務所通知申請人領取“積分卡”。

3.公示

市新居民局、各鎮街道新居民事務所位址及聯繫方式

日前,市教育局發佈了《關於平湖市城區小學、初中2017學年轉學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今年下半年孩子要轉學的家長們注意了。

轉學條件

1.學生因戶籍和家庭居住地遷入城區或其它符合有關政策且須轉學者。 2.原城區學校之間不辦理轉學手續。

3.寒假、畢業班學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辦理手續要求

1.由學生父母持相關證件(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身份證等)到教育局辦理登記手續。

2.辦理轉學應攜帶材料(校驗原件上交影本):

(1)學生父母及學生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戶口遷入截止日期2017年8月9日);

(2)學生父母的房產證件原件及影本;

(3)學生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4)《學生基本資訊》證明(學校蓋公章)

其他符合有關政策的情況

1.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憑嘉興市軍人子女享受教育優待審批表(見附件)[具體見《嘉興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嘉政聯〔2014〕1號)];父(母)屬於當年轉業軍人的子女憑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的證明;平湖市引進的符合《平湖市支持人才創業創新、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意見》(平委發〔2017〕20號)要求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指頂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級人才)的子女憑人力社保局的證明;投資1000萬元(實際到位人民幣數)以上非本市戶籍的企業股東的子女憑經信局或商務局的證明,帶戶口名簿、城區固定居住地的證明等原件和影本在規定的時間辦理登記手續。

2.因家庭拆遷安置在城區的學生,憑政府拆遷部門的有關拆遷協定、安置地證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戶口名簿、城區固定居住地的證明等原件和影本在規定的時間辦理登記手續(城區學校之間不轉學)。

轉入城區小學、初中申請辦理時間和地點

申請辦理時間

7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8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申請辦理地點

市教育局八樓會議室

轉學程式

1.轉出學校列印《學生基本資訊》證明(學校蓋公章);

2.①申請轉入城區學校的於7月10日和8月10日到教育局報名登記,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就讀;

②申請轉入鎮(街道)學校的直接向轉入學校諮詢轉學事宜,由轉入學校根據本校轉學條件和容納接受能力確定;

轉學事宜落實以後,憑轉入學校接收證明到轉出學校進行電子學籍網上轉學登記→列印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手寫無效)→轉出學校簽字蓋章→轉入學校簽字蓋章→轉出地教育部門簽字蓋章(同時網上電子學籍審核)→轉入地教育部門簽字蓋章(同時網上電子學籍審核)→到轉入學校報到、註冊、就讀。

帶戶口名簿、城區固定居住地的證明等原件和影本在規定的時間辦理登記手續。

2.因家庭拆遷安置在城區的學生,憑政府拆遷部門的有關拆遷協定、安置地證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戶口名簿、城區固定居住地的證明等原件和影本在規定的時間辦理登記手續(城區學校之間不轉學)。

轉入城區小學、初中申請辦理時間和地點

申請辦理時間

7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8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申請辦理地點

市教育局八樓會議室

轉學程式

1.轉出學校列印《學生基本資訊》證明(學校蓋公章);

2.①申請轉入城區學校的於7月10日和8月10日到教育局報名登記,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就讀;

②申請轉入鎮(街道)學校的直接向轉入學校諮詢轉學事宜,由轉入學校根據本校轉學條件和容納接受能力確定;

轉學事宜落實以後,憑轉入學校接收證明到轉出學校進行電子學籍網上轉學登記→列印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手寫無效)→轉出學校簽字蓋章→轉入學校簽字蓋章→轉出地教育部門簽字蓋章(同時網上電子學籍審核)→轉入地教育部門簽字蓋章(同時網上電子學籍審核)→到轉入學校報到、註冊、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