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為守護青山綠水增勁添力,檢察機關用了三大招

6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一則新聞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廣東省首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環保公益訴訟案,

即廣州市白雲區鐘落潭鎮白土村魚塘被傾倒污泥污染案,日前經環保部門檢測,該案所涉被污染土壤已修復達標。至此,一件歷時6年的環境污染侵權案件圓滿畫上了句號。

良好的生態環境,離不開法治的護佑。記者採訪瞭解到,近年來,檢察機關始終把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作為重大民生實事緊緊抓在手上,

通過連續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案件為重點,深入推進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及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或司法解釋性質檔等方式,為守護青山綠水不斷增勁添力。

專項立案監督

持續升級回應百姓關切

近年來,針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打擊,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能,注重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形式。

2013年以來,最高檢在全國範圍內持續部署開展與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相關的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受到社會普遍關注。

實踐證明,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是檢察機關“精准”監督的有效手段,收效明顯。例如,在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各級檢察機關共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3868件4982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犯罪案件4017件4853人,

同時發現並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線索171件246人,立案158件271人。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期間,最高檢還單獨掛牌督辦或與公安部、環保部聯合掛牌督辦了環境資源領域9批62件案件,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

作為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重要成果,2017年1月,最高檢聯合環保部、公安部下發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這對於解決“發現線索難、立案監督難、監督處理難”,

促進形成打擊犯罪合力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記者注意到,與往年不同,在日前最高檢部署開展的新一輪為期兩年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檢察機關的“打法”有了新的變化,強調盯住重點區域尤其是污染嚴重的京津冀、長三角、東三省、長江流域等區域,同時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大資料”分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資訊共用平臺、與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資訊共用機制、網路媒體等多種管道發現線索。

“從前段時間情況看,各省級檢察機關行動迅速,截至目前,已經全部成立了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領導小組,並制定了本地的工作方案,各地檢察機關已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了一批案件,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開局良好。”最高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公益訴訟

遏制破壞生態環境侵權行為

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訴許建惠、許玉仙民事公益訴訟案,吉林省白山市檢察院訴白山市江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及江源區中醫院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2015年7月以來,有關“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報導屢見報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愈來愈被人們所熟知、認可。

記者採訪瞭解到,近兩年來,13個試點地區檢察機關集中辦理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行為。2017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表示,自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關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4562件,相關行政機關已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3206件,相關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28件。對仍不履行職責、公益繼續受到侵害的,向法院提起訴訟547件。

對於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行為,廣東省檢察機關強調“刑、民、行”三線追究法律責任,對侵權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全方位立體延伸案件的辦理效果。如廣州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廣州市從化區大石古水塘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的同時,對該區環保局副局長涉嫌濫用職權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進行立案偵查。

在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中,吉林省檢察院出臺了《關於加強行政違法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的指導意見》,將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作為績效考核內容,納入主任檢察官責權清單,從制度上解決了公益訴訟案件必須“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的問題。

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的報告》。會議指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試點積累了豐富的案件樣本,制度設計得到充分檢驗,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除了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提起公益訴訟外,記者在採訪中還瞭解到,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面還有很多探索創新。如福建、貴州、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入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探索“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這種生態檢察模式堅持依法打擊和“補植複綠”齊頭並進,既清算了過去的“欠帳”,更著眼未來恢復生態,為藍天長在、青山長駐、綠水長流努力貢獻檢察力量。

織密法網

司法解釋密集出臺

保護生態環境,相應法律規定也在吐故納新,適時修改完善。

近年來,非法河道采砂造成生態受損、堤岸崩塌的事件屢屢發生,百姓反映強烈。2016年11月,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出臺《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未取得相關許可證,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或者採挖海砂情節嚴重的行為,以非法採礦罪定罪處罰,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砂犯罪提供堅強法律支撐。

而針對環境污染犯罪出現新的情況和問題,如危險廢物犯罪呈現出產業化跡象,大氣污染犯罪取證困難,篡改、偽造自動監測資料和破壞環境品質監測系統的刑事規制存在爭議等等,2016年12月,最高檢與最高法聯合下發《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四種實施環境污染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進一步降低入罪門檻,提升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效果。

記者採訪獲悉,最高檢日前與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中,專門對污染環境案、非法採礦案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予以明確規定,有利於進一步精准打擊污染環境、非法採礦等犯罪。

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相信在檢察機關忠實守護下,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努力下,中華大地天會更藍、山會更綠、水會更清,環境會更加優美。

(文字:徐日丹 編輯:要怡東)

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訴許建惠、許玉仙民事公益訴訟案,吉林省白山市檢察院訴白山市江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及江源區中醫院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2015年7月以來,有關“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報導屢見報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愈來愈被人們所熟知、認可。

記者採訪瞭解到,近兩年來,13個試點地區檢察機關集中辦理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行為。2017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表示,自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關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4562件,相關行政機關已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3206件,相關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28件。對仍不履行職責、公益繼續受到侵害的,向法院提起訴訟547件。

對於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行為,廣東省檢察機關強調“刑、民、行”三線追究法律責任,對侵權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全方位立體延伸案件的辦理效果。如廣州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廣州市從化區大石古水塘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的同時,對該區環保局副局長涉嫌濫用職權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進行立案偵查。

在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中,吉林省檢察院出臺了《關於加強行政違法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的指導意見》,將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發現和移送工作作為績效考核內容,納入主任檢察官責權清單,從制度上解決了公益訴訟案件必須“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的問題。

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的報告》。會議指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試點積累了豐富的案件樣本,制度設計得到充分檢驗,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除了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提起公益訴訟外,記者在採訪中還瞭解到,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面還有很多探索創新。如福建、貴州、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將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入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探索“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這種生態檢察模式堅持依法打擊和“補植複綠”齊頭並進,既清算了過去的“欠帳”,更著眼未來恢復生態,為藍天長在、青山長駐、綠水長流努力貢獻檢察力量。

織密法網

司法解釋密集出臺

保護生態環境,相應法律規定也在吐故納新,適時修改完善。

近年來,非法河道采砂造成生態受損、堤岸崩塌的事件屢屢發生,百姓反映強烈。2016年11月,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出臺《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未取得相關許可證,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或者採挖海砂情節嚴重的行為,以非法採礦罪定罪處罰,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砂犯罪提供堅強法律支撐。

而針對環境污染犯罪出現新的情況和問題,如危險廢物犯罪呈現出產業化跡象,大氣污染犯罪取證困難,篡改、偽造自動監測資料和破壞環境品質監測系統的刑事規制存在爭議等等,2016年12月,最高檢與最高法聯合下發《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四種實施環境污染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進一步降低入罪門檻,提升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效果。

記者採訪獲悉,最高檢日前與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中,專門對污染環境案、非法採礦案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予以明確規定,有利於進一步精准打擊污染環境、非法採礦等犯罪。

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相信在檢察機關忠實守護下,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努力下,中華大地天會更藍、山會更綠、水會更清,環境會更加優美。

(文字:徐日丹 編輯:要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