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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對農產品抵扣、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的7大影響

新政策對農產品抵扣、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7點重大影響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對農產品抵扣政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產生了重大影響,

7大影響總結如下:

1、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1-3欄次。

2、一般情況下,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

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1%。

特別提醒: 2017年7月1日之前,小規模納稅人開具3%的普通發票才能按13%計算抵扣,開具3%的專用發票只能抵扣票面的稅額。2017年7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開具3%的普通發票不能抵扣了,而只能開具3%的專用發票,才可以按11%計算抵扣。

尚存疑惑的是,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而不是按照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那麼這種專用發票是否要求認證呢?希望政策更明確一些。

3、一般情況下,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

稅額=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11%。

這裡的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8號)、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屬于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在上述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

這裡的農業生產者包括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銷售非自產農產品按3%徵收率開具的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批發、零售環節納稅人放棄免稅政策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可以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5、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即不按上面1-3點憑票抵扣。

怎樣理解“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及《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的解讀》: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增加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欄用來單獨體現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時,為維持原農產品扣除力度不變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2)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納稅人,在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或者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的當期,憑取得(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收購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11%扣除率計算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欄。如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包括購買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等情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於生產領用當期按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與11%之間的差額計算當期可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8a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稅額”欄。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

6、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7、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其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印發)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11%;第(三)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執行。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不填寫“份數”“金額”。

執行核定扣除的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無需認證,統一按規定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填在第6欄,不在附表二1-3欄次填寫;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取得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規定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填在第6欄。賬務處理是按照發票總額(含稅)計入成本科目。具體計算可以參考《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四版)》一書。

農產品抵扣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案例

案例1:豐收餐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2017年7月發生下列業務:

從10位農民手中購買農民自產的大米,自行開具10份農產品收購發票100萬元;從甲公司(自產農產品一般納稅人)購進小米100萬元,取得1份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紅豆10.3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綠豆20.6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丁公司(一般納稅人)購進紅棗,取得1份11%增值稅專用發票111萬元(含稅);納稅人從戊公司(批發、零售企業,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購進蔬菜、鮮活肉蛋200萬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1、從農民手中購買自產農產品自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可以按11%抵扣進項稅額=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11%=100*11%=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0,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2、從甲公司取得的是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按11%抵扣進項稅額=100*11%=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3、從乙公司取得的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從丙公司取得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1%=20*11%=22(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金額欄:200000,稅額欄:22000。

5、從丁公司取得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認證抵扣”,份數欄:1,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6、納稅人從戊公司取得的批發、零售環節的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假設公司沒有其他進項,總共抵扣進項稅額35.2萬元,則填寫好的申報表如下:

案例2:豐收食品公司為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均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食品,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2017年7月發生下列業務:

從10位農民手中購買農民自產的大米,自行開具10份農產品收購發票100萬元;從甲公司(自產農產品一般納稅人)購進小米100萬元,取得1份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紅豆10.3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綠豆20.6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丁公司(一般納稅人)購進紅棗,取得1份11%增值稅專用發票111萬(含稅);納稅人從戊公司(批發、零售企業,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購進蔬菜、鮮活肉蛋200萬,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為了舉例方便,購進業務與上例相同。則納稅申報表相應欄次填寫也相同。接下來我們再看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和填列。

假設上述夠進貨物各領用了一半,則: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35.2×0.5÷11%×(13%-11%)=3.2(萬元)。

假設公司沒有其他進項,總共抵扣進項稅額38.4萬元,則填寫好的申報表如下:

結語:歡迎大家隨時留言交流;喜歡我 就“關注”我、“轉發”我、“收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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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

這裡的農業生產者包括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銷售非自產農產品按3%徵收率開具的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批發、零售環節納稅人放棄免稅政策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可以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5、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即不按上面1-3點憑票抵扣。

怎樣理解“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及《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的解讀》: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增加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欄用來單獨體現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時,為維持原農產品扣除力度不變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2)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納稅人,在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或者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農產品的當期,憑取得(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收購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11%扣除率計算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欄。如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包括購買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等情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於生產領用當期按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與11%之間的差額計算當期可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8a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稅額”欄。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

6、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7、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已實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執行。其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印發)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11%;第(三)項規定的扣除率調整為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執行。

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不填寫“份數”“金額”。

執行核定扣除的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無需認證,統一按規定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填在第6欄,不在附表二1-3欄次填寫;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取得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規定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填在第6欄。賬務處理是按照發票總額(含稅)計入成本科目。具體計算可以參考《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四版)》一書。

農產品抵扣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案例

案例1:豐收餐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2017年7月發生下列業務:

從10位農民手中購買農民自產的大米,自行開具10份農產品收購發票100萬元;從甲公司(自產農產品一般納稅人)購進小米100萬元,取得1份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紅豆10.3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綠豆20.6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丁公司(一般納稅人)購進紅棗,取得1份11%增值稅專用發票111萬元(含稅);納稅人從戊公司(批發、零售企業,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購進蔬菜、鮮活肉蛋200萬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1、從農民手中購買自產農產品自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可以按11%抵扣進項稅額=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11%=100*11%=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0,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2、從甲公司取得的是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按11%抵扣進項稅額=100*11%=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3、從乙公司取得的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從丙公司取得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1%=20*11%=22(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6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份數欄:1,金額欄:200000,稅額欄:22000。

5、從丁公司取得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11(萬元)。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認證抵扣”,份數欄:1,金額欄:1000000,稅額欄:110000。

6、納稅人從戊公司取得的批發、零售環節的免稅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假設公司沒有其他進項,總共抵扣進項稅額35.2萬元,則填寫好的申報表如下:

案例2:豐收食品公司為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均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食品,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2017年7月發生下列業務:

從10位農民手中購買農民自產的大米,自行開具10份農產品收購發票100萬元;從甲公司(自產農產品一般納稅人)購進小米100萬元,取得1份免稅農產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紅豆10.3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從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綠豆20.6萬元(含稅),取得1份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丁公司(一般納稅人)購進紅棗,取得1份11%增值稅專用發票111萬(含稅);納稅人從戊公司(批發、零售企業,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購進蔬菜、鮮活肉蛋200萬,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為了舉例方便,購進業務與上例相同。則納稅申報表相應欄次填寫也相同。接下來我們再看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和填列。

假設上述夠進貨物各領用了一半,則: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35.2×0.5÷11%×(13%-11%)=3.2(萬元)。

假設公司沒有其他進項,總共抵扣進項稅額38.4萬元,則填寫好的申報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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