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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日子過得風生水起,但就是不能養你們

我是小芳,今年已經30了,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直到一個男人的到來,我的生活才有了一點點的波瀾。

我從小就知道自己是爺爺撿來的,但是對我以前的家庭一無所知。這天有個男人來找我,

自稱是我的親爸,說什麼很自豪看到當初自己生下的女兒過得這麼好。我對著這個拋棄了我30年的“親爸”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從他那,我才瞭解了我的身世。

我的母親有過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由於丈夫的花天酒地和家暴而告終,最後留下了一個我的姐姐。後來,她遇到了我的親爸,當時親爸帶著一個兒子在國營企業上班,在國營企業上班就像抱著一個鐵飯碗一般,

交往三個月後我的母親就和他結婚了。當時我的姐姐在姥姥家裡,而母親覺得自己的女兒不在身邊對女兒很不公平。所以她就想了一個辦法,再生一個孩子。她和親爸說了以後,親爸說男的就留下來養,女的就丟掉然後把家裡的孩子帶過來養。果然,我就是那個被遺棄的。

母親當時把我扔在天橋上,人來人往,關注的人很多,但是總沒有人理會我。幾天了,都沒有人把我抱走。我母親不斷從家裡抱我出來,晚上又要抱回去。親爹下了最後通牒:明天必須扔了,再帶回來就把她直接扔出去。第二天,母親把我扔在醫院的門口,關注的人也是很多,但總是沒人抱起我,直到爺爺的出現。

爺爺把我抱起來,餓得哭的我看到爺爺居然笑了。

可能爺爺覺得我有眼緣,頂住了兒子兒媳的壓力,和奶奶一起撫養我長大成人。當時爺爺時教師,養父養母都是教師。但是,教師規定只能生一胎,為了不讓發現,爺爺帶著奶奶和我回到鄉下,而鄉下的住處比原來的住處上下班都要遠上一個小時的車程。可是爺爺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反而對我是百般呵護。直到我畢業成家過上幸福生活。

親爸再次來找我的時候,已經過了一個月了。他說我的哥哥和別人打架,把別人打傷了,要賠五萬,而家裡沒錢,想問我借借。我當時想都沒想就接給了他。丈夫說應該謹慎一些好。所以我找了私家偵探調查了他。果然是我哥打了人,但是對方只要賠五千。通過這次調查,

也順帶瞭解了我的哥哥姐姐是幹什麼的,我姐是一個工廠的員工,嫁給一個喜歡家暴的男同事,而我哥卻還沒結婚,也沒有工作,是個社會青年,而我爸,其實是噬賭成癮,欠了一屁股債。後來,親爸又用各種各樣的藉口來借錢。終於我忍無可忍,將他拒之門外。他喊道:“你那麼有錢給你親爹一些怎麼了?”我說:“對,我有錢但是我也不會養你們這種貪得無厭的人”。

我心裡很糾結,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否真的正確。

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否真的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